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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提出了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任務,明確“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知識產權是保障和促進創新的基礎性制度,經濟高質量發展需以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為支撐。面對國家重大需求,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意義重大。學科建設是人才培養的基礎土壤,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有必要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升級完善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和人才培養體系。
我國知識產權學科和人才培養體系的形成
知識產權制度起源于17世紀的歐洲,至今有近400年的歷史。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理論研究和人才培養卻是改革開放后方才起步。從吸收借鑒到批判反思,再到自立創新,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和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知識產權法學學科建立和發展。國內對知識產權的理解,始于國際條約將之作為私有財產權制度的界定。改革開放后,為與國際接軌,我國知識產權研究進入以立法為中心的研究階段,郭壽康、鄭成思、劉春田、吳漢東等學者最早將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發達國家立法以及經典理論著述引入國內,與我國自主的探索實踐相結合,《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相繼出臺。
2000年前后,在我國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背景下,知識產權作為國際貿易通行規則的戰略地位逐步凸顯,知識產權法學成為“顯學”。伴隨著研究人員、隊伍的不斷壯大,學界對知識產權的概念、特征、屬性、客體、理論基礎等進行了集中探討,取得了一批標志性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中的知識產權法學科逐步成熟。
與學術體系同步發展的是知識產權法學教育事業,1981年,中國人民大學最早在民法專業中招收“知識產權法”方向研究生,1986年國家教委將“知識產權法”作為法學學科下的二級專業,各高校知識產權法學科迅速發展,至今知識產權法教育已經貫通本科、碩士、博士各個階段。
第二階段是知識產權多元學科交叉格局的形成。由于我國知識產權制度是在加入國際經貿體系的背景下被動建立的,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立法并未與國家創新體制充分融合。伴隨著我國開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向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知識產權制度逐漸與我國創新體制相適應,研究開始從規范借鑒移植轉向重視制度運行的實效,知識產權由法學研究擴展為公共政策科學,研究討論議題由過去私權保護擴展到提升創新效率,經濟學、管理學、情報學等諸多領域學者加入進來,通過不同學科方法路徑探討知識產權制度、政策應當如何服務于國內科技創新、文化創新實踐。
學術自主探索發展在官方層面也得到了充分認可和支持。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正式提出“設立知識產權二級學科”,教育部此后專門下發文件鼓勵高校自主設置與調整一級學科下的知識產權二級學科,諸多高校陸續在法學、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等諸多一級學科下設立知識產權二級學科,知識產權研究和教育的多元學科交叉格局正式形成。
知識產權學科和人才培養體系發展的不足
從創新實踐需求來看,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人才供給仍然存在量和質的結構性矛盾。知識產權人才尤其是高層次、復合型人才的缺乏,本質上在于知識產權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體系的不足,主要有兩方面問題。
一方面,知識產權跨學科研究格局雖已形成,但學科之間隔閡嚴重。知識產權最早作為民法學二級學科的子學科而設立,發展至今,法學、公共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等不同學科下均開設知識產權課程并招收知識產權方向研究生。但總體而言,目前知識產權教學和人才培養仍然以法學為主,各高校知識產權專業培養方案存在較大差異。文科院校和理工科院校根據優勢學科各有側重,不同學科之間的教學研究并未實際融合,課程、教材、科研缺乏科學化、體系化、統一化建設,質量參差不齊。
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存在脫節。知識產權學科具有高度實踐性,但在實踐需求對接和檢驗之中,傳統知識產權教學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局限不斷凸顯。囿于學科發展水平局限,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仍然側重于法學、管理學等學科理論的灌輸,缺乏對產業技術的深入把握,知識產權的專業特性在教學上難以體現。尤其在傳統法學教育體系下,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仍然主要停留在傳統課堂教授、法學理論教育為主的階段。教學研究偏重于規范推理、比較分析而實證調查不足,實踐教學、案例教學應用不足,缺乏與產業發展的深度結合,存在重法律、輕技術、輕實務的問題。
新時代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
根據國家整體戰略規劃,新時代知識產權學科和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應當遵循兩步走策略。第一,回應實踐需求,盡快建立高層次、復合型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體系;第二,從長遠出發,健全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學科體系,以“復合型”知識產權學科支撐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一方面,加快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要求,2022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正式增設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知識產權專業碩士培養是滿足實踐中對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需求的重要手段。在培養模式上,可以探索建立“理工+知識產權”“經管法+知識產權”本碩貫通式培養模式。在課程設計中,要實現法學、管理學、情報學、經濟學課程的有效整合,在知識產權法治、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金融、知識產權信息各個方向須有所側重。為培育知識產權應用型人才,要在培養方案中突出實踐環節,增加實務課程設計,探索建立產學研相貫通的科研教學合作模式,消除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現實隔閡。
另一方面,推動知識產權相關學科交叉融合。知識產權雖發端于法學學科,但其學術研究和實踐操作卻涉及法學、管理學、經濟學、情報學等各個領域。無論是將之納入“法學”還是“管理學”一級學科,都難以完全涵蓋其學科內容,將之劃分到各二級學科則面臨著定位不清、層級偏低的困境。目前來看,將知識產權作為一級學科,學界在研究對象、理論體系、研究方法等方面仍然缺乏充分共識,相對折中的方案是探索建設知識產權交叉學科。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交叉學科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厚實學科基礎,培育新興交叉學科生長點”。交叉學科設置以既有學科設置劃分為基礎,重點在于回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這完全契合知識產權學科發展與戰略地位錯配的現狀。
總之,為了提升知識產權學科體系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力度、廣度和精度,應適時整合法學、管理學等一級學科下的知識產權二級學科,建立知識產權交叉一級學科。唯有如此,才能提升學科地位、打破學科壁壘,完善研究體系、拓展研究領域,才能從根本上打破知識產權學科與復合型人才培養之間的斷層,才能更好地服務于國家創新發展的偉大實踐。
作者馬一德,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特聘教授。內容來自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本文章僅限學習交流使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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