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庫置業有限公司以一封《求助和舉報信》實名向媒體求助引起社會關注。信稱公司在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和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案件,在執行時效關鍵證據“存疑”和程序涉嫌違法等事實確鑿的情況下,他們提交的關鍵證據先后被無視,導致公司財產被查封和限制消費,造成財產損失,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將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綜合金華東陽兩級法院法律文書及北京中庫的求助信件顯示,2025年3月21日,因債權人朱某富申請,東陽法院下發執行通知書(2025)浙0783執恢480號,恢復執行已實體終結的該院(2022)浙0783執569號執行案件。北京中庫認為東陽法院在2025年6月9日才向其發出該執行通知書,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文書送達期限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2022年4月10日實施)第四百八十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后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
![]()
2025年6月12日,北京中庫向東陽法院提交《執行異議書》,提出異議請求:“2022年1月11日,東陽法院對朱某富申請執行該院作出的(2021)浙0783民初7672號民事調解書立案執行,凍結了異議人持有的湖南中庫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2022年7月7日,申請執行人朱某富撤回了(2022)浙0783執569號案執行申請,東陽法院同日作出終結此案的執行裁定,至此,本案已執行實體終結,朱某富申請執行的最后期限須在2024年7月6日前。 2025年3月4日,異議人向東陽法院調取了對(2021)浙0783民初7672號民事調解書執行的所有卷宗,從2022年7月7日之后沒有任何朱某富申請執行材料。故(2025)浙0783執行480號恢復執行案中朱某富執行申請已過法律規定時效,依據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及有關法律法規,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2025年6月27日,東陽法院(2025)浙0783執異75號執行裁定書以“朱某富已于2022年8月10日向本院提交恢復執行申請書,并未超出兩年的申請執行時效”為由,駁回北京中庫異議請求。
![]()
2025年6月30日,北京中庫向金華法院提交《復議申請書》,同時提交了來源于東陽法院文書的《證據目錄》,著力證明三點:1、申請執行人朱某富于2022年7月7日 撤回執行申請,法院同日裁定終結執行,(2022)浙0783執569號案件已于2022年7月7日執行終結。2、從2022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朱某富沒有申請執行,已過2年執行時效。3、東陽法院2025年6月11日向異議人送達(2025)浙0783執恢480號案執行通知書,該案已過執行時效,應當不予執行。
![]()
![]()
金華法院以“(東陽)法院于2022年7月7日裁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雖重新計算,但申請執行人已向法院提交了恢復執行申請書,其落款時間為2022年8月10日的,并未超出兩年的申請執行時效”為由,駁回北京中庫復議申請,維持東陽法院(2025)浙0783執異75號執行裁定。
北京中庫稱,他們以該案已超過法定執行時效,提出執行時效異議,東陽法院未開庭審理,即徑行裁定稱“債權人曾于2022年8月10日申請恢復執行”,也未提供任何證據予以證明。他們向金華中院申請復議,近兩個月后該院以“債權人已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簽字落款時間為2022年8月10日”維持原裁定,仍未出示任何證據。
針對決定本案走向的“落款時間為2022年8月10日的朱某富恢復執行申請書”是否事實存在還是倒簽字日期的行為?這一落款日期是否等同于提交和接收申請書?儼然成為雙方辯論的關鍵焦點。
北京中庫稱,為此他們兩次到東陽法院調閱卷宗,均未發現債權人朱某富曾于2022年8月10日提交的任何執行申請材料。東陽法院也多次聲稱“再無其他材料”、“債權人未再申請執行”。既然法院聲稱卷宗已全部調取,且無再次申請的記錄,那么所謂簽有“2022年8月10日”的執行恢復申請從何而來?如有該材料,為何未歸入卷宗?材料現存何處、收發文記錄在哪?該申請材料是郵寄到法院還是遞交給法院,如郵寄應有單據、遞交應有回執,法院執行程序嚴謹嚴格,豈能無中生有?為何不向原告出示該證據?若確系幾年前已申請執行,法院何以拖延數年不予執行?北京中庫遭受巨大損失誰來承擔?東陽法院這起案件是否涉嫌虛假訴訟?應由誰監督?是否涉嫌枉法裁判?又該由誰問責?
北京中庫還稱本案還涉嫌執行程序違法,如,東陽法院重啟執行終結案件的拍賣就是假設合規,但事前未向北京中庫送達股權評估報告,也未告知2024年11月啟動股權拍賣事宜;致使北京中庫合法權益遭受嚴重損害。他們知曉后遂向東陽法院提出異議,要求撤銷拍賣,解除股權的凍結等,因為執行案件已實體終結,法院執行無依據。而法院卻避重就輕,僅以“小股東昏迷”為由撤銷該次拍賣,未對北京中庫的異議進行審查回復。隨后該院更換案號后再次要啟動拍賣。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北京中庫將擇期懇請上級法院監督執行,以撥亂反正,矯正枉法裁判,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推動司法公平正義。
文章來源:廊坊新聞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