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李元芳、展昭、白玉堂,都有這個共同的“體制內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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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在一篇稿子里,曾提過一個蠻有趣的問題:
我說,中國很多公案劇里,苦主伸冤的套路,其實都是一樣的。一定是先有一個體制外的“俠”先幫苦主擋下黑惡勢力的第一刀,而后再由官府的“青天”出馬,用朝廷的權威加明察秋毫將冤情徹底洗雪。
你看《包青天》里的展昭和包公,《神探狄仁杰》里的李元芳和狄閣老,甚至《雍正王朝》里的俠王十三爺和冷面王雍正,都是這個“一官一俠”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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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話說了以后,馬上就有讀者跟我提意見,他說:你這話說得不對啊。展昭、李元芳這些人,他們看似好像是俠,但仔細一查,那也都是“官身”啊。
我想想還真是,你看展昭,在《三俠五義》里是皇上親封為御前四品帶刀護衛,還有個封號叫“御貓”。
你再看李元芳,在電視劇里是歷任“千牛衛中郎將”、“檢校千牛衛大將軍”,也是一跟了狄仁杰,就馬上升上正四品上的高官——注意,給他的官階還是四品,職務又是侍衛。
如此說來,我那個公案劇中“一官一俠”的“配合打法”其實就不對了,正確的說法似乎應該是“一官一官”:清官固然要是官,俠客最好也是官。展昭和包公,李元芳與狄仁杰,其實嚴格說沒有什么本質的區別,都是“體制內公務員”。
魯迅先生所謂的“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也是棗樹”了屬于是。
而且有些事情,你還不好細琢磨,比如說為什么展昭、李元芳這樣的大俠,封官都如出一轍的是“正四品”的官位呢?
這就需要了解一點清史才能看懂了——“俠義公案”小說成形于晚清,而在清雍正以后,密折制度得到了推廣,雍正皇帝規定凡正四品以上的官員,都有向皇帝密折奏事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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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正四品其實是一道門檻,過了這道門檻之后,你就算高官了,也是在皇帝那兒也是說的上話的人了。如果說中國古代官僚體系當中也講究一點“皇帝面前,官官平等”,那么這個“平等”的起步點,就是四品,因為低于這個等級,你連直接跟皇帝打小報告的權利都沒有 。
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公案劇里一定要強調俠客們受封之后都是不多不少“四品官”,其實就把意思打在了這里。
而且有些事兒想想其實蠻有意思的。
比如,雖然劇里唱“開封有個包青天”,但歷史上的包拯,在管開封的時候的名頭叫“權知開封府事”。“權”者,暫時也。翻譯成現在的話說,就是“暫時代理首都市長職務”。
宋太宗以后宋代官僚體系當中,“開封府尹”這個職位就算給也只能給太子。真正干活的“權知開封府事”只是個“差遣”,所以“包青天”嚴格意義上說是標準的“臨時工”。編制品階是要另定的。
而真實的包拯雖然死后被追封正二品的“禮部尚書”,但在其“權知開封府事”的那段時間,包拯官職一直在正五品到從三品之間來回擺動的。
就是說,真實的包拯如果遇見了小說中的展昭,到底誰官大,誰該聽誰的,還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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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里,俠義公案劇中,中國讀者們對大俠的想象有多么“官方”也就不言自明了——宛如劇中的展昭、李元芳一樣,一出場“路見不平一聲吼”,扶危濟困的時候,當然可以來自“江湖”,甚至可以是通緝犯。但隨后,大俠們一定要被朝廷收編,不僅要有編制,而且官還不能小,最好一上來就是正四品,在皇帝那里掛的上號的那種。
似乎只有在成為這種“官俠”之后,善良的讀書人們為俠客們操的那顆心,才能放下來——因為我們的英雄有編制了,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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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題是,為什么“俠義公案”劇里一定要有這種安排呢?為什么行俠仗義的大俠們一定要有一個官身呢?
追訴起來,這其實中國武俠基因當中就一直帶著的一個“胎記”。
中國古典武俠小說的早期高峰當然是《水滸傳》。
而如果你細讀《水滸傳》,會發現里面的好漢,一開始最心心念念的事情,就是“好出身”。
你看一百單八將中第一個出場的九紋龍史進,生性灑脫,行俠仗義,為了包庇被官府捉拿的朋友,不惜一把火燒了自己的田莊。可是如此灑脫的史進,在逃出生天之后,對自己的第一個未來人生規劃是什么呢?
《水滸》里說的很明白:“我若尋得師父(王進),也要在那里討個出身,求半世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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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出身,指的就是當官。也就是說史大郎即便犯了事,成了“江湖俠客”以后,想的還是將來要回到體制里去。
不僅史進,魯智深、林沖、楊志、武松、宋江這些人,出場時也都提過高度相似的話,“討個出身”、“尋個好出處”是他們不滅的夢想,水滸里如果有公務員考試,好漢們的參考熱情比現如今迎接大學生肯定高多了。足見進體制,當官員,是這些好漢們的共同向往。
是的八十回梁山座次排定之后,當宋江讓鐵叫子樂和唱出了:“望天王降詔早招安,心方足”這個后期綱領時,行者武松曾第一個跳出來,大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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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這里好像是“放蕩不羈愛自由”的武松吐的一手好嘈,是天天想著重回體制的宋江背叛了“革命事業”。
可是你稍微往回翻翻書,會發現《水滸傳》全文,第一個提“詔安”這事兒不是別人,而恰恰就是武松。
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錦毛虎義釋宋江》里,他跟宋江道別時是怎么說的呢?
他說:“哥哥怕不是好情分,帶攜兄弟投那里去住幾時;只是武松做下的罪犯至重,遇赦不宥,因此發心,只是投二龍山落草避難……天可憐見,異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時卻來尋訪哥哥未遲。”
宋江當時是大受啟發,趕緊說“兄弟既有此心歸順朝廷,皇天必佑!……”
也就是說,最早提點宋江,讓他想起即便是“殺人放火”以后還有“受詔安”這條回歸體制之路的,恰恰是武松本人。
所以武松重陽節跳出來抬杠時,宋江本來完全可以罵回去:“武松兄弟,我冷什么弟兄們的心?殺人放火受招安的這條康莊大道,不是咱倆當初一起想的么?咋了,這才隔了不到五十回,你就忘了?”
但宋江高就高在,他沒點破這一層,只是不再把武松當兄弟了——也許這就是當領導的藝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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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們可以看出。哪怕是在《水滸傳》這最叛逆的奇書當中,廟堂之上的體制對處江湖之遠的俠客們來說,依然有著不可比擬的吸引力。
是的,中國傳統武俠故事里的江湖俠客們想要往體制內走,就跟物理世界里的水要往低處流一樣,幾乎是一件不言自明的公理。
從文學成就上講,《水滸傳》的文學價值,當然要遠遠高于后來的《三俠五義》、《七俠五義》,但從文學發展史上說,晚清的《七俠五義》等“俠義公案小說”又恰恰是前者的發展和總結。而如果說《水滸傳》中的江湖豪俠們對于體制還僅僅是一種向往的話,《七俠五義》里的俠客對體制簡直就是跪舔了——展昭因為救了包公而被賜封四品帶刀侍衛、“御貓”,“錦毛鼠”白玉堂就不干了,認為他這個封號壓了自己“五鼠”一頭。非要跟展昭斗個勝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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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想法如果放在正常邏輯里,其實就特別搞笑:你“錦毛鼠”的名號是江湖公認的,他“御貓”的封號不過是皇上給的,哪個更金貴不是不言自明么?——諾貝爾文學獎你都得了,你還在乎本地作協給不給你個作家身份么?
可是白玉堂不這么想問題:展昭人家是“御貓”啊!朝廷認證過得……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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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關中大俠啊,朝廷認證過的。”
所以小說里的白玉堂他就真在乎這個。不僅在乎,還要“五鼠鬧東京”。
鬧到最后的結果是自己也被包公注意到,表示愿意收編他。而白玉堂等五鼠面對包青天的詔安,表現是干凈利落的“伏地認小”,管對方一個口一個“大人”,自己則卑稱“小人”。
這一把,連“詔安、詔安,詔甚鳥安”都沒有人提了,五鼠們都十分愉快的被包公希數收歸門下,成為王朝馬漢張龍趙虎那樣的衙役。并未自己能“終得投靠、報效”感到無比幸福。
多說一句,白玉堂被收編以后,得到的封號不多不少,也是“四品帶刀侍衛”——足見這個職稱對那個世界里的頂級江湖豪俠有多大吸引力了。
于是,從《水滸傳》開篇史進提出“討個出身,求半世快活”的遠大理想,到《七俠五義》里白玉堂們的伏地認小。中國古典俠義小說里的俠客們,總算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從走入江湖的那一刻起,他們的夢想就是回歸體制、重新被體制承認。而俠義小說寫到最后,給的出路也是這個。
所以在古典武俠小說中。江湖的、體制外的“俠”,只是暫時的、“終非長久之計”的,而廟堂的、體制內的“官”,才是永恒的,能“得半世安樂快活”的。
于是,給包青天、狄閣老們鞍前馬后、必要時當當捧哏的“四品帶刀侍衛”,這就成了俠客們的終極人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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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里我說“千古文人俠客夢”,這其實是北大的陳平原教授給自己研究武俠文學的專著所起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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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陳教授上課時曾經講過一個段子:說他把這本書的初稿寫好后,將其裝在皮箱坐火車去廣州,結果剛剛下車出站,突然便被飛車黨給奪走了。
陳教授當時就想,自己要是那武俠小說中的一位俠客多好!一嗓子喊去“噠,那蟊賊休走!”再一劍刺去……于是這本書的題目也就有了。
是的,“千古文人俠客夢”,其實不僅是文人,“俠客夢”也許是所有中國人共同的意向。中國文化中雖然一直“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處世格言。但不管閑事,也并不就是我們的民族本性。影響我們至深的儒家佛家思想,曾時刻教育我們要有胸懷天下、悲天憫人的情懷,要有著急公好義、樂善好施的脾性。
應當說“愛管閑事”也許才是我們的本性,我們只是被現實教育、被體制約束的不敢自己管了而已。
所以,當我們看到社會公義受到損害、人間不平事發生,看到君子道消小人道長,我們就會希望有一個俠客能“路見不平一聲吼”。想讓俠客們代替我們去仗義執言、去拔刀相助,幫一幫那蒙冤受苦的弱者,替她們掙斷身上的鎖鏈,治一治貪滑暴虐的惡徒,將他們繩之以法,甚至法外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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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其實就是這么來的,它是我們對現實生活的一種糾偏與發泄。
可是另一方面,被法家那無孔不入的駕馭術馴化的太好、管得太老實的我們,又知道俠客們的這種快意恩仇的法外制裁,終究是無法長久,不能被我們社會所包容的。所以我們就又生出了另一種幻想,希望體制內能有力量能出來查明冤案,還社會以朗朗乾坤。這就又產生了另一種幻想文學,也就是描寫包公、狄公、海公們的“清官小說”、或者說“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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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頭來,人們發現體制外的武俠與體制內的清官,這兩種(幻想中)的糾偏方式,最終還是要明主次、作取舍的。人們到底是更希望依靠體制外的俠客們行俠仗義,執行法外制裁。還是更希望體制內的清官們能抬出龍頭鍘,撥亂反正。這兩者其實不能兼得。
俠多了就一定會“亂”,官多了就一定會管。這兩個解決方案從本質上講,其實是互相矛盾的,只能選擇一個。
而中國古代文人,或者說我們的社會,在結合現實思考后,最終作出的取舍,是讓“俠客”服從甚至服侍“清官”,甚至讓俠客自己被體制所收編,也成為“清官”。這個選擇本身,說明了我們的民族在自由與威權之間,還是更傾向于服從威權。
我們也非常明白,有“俠以武犯禁”這個定性作為大背景,俠客們在我們的文化中注定是無法長久存在的,他們的命運宛如風中之燭一樣,時刻面臨著危險,遲早不是被收編,就是被剿滅。既然如此,那還是“望天王降詔早招安”的好,這樣,俠客們至少就不再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了。
所以俠義與公案最終合流,成了“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江湖豪杰來相助,王朝馬漢在身邊。”的俠義公案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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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展昭、白玉堂們不再是江湖俠客,而成了“四品帶刀侍衛”后,他們還能像當年“處江湖之遠”時那般無牽無掛,自由隨性的“該出手時就出手”嗎?
這個問題,是俠義公案小說一直規避討論、也無法討論的。它是一個類似數學上的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死結——當你追究極致的一統和穩定,把所有系統外的糾偏力都納入到系統內,系統本身的計算冗誤,就無法被清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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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于這個悖論,“俠義公案小說”只能選擇裝作沒看見。把希望寄托于包公們的無所不能。
最后說一句,俠義公案小說當中俠客最后一定會跟在大人后面,大人問一句“元芳,你怎么看。”他永遠跟一句“大人真乃神人也”的俗套段落。總讓我對比的聯想起《福爾摩斯探案集》里,大偵探福爾摩斯與蘇格蘭場探長雷斯垂德的關系。
同樣是一民一官,一個體制外、一個體制內,福爾摩斯與雷斯垂德這對關系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們在對案情的討論權上是平等的。福爾摩斯甚至可以用戲謔、嘲諷、看不上的語氣去調侃雷斯垂德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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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雷斯垂德呢?面對這位總在嘲笑、調侃他辦案不力的“諍友”,他并不會(或者更確切的說,是不能)用其手中的職權給其小鞋穿。相反,他還樂顛顛的跑來給福爾摩斯如實的匯報案情的進展,聽取他的建議與觀點,最后,這對似敵實友的伙伴,總能一起將迷案揭開,讓正義與法制彰顯,讓善惡各的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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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在這個故事里,福爾摩斯其實很像一個仗義的俠客,卻沒有走近體制;而雷斯垂德雖是恪盡職守的官員,卻顯然并不英明睿斷。可是這已無關緊要了,在一個彼此尊重、彼此平等、每個人發表自己觀點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的現代社會當中,那種“俠義公案”式的古典式斷案組合,其實已經過時了。
誠然,千古文人俠客夢,千古俠客體制夢。
可是我想,只有當文人不必再需要俠膽,也能秉筆直書。當俠客們也不再必須追求“討個出身”,也能行俠仗義的時候,一個現代社會更加美好的公平正義之夢,也許才能被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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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今天的音樂,文頭是《包青天》。
我從小就覺得這歌特“標題欺詐”——說好了要唱包公,結果從“江湖豪杰來相助”以后,全都走題到詠嘆“七俠和五義流傳在民間”上去了。
不過看完本文,我相信你能理解它為啥這樣唱了——想夸七俠五義,必須先夸包青天。
我總覺得,這是中國古代武俠小說里最最無奈的事情。
來源:海邊的西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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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面對人工智能迅猛發展的當下社會,
不知該如何了解和入手。
來這里我們可以一起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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