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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們常能見到鵝的身影,它們或在池塘里紅掌撥波,或在庭院中昂首鳴啼,或在村路上闊步前行。這種看似普通的家禽,身上藏著先民的造字巧思、文人的風雅心事、禮儀的莊重內涵,還有孩童筆下的少年意氣。從《詩經》“碩人”的風姿,到月宮“嫦娥”的倩影,從王羲之“寫經換白鵝”的雅事,到駱賓王“曲項向天歌”的童真,一只“鵝”,把中國人的精神意趣與處世風骨裝了進去。
要了解鵝的文化意趣,得先從“鵝”這個字說起。《康熙字典》解釋,“長脰善鳴,峨首似傲,故曰鵝”,短短一句話,把鵝的模樣與性情都寫得很分明了:長長的脖子,響亮的鳴叫,昂首挺胸的姿態,活像個傲氣的君子。為什么偏偏稱之為“鵝”呢?這里實在藏著先民造字的巧思:“鵝”是形聲字,左邊的聲旁是“我”,在古漢語里,以“我”為聲旁的字,多半有高、大的意思。比如“峨”,是山的高峻,李白寫“西當太白有鳥道,可以橫絕峨眉巔”(《蜀道難》);再比如“娥”,指的是身材高大的美女,《詩經·衛風·碩人》寫衛莊公的妻子莊姜,“碩人其頎,衣錦褧衣”,說她身體壯碩而修長,雖然外面罩著樸素的麻衣,但仍然氣度不凡。你看,“娥”與“鵝”讀音相近,意涵也暗合:“鵝”的長頸高首,不正是“娥”的姿態?而“娥”所代表的美好與高潔,又給“鵝”添了風度與雅韻。傳說中堯帝的女兒、舜帝的妻子叫“娥皇”,想來她應該身體康健高大、賢淑端莊,所以成了古人心中賢妻的典范;而月宮里的仙子“嫦娥”,也一定高大而美麗,否則怎能抵御那碧海青天的清冷與孤寂?這兩位“娥”,一個在人間傳下賢名,一個在天上留下傳說,而它們名字里的“娥”,與“鵝”的聲韻相通,仿佛連帶著把鵝也從普通家禽里拎了出來,多了幾分不凡的氣質。古人造字時,或許是見了鵝昂首闊步的模樣,想起了“峨”的高峻、“娥”的美好,于是才給它定下“鵝”這個名字吧。
如果說文字里的鵝是紙上風雅,那文人與鵝的故事,便是筆下風流了。最有名的要數王羲之“寫經換白鵝”的典故。書圣王羲之對鵝情有獨鐘。《晉書·王羲之傳》里記載,山陰有個道士養了一群好鵝,王羲之見了就挪不開腳,非要買下。道士笑著說:“你若為我寫一部《道德經》,我就把鵝全送給你。”王羲之欣然應允,揮毫潑墨寫完經書,提著鵝籠,高高興興回了家。這一趣事后來竟成了文學史上的典故,很多文人都借以表達書法藝術或文人逸趣。“右軍鵝”“寫經換鵝”等語詞也逐漸成為書法佳作或文壇雅事的象征。如李白《王右軍》詩云:“右軍本清真,瀟灑出風塵。山陰過羽客,愛此好鵝賓。掃素寫道經,筆精妙入神。書罷籠鵝去,何曾別主人。”
后人總猜,王羲之為什么愛鵝呢?有人說,他是從鵝的姿態里悟出了書法的真諦。你看鵝轉頸時,脖頸柔韌有力,提筆運腕時,不正是這種剛柔相濟的感覺嗎?清代學者陳熙晉在《駱臨海集箋注》里為《詠鵝》這首小詩作注時說:“(鵝)又喜轉旋其項,故古之學書者,法以動腕。羲之好鵝者以此,亦取其自然而有行列。”想來王羲之觀鵝時,見它低頭飲水、昂首鳴叫,脖頸轉動自然流暢,便把這份“自然”融進了書法,增添了筆下的靈動和飄逸。也有人說,王羲之信道教,道教徒煉丹時怕丹毒傷身,而鵝肉能解丹毒,他養鵝是為了滋補身體。這些說法,終究少了幾分文人雅趣。王羲之是一個率真灑脫的人,他愛鵝,大抵是愛鵝的那份自在與傲氣。既不用像雞鴨那樣圈在籠里,也不用像貓狗那樣討主人歡心,它想叫就引吭高歌,想游就撥水而去,那不卑不亢的姿態,正合了文人骨子里的清高。
王羲之的“鵝”是雅的,而七歲駱賓王筆下的“鵝”,則充滿童趣。相傳,駱賓王小時候跟著祖父讀書,一天家里來了客人,見池塘里的白鵝游得快活,就逗他說:“你能為這一群鵝寫一首詩嗎?”小駱賓王盯著鵝看了片刻,脫口而出:“鵝,鵝,鵝,曲項向天歌。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一上來,接連三個“鵝”字,像孩子見了喜歡的東西,忍不住連聲呼喚,滿是天真。想起小時候讀這首詩,語文老師一遍又一遍贊嘆“白毛浮綠水,紅掌撥清波”,說此二句不僅對仗工整,用詞精確,而且顏色豐富,對比強烈,像一幅明麗的畫。如今細想起來,最妙的還是“曲項向天歌”,這五個字真是一下子把鵝的精神寫活了,它不是低頭啄食,也不是縮頸躲人,而是昂著脖子對著天空鳴叫,仿佛天地間只有它的聲音最響亮。你看那“曲項”,不是僵硬的挺直,而是帶著柔韌的弧度,像個有風骨的人,不卑不亢,既不彎腰討好,也不盛氣凌人。這讓我想起《后漢書·酷吏列傳》里的“強項令”董宣,光武帝要他給湖陽公主磕頭謝罪,他卻雙手撐地、脖頸挺直,寧死不低頭。駱賓王寫鵝的“曲項”,或許未想及董宣,但那份不低頭的勁兒,卻與“強項令”的風骨暗合。再看“向天歌”,鵝的鳴叫本是自然之聲,可一個“歌”字,就把它寫成了有心意的表達,不是抱怨,不是哀求,而是對著天空放聲高歌,像在訴說心事,又像在宣告志向。小小的駱賓王,或許只是覺得鵝叫得好聽,可這份“向天”的開闊,偏偏成了他日后人生的伏筆:后來他寫《討武曌檄》,筆下“請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的慷慨激昂,不正是“向天歌”的少年意氣,在成年后的綻放嗎?
文人筆下的鵝是風雅的,而在老百姓的生活里,它更像是務實的君子。《禽經》里說“鵝鳴則蜮沉,養之園林,則蛇遠去”,意思是鵝的叫聲能嚇跑害蟲和蛇,所以古人常把鵝養在院子里看家護院。我小時候,家里每年都要養幾只鵝,只要有陌生人靠近,它們就扇著翅膀沖過來,伸長脖子“嘎嘎”叫,比狗還要盡心盡責。直到現在,有些農村人家還保留著養鵝看家的習慣,比起狗見到陌生人的兇戾和狂吠,鵝給一個家庭增添了些許高貴的氣質:它高亢響亮的叫聲,昂首闊步的姿態,像一個風度翩翩的白衣君子,以自己的忠誠與勇敢,守護著許多普通農家的安寧。
有意思的是,在古代的婚禮中,鵝竟然也扮演著“婚姻使者”的關鍵角色。上古婚禮有“六禮”,除了納征送幣帛,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五禮皆以雁為禮物。古人選雁為禮,一取其冬去春來不失時節,喻指女子應時而嫁、婚期守信;二取其飛行有序,象征嫁娶長幼有序、尊卑不亂。可是,雁是野物,非時難覓,于是古人便以鵝代雁,畢竟鵝也是由雁馴化而來,且形態又極為相似。如此一來,鵝便肩負起了婚姻禮儀的重責。以鵝代雁作為女婿覲見之禮,最著名的莫過于松贊干布向唐太宗“進獻金鵝”的故事。貞觀十五年(641),唐太宗將文成公主嫁給吐蕃贊普松贊干布。貞觀十九年(645),太宗伐高麗回師,身為女婿的松贊干布派使者上表慶賀,稱“天子自領百萬,度遼致討,隳城陷陣,指日凱旋……雁飛迅越,不及陛下速疾。奴忝預子婿,喜百常夷。夫鵝,猶雁也,故作金鵝奉獻”(《舊唐書·吐蕃傳》),于是獻上高七尺、可盛酒三斛的黃金鑄鵝,既踐行了女婿見尊長的“贄見禮”,又盡顯誠意與智慧。這份古禮的余韻,至今仍在南方一些地方流傳,比如四川涼山一帶,端午節女婿送鵝的習俗依舊盛行。“送鵝”諧音“送我”,藏著含蓄的心意,女方家長若收下這只鵝,便是默許了這門親事。禮儀的溫情,就這樣借著一只白鵝,悄悄浸潤在尋常歲月里。
細想下來,中國人對“鵝”的偏愛,不只是它的模樣或用處,更是對它身上所蘊含精神的共鳴。那是“峨”一般的挺拔,寧折不彎;是“娥”一般的美好,純粹高潔;是文人不趨炎附勢的雅趣,是少年不怯懦退縮的銳氣,是禮儀中守信有序的莊重,也是民間煙火繚繞的生機。這只從先民造字時便被賦予期許的家禽,走過筆墨丹青,走過紅妝禮聘,走過尋常庭院,早已不是單純的生靈,而是化作了文化的印記。如今,遇見那曲項高歌的白鵝,我們讀到的,何嘗不是流淌在文化血脈里的千年風雅,何嘗不是平凡日子里最溫潤、最動人的精神慰藉。
◎本文原載于《光明日報》(作者:朱子輝),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圖片由豆包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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