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一位老人把11.5萬元養老錢交給兒媳保管,結果人一走,錢就“消失”了。兒媳不僅拒絕歸還,還理直氣壯說“早花完了”“過了時效”。直到離婚后,前婆婆才忍無可忍告上法庭。法院一錘定音:錢必須全數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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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聽著就讓人心寒。老人出于信任,把一輩子省吃儉用攢下的血汗錢交給兒媳,沒要利息,沒設期限,只因一句“我幫您保管”。可對方卻把“保管”當“占有”,旅游花一點、家用挪一點,最后還把剩下的說成是“留給女兒的”。更諷刺的是,她竟以為8年過去就能賴賬,殊不知法律根本不認這種“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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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不是錢的問題,是良心的問題。老人托付的不是一串數字,而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兒媳卻把親情當提款機,把孝道當遮羞布。你口口聲聲“為家付出”,可誰讓你動這筆錢了?誰同意你私自支配了?親情不是你貪心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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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太多家庭把“錢”和“情”混為一談。老人不好意思問,子女理所當然用,結果信任被掏空,親情被撕裂。法院判得對——沒寫期限的保管,隨時能要回;沒有憑證的花銷,不算數!法律守住的不只是錢,更是做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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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贏了,但親情早已輸光。希望所有人記住:再親的關系,也得有邊界;再信任的人,也別模糊責任。
你怎么看?如果是你,會把養老錢交給子女保管嗎?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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