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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畫卷局部
注:
1.“春來遲,春去急,柳綿欲吹愁雨濕。”是當年八十歲的沈周老先生和倪瓚詩詞中的一句。
2.此文略長,還請耐心讀或聽。
3.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不能盡述,僅點到而已。
4.官方新聞和通報文章網上都有,在此不贅述。
捐贈畫作險被拍賣8800萬,這出鬧劇,看似落下了帷幕。
《江南春》畫卷等四件文物回歸南博,對涉事人員29人(除已離世5人)中的24人,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2月9日晚上九點左右,江蘇調查組通報了南京博物院在管理受贈文物《江南春》圖卷中存在的問題及調查處理結果。
通報說:江蘇多部門聯合調查組,奔赴12省市調查取證,走訪千余人次,閱檔六萬余份,調取書證千余件,比對藏品三萬余件。
這堪稱是一場全面深入的調查,是一份信息量極大的通報,是一次全面徹底的追溯、查核。
最終追溯出龐萊臣后人捐贈給南博的《江南春》圖卷等五幅畫作流入市場的路線圖。
最后結局是流失的五幅畫作中的四幅又進了南博院。
一幅拍價近億元的畫作是什么來頭?誰人捐贈?誰人拍賣?
(一)《江南春》畫卷的來頭
《江南春》畫卷是龐萊臣虛齋藏品;捐贈者是龐萊臣之孫龐增和及家人(龐淑令等);拍賣人是朱光。
近現代字畫收藏史上有“南龐北張”之說法,北張指張伯駒——被世人描述為“捐出了大半個故宮”;南龐即南潯的龐萊臣。
龐萊臣(1864—1949),名元濟,字萊臣,號虛齋。
善繪畫,精鑒賞,收藏宏富,居全國私家鑒藏之冠,素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虛齋收藏甲江南”之稱。
龐氏收藏以真偽鑒定嚴謹著稱,凡蓋“虛齋”印章之作,皆受海內外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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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印鑒
1949年前,中國古代書畫只要蓋有龐虛齋的鑒定印章,就可認定為真品。
《江南春》畫卷,由數十位文人、綿延幾十年時間陸續創作,集詩詞、繪畫、書法之大成,是當時文人風雅文化的見證。
內容上,先有元代畫家倪瓚的《江南春》詞;后有沈周、文徵明唱和;再有仇英依詞作畫,畫面對應詞中元素;再后又有四十余人唱和、再和。
仇英的《江南春》畫卷,全卷分四截,卷首是陳鎏寫的“江南佳麗”;第二部分是畫作,描繪江南春景;第三四部分為唱和、再和。
是"吳門四家"唯一詩畫合璧真跡,被贊為“仇畫第一”、“虛齋至精之品”。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該畫作被時任國家文物局局長鄭振鐸列為“非要不可”的征集對象。
(二)捐贈多年后,“缺失”疑云頻現、南博行為屢屢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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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不可”的《江南春》畫卷
1959年1月,龐萊臣之孫龐增和攜家人(龐淑令等),向南京博物院捐贈“虛齋舊藏”137件(套)、包括仇英《江南春》圖卷在內的宋元至明清書畫精品。
南京博物院明確接收,并承諾“我們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
本應是私家藏品交由公共博物館收藏,藏歸于公,以利于更好地保護和傳承其歷史、文化、藝術、人文價值,卻不料竟演變成為“監守自盜”、公共館藏流入拍賣市場的丑陋悲劇。
2014年12月26日,為紀念龐萊臣誕辰150周年,南京博物院策劃“藏天下:龐萊臣虛齋名畫合璧展”開幕。但策展人撰寫的展覽宣傳文章中的一句“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會敗落到賣畫為生。”
龐家后人龐叔令怒不可遏:“當年南博是向我們征集捐贈,137件(套)文物包括宋元明清的歷代名跡,是無償捐贈給他們的。我們為國家做了這么多事,怎么到頭來,卻被南博的文章指責‘敗落賣畫’?”
后與南博協商澄清并道歉,但未獲回應,遂訴諸法律,并贏得了這場名譽權官司。
但蹊蹺的事情發生在法庭質證階段:南博為了證明龐家“敗落賣畫”,出具了一份2010年8月底的新聞報道:南京藝蘭齋美術館的一件鎮館之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
龐淑令認出那就是當年龐家捐贈給南博的137件文物之一。
龐淑令循著報道線索調查得知:該《江南春》圖卷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被南京藝蘭齋(1996年12月注冊)陸挺夫婦購得。
龐淑令決定:必須要了解那批承載家族心血和愛國情懷的捐贈文物之現狀。
于是龐淑令和她母親開始持續向南京博物院寫信,核心訴求就是希望查看1959年捐贈的137件(套)藏品的現狀。
“這是我們祖宗的心血,作為子孫,我們當然應該關注,也有權知道它們是否被妥善保存。”
但多年間,竟然未得到南博的任何回應。
2018年龐淑令的母親遺憾離世。
龐淑令心中的悲痛和責任感,更激發她弄清楚137件藏品的現狀。
2024年,龐淑令正式起訴,要求南博履行龐家捐贈文物告知義務。
該案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說明藏品缺失和流轉情況,安排龐叔令查驗全部捐贈藏品原件。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當時捐贈給南博的《江南春》畫卷現身拍賣市場。
北京某拍賣公司5月份的春拍圖錄上,赫然展示著仇英《江南春》畫卷,8800萬元起拍!
2025年6月底,龐叔令按調解書約定走進南京博物院庫房查驗,發現137件中有五件(包括《江南春》畫卷)不知所蹤。
南博書面答復:五幅畫被認定為“偽作”,已從藏品序列中“剔除”,“劃撥、調劑”處理。
龐淑令怒不可遏:虛齋藏品在業界就是真品的鈐印;南博鑒定、確認的程序是怎樣的?如何處理的?去向哪里?為什么不通知捐贈方?
2025年11月20日,龐叔令再告南博,要求南博說明“消失”的仇英《江南春》圖卷等五件古畫被“劃撥、調劑”的具體流向并返還。
南博呈交了兩份語焉不詳的鑒定證明,除了馬賽克,就只見零星的“仇英《江南春圖》假”的字樣。
2025年12月16日,龐叔令正式申請強制法院執行,要求南博提供上述五件藏品的詳細流轉去向。
澎湃新聞12月17日獨家報道《南京博物院館藏龐萊臣后人捐贈的名畫《江南春》圖卷等現身拍賣市場》,引發巨大而持續反響。友邦媒體迅速深入貼近報道該事,遭全網封禁,輿情居于高潮,多日不減。
(三)高階調查,50天后得出一些初步結果
12月23日,國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組,江蘇省委、省政府成立多部門組成的調查組,開展全面深入調查。
2026年2月9日晚九點,江蘇調查組發布了調查情況通報。
調查通報補齊了《江南春》畫卷流出南博的細節:南博一基層員工,改價賣給友人,后安排男友冒充龐家后人身份,把《江南春》畫卷兜售給字畫商人陸挺,完成了《江南春》畫卷,出南博、進市場的關鍵一步。
以下為通報原文:
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準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并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
事后,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于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
我以“小人之心”揣測:
1.對于張某來講,如此簡單、高效的賺錢法子,只使用過一次嗎?
2.陸挺與南博院長徐湖平是多年好友,陸挺看到王某游說兜售的《江南春》畫卷,難道不問一問徐湖平?……
3.如果一個基層員工,都可以如此“方便”地賣出院藏品,那院長大人又當如何呢?
別的事就不多問了。就像大觀園失盜時,就問問誰當差、誰守夜,也就罷了,其他的咱不問,問了也是白問。
但是,接受捐贈的博物館院,至少應該承擔對捐贈者的責任義務,例如:妥善保管捐贈品、定期如實通報捐贈品狀況、維護捐贈者的尊嚴和知情權、敘事權。
而作為承擔國家文物保管責任的機構,應該呈現出明確、科學、可追溯、可監督的嚴格制度和技術。
南博《江南春》畫卷事件,將原本局限于小圈子的文化服務,以一種難堪的形象,展示在眾人面前。同時,也提示出商品浪潮之下,錢權交媾無孔不入。
以信任為核心要素的公共機構,更應將自身的嚴謹制度和管理能力,主動、完全地呈現給公眾,接受公眾隨時隨地的監督。
公共博物館機構的長遠可持續運營,靠的就是大眾、團體的不斷捐贈,將私人收藏轉化為公共文化資源,正是現代博物館誕生的最初路徑。
但如果沒有信任作為內核,捐贈物不能被捐贈人和大眾所“看見”,難以形成源遠流長的捐贈文化和效果。
要想獲得大眾的信任,四個核心必不可少,即誠實的態度、良善的動機、值得信賴的保護、鑒別能力,以及為大眾所信任而累積的成果。
誠如莎士比亞說的: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
《江南春》事件讓人唏噓不已的還有:《江南春》畫卷留給后人的是當年文人唱和的詩畫雅集、文化風采,而今這一番流轉,未見絲毫文化意趣,只看到利欲熏心的粗魯刁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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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詞、畫、書數十年風雅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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