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余年,中國融資租賃在全球航運與造船資金供給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蓄水池”與“放大器”角色:填補了歐洲銀行縮表留下的空白,承接了大量新造與并購項目,推動了運力與資產配置的現代化。如今,隨著美國針對中國海事、物流與造船業的“301船舶費”進入落地階段,市場參與者的風險偏好與資金路徑正在悄然改變——雖然并不是完全“撤出中國”,但卻在通過降低單一來源的集中度,以“中資+日資+歐銀”的組合化融資,對沖地緣與合規不確定性。這一變化既體現在再融資與新造下單策略上,也體現在船旗、合同與航線布局的更細顆粒度的優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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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點切換:從政策宣示到執法落地,企業的“確定性偏好”被激活
美東時間10月3日,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發布執行公告,明確自10月14日起對三類對象實施“301船舶費”。在執行機制上,公告將“是否繳費”的判斷責任前移至船舶運營人,并要求在抵達美國首港前通過財政部的Pay.gov完成支付、與VECS系統自動匹配;未能提供有效付款證明的船舶將被拒絕裝卸或延遲放行。與此前USTR在《聯邦公報》中的政策框架相比,這一步標志著從“原則宣示”過渡到“執法可操作”,企業被迫將合規納入前置環節,資金與資產決策因而呈現出對“確定性”的更高偏好。
這一偏好在融資端最為明顯:票息的“低幾個基點”不再是唯一衡量標準,可解釋、可追溯、可留證成為新的三要素。對高頻掛靠美國港口的船隊而言,市場更傾向于先做“結構降敏”,將風險敞口從“建造地—資金地—運營人—最終受益人”等多維耦合關系中剝離出來,再在成本、交付與運營效率之間尋求次優解。
NorthCape視角:從“集中過度”到“分散對沖”,不是更便宜,而是更穩妥
在新加坡接受《ShippingWatch》采訪時,航運金融中介機構NorthCape的聯合首席執行官、管理合伙人Nils Kristian Kovdal直言:部分客戶已完成或正在推進再融資,把過去高度集中在中國租賃結構的融資,調整為“日資結構或歐洲銀行承接”;部分原計劃全部在中國建造的新船項目,改為“分單策略”,將訂單一分為二,分別放在中國與日本/韓國,以分散未來在建造地與資金地上可能產生的監管聯動風險。
Kovdal反復強調,這并非CFO追求更低資金成本的“財務優化”,而是管理層在政策落地前的“理性對沖”。過去兩年的較好現金流創造了降杠桿與回購部分租賃債務的空間,一些優質船東借此降低單一資金來源的占比,改走“銀行+區域租賃”的組合路徑;另一些則根據長期租約安排,將“費用承擔”在合同里前置化處理,把合規成本通過條款嵌入商業安排。
鏈路聯動:融資、接單、航線三端的細顆粒度重構
融資端的變化首先體現在存量項目的再配置與在建項目的結構重排。對頻繁靠美的船隊,資金路徑從“單一中資租賃”轉為“中資+日資+歐銀”的拼圖方案;對以區域貿易為主、美國敞口較小的專業化資產,中國租賃公司仍具競爭力與速度優勢,交易繼續推進但更注重合規表述與證據留存。
建造端出現“分單—分地—分旗”的更細化策略:比如此前原本計劃在中國訂造的訂單,目前同一批次訂單分別在中國與日韓布局,既保留成本與工期優勢,又降低潛在的“建造地歸類”風險;必要時,船旗、技術管理與商業運營主體的境外配置也會同步“解耦”,以減少單點觸發。
運營端則從“網絡層”做防御:一些班輪與散貨網絡探索“第三地中轉+美國內支線”的替代路徑,降低直靠門戶港的合規不確定性;長協與期租合同中,針對“301費用承擔/分攤”的條款逐步落地,運價與附加費體系可能出現階段性再定價。
中國的制度回應:確權反制權能,保留解釋與執行的彈性
在美方執法細則公布前,中國國務院已發布對《國際海運條例》的修改,新增并細化了對歧視性措施的反制條款。修訂后的條文明確,當他國或地區針對中國航運主體實施歧視性禁止、限制或類似措施時,中國政府可依法采取包括收取特別費用、限制進出中國港口、限制數據與信息獲取等在內的反制行動。更為關鍵的是,這一表述在“該國家或者地區的船舶”定義上保留了寬口徑解釋空間,后續可在旗國、所有權、經營權乃至資本屬性層面形成“對等或非對稱”的政策工具箱。這種“先確權、再細化、再執行”的法律路徑,為行業預期提供了規則錨,也為政策騎縫期的市場交易留出了騰挪余地。
中國租賃的現實位置:不可替代的供給者,正在進行“結構性降配”
必須明確的是,中國租賃并未離場。其在新造船信用放大、資產并購橋接、跨周期資金供給上的系統性價值,短期內難以被其他市場完全替代。當前出現的,是針對美國合規敞口的結構性降配與去集中化:對常年不觸美的專業化資產與區域航線,中國資金依舊高效;對潛在觸發“301費用”爭議的項目,資金結構更偏向“多來源拼圖”,以換取交易的可解釋性與長期運營的可持續性。
從行業全局看,這更像是一種“再平衡”而非“轉移潮”。資金、訂單與運力并不是線性遷徙,而是依據不同船型、航線與客戶結構進行顆粒化重構。中國租賃對亞洲航運金融生態的支點作用仍在,差別在于占比從“高集中”調整為“高協同”。
從“成本最優”到“合規—地緣—成本”三元最優
“301船舶費”把航運從單一的成本博弈,拉回到“合規—地緣—成本”的三元坐標系。
對船東而言,短期要完成三項任務:一是對存量項目進行合規穿透式審視,明確建造地、資金地、運營人、受益人與航線的關聯風險;二是對新造與并購項目設計多源資金與多地建造的組合解法,提前在合同中明確費用承擔與觸發機制;三是完善證據鏈管理,確保在“自我申報+追溯監管”的模式下,具備可審計、可復核、可舉證的文檔沉淀。
對資金提供方而言,需要在產品設計與條款工程上更貼近實操:對美國敞口較小的資產維持速度與彈性優勢;對高頻靠美的船隊給出“合規友好”的結構化解決方案,與銀行、保險、顧問一道建立跨轄區合規共識,重塑“亞洲航運金融”的協作分工。
不確定性的確定解
當政策從紙面走向碼頭,市場的“確定性偏好”自然會抬升。當前的融資變化,不是對中國租賃價值的否定,而是針對特定風險場景的結構性降配與多元對沖。中國仍是全球航運金融的關鍵供給者與市場樞紐;在“301倒計時”的應對中,行業正在用更精細的合同、更分散的結構和更扎實的證據管理,給不確定性找到確定的答案。
真正的長期變量,并非單一費用的絕對水平,而是企業在“合規—地緣—成本”三元之間,建立起可持續復用的工程化能力。這,才是下一個周期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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