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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張婷婷
1月29日,長春新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護審判法庭內,法槌聲落,一起未成年人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當庭宣判。然而,審判的結束,正是司法關懷的開始。在這里,懲罰不是終點,教育挽救才是初心。法官、法警、家長共同編織了一張溫情的守護網,托起一名失足少年迷茫的明天。
被告人小明(化名)職高輟學后誤入歧途,通過網絡販賣淫穢視頻37部獲利百元。庭審中,合議庭嚴謹審查事實,聽取公訴意見與辯護主張,最終一致作出判決。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張婷婷在宣判后,并未止步于裁判文書,而是結合案情對小明開展了一場深入的法庭教育。“法律是底線,青春不應被錯誤的選擇覆蓋陰影。”她以案釋法,引導小明認識行為危害,樹立規則意識。小明當庭認罪悔過,判決成為他人生轉折的起點。
宣判后,小明在法官及其父母陪同下,走進新區法院專設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導室。副院長楊光細致詢問小明的家庭與生活狀況。他語重心長地告誡小明:“人生之路漫漫,法律是紅線,品德是根本。愿此次經歷如晨鐘暮鼓,警醒你走向正途。”副院長楊光的話語如春風化雨,既嚴肅又溫暖,讓小明低下了頭,也點亮了心燈。
法警隊隊長蔡明友(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以心理咨詢師身份,與小明進行一對一交談。他敏銳地捕捉到小明“缺乏成長引導,急于求成心理”背后的孤獨與迷茫,通過專業引導幫助小明梳理情緒、建立積極心態。隨后,蔡明友又轉向小明的父親,結合其長期在外打工、管教不力的現實,提出“多溝通、少責罵,做榜樣、立規矩”的具體建議,助力父親重塑教育方式。
與此同時,張婷婷法官與助理高幸在家庭教育指導中心與小明的母親展開深入交流。她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切入,強調父母不僅是養育者,更是孩子品格的塑造者。“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親情引導勝過千言萬語。”法官結合小明輟學、交友等情況,為母親提供針對性教育方法,反復叮囑其加強日常關愛與行為引導。
這起案件的辦理,是長春新區人民法院深化未成年人“三審合一”工作的縮影。從審判到幫教,從心理疏導到家庭教育指導,法院聯動多部門形成合力,體現“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理念。正如古語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司法不僅明辨是非,更愿以溫情之手,扶正每一株成長中的幼苗。
初審:廣輝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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