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25日,香港百樂酒店宴會廳的紅燭燒得正旺。
三百張請帖撒出去,只來了四十來號人。所有人都覺得梅綺瘋了——日本兵正在九龍奸殺擄掠,你一個粵語片天后,偏選這時候披婚紗?
她不信。她骨子里流著“南海十三郎”家族的血,從小受寵,成名太早,習慣了這個世道會給她讓路。她篤定自己是名流,日本人也得給三分薄面。她以為那是體面,其實那是她這輩子下的最大一筆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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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賭輸了。
宴會廳大門被踹開的時候,槍栓一拉,滿屋子文人雅士跑得比兔子還快。新郎張瑛想上前講道理,話沒出口就被一槍托砸趴在地上,血流了滿臉。
那一刻梅綺應該懂了:她引以為傲的名氣、地位、社會聲望,在這群畜生眼里,薄得像層紗。她們不是什么明星,不是什么名媛,她們只是“戰利品”,是酒井隆下令“全軍放假三天”里的一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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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輪奸持續了五個小時。
五個小時,十幾個兵,當著新郎官的面。婚紗被撕成碎片,餐桌成了刑臺。躲在暗處的酒店伙計聽見女人的哀嚎聲從凄厲到嘶啞,再到徹底沒了聲。他們不敢動,外面滿大街都是太陽旗。
暴行結束后,梅綺躺在血泊里,下身撕裂,身上被刺刀劃得稀爛。張瑛拖著斷了幾根骨頭的身體,把她背回家。
命是撿回來了。但那個曾在銀幕上顛倒眾生的梅綺,那天晚上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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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殘忍的事還在后頭。
幾年后她去上海,遇到富家子弟,兩人談婚論嫁。對方一聽說她在香港被日軍糟蹋過,當場退婚,連句囫圇話都沒給。
瞧見沒?這就是那個年代最操蛋的邏輯:野獸施加暴行,世人卻要受害者用貞操來“洗白”。
梅綺沒吭聲。她回了教會,余生只穿素衣,講經布道,直到四十三歲舌癌死去。她生前從不接受任何媒體采訪那段往事,只在日記里寫過一句:“那天的婚紗是白的,比教堂的百合花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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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梅綺一個人的悲劇,但絕不是她一個人的遭遇。
同一天,圣士提反書院的護士被日軍按在傷員尸體上輪奸后肢解。同一天,女記者程珊拍下日軍獸行,被發現后刺刀穿胸,尸體掛在高處示眾。此后的三年零八個月,香港從一百八十萬人暴減到不足六十萬,餓死者五萬,被殺者逾十萬,還有上萬青壯年被運去廣州做8604部隊的活體實驗。
很多人至今還在問:梅綺當年為什么不躲起來?為什么非要辦那場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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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話的人沒活明白。
當港督楊慕琦在半島酒店簽字投降,當酒井隆那聲“全軍放假”傳遍軍營,這片土地上每個人的命就已經不由自己說了算。你藏地窖也好,抹鍋灰也罷,穿婚紗唱大戲也行——刺刀面前,有什么區別?
所謂亡國奴,不是你做錯了什么才受辱,而是你什么都沒做錯,僅僅因為你贏了,敵人輸了,他們就要用最下作的方式報復在你身上。
侵略者從不挑日子,受害者從沒有錯。
記住梅綺不是記住一個悲慘故事。是記住1941年那個圣誕節,記住酒井隆,記住“放假三天”這四個字底下躺著多少連名字都沒留下的女人。是記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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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沒了,明星不如螻蟻,新娘就是祭品。婚紗再白,擋不住野獸;名氣再大,換不回尊嚴。
梅綺死前多年已不施粉黛,不接片約,不談過往。有人問她后不后悔那場婚禮。她沒答。
但她在教會里幫過無數同樣被凌辱過的女人,聽她們哭,替她們擦淚,只說一句:“你沒有臟,是那個世道臟。”
今時今日,這七個字依然值得每個站著活的人,念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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