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秩序、防范安全風險,我縣近期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整治行動,緊盯經營、儲存等關鍵環節全面排查安全隱患,于2月9日成功查處一宗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及時消除一處重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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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平遠縣應急管理局接到排查線索,工業大道一閑置物品交易門店門口疑似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接報后,縣應急管理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并聯動公安部門開展“打非”聯合行動。經核實,該門店未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店內還違規存放、銷售有各類煙花爆竹產品若干箱,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逐一清點核查涉案物品,最終依法扣押非法煙花爆竹產品189箱、噴花類關聯小產品171盒,及時遏制了安全隱患的進一步蔓延。
針對該門店的違法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明確規定:“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相關執法部門正依法妥善處置扣押物品,并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違法人員作出嚴肅處罰,堅決維護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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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相關負責人強調,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不僅嚴重擾亂煙花爆竹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更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一旦引發安全事故,將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下一步,我縣將持續保持“打非”高壓態勢,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常態化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各環節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筑牢安全生產防線,切實守護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平遠縣融媒體中心
來源:平遠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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