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階段性降低失業費率
政策內容:根據《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冀人社發〔2024〕14號)規定,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期限截至2025年底。
受理機構:各級經辦機構。
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政策內容: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2024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4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參保企業劃型參照2020年度實施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的劃型執行。企業對劃型有異議的,可由企業出具所屬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辦機構按企業承諾類型先行發放穩崗返還資金,再核實清算。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2024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還,300人以下的按60%返還。
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嚴重失信參保單位(以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查詢結果為準)、被列入破產清算或注銷名單的企業不宜發放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經辦流程:采用“免申即享”經辦模式,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確定符合條件企業,并通過社保網報端彈窗、電話、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企業;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協助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
三、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政策內容:參加失業保險并累計繳費滿12個月(含)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相應領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等級證書或享受相應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等級證書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補貼,其中非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最多補貼1次。
經辦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登錄“河北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https://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APP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政策如有調整,以調整后的政策為準,詳情請詢所在縣區人社局。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政策咨詢電話
及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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