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朋友圈看到杜律師的一段話,把我看笑了:
“在孫*律師,李帥*律師被架出法庭的時候,我心想,到底還年輕,看我如何優雅地解決這個問題,于是,今天早上,我剛想跟法官來一番紳士般的溝通,法官眼皮都沒抬:法警,把杜**律師架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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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沒有看到有人提“紳士”二字了,結果,終于看到這一次,也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還沒亮相,就被架出法庭了。
事情倒也簡單:
一起案件開庭了。本來,6名被告中,5人均認罪認罰,只有第一被告堅決不認罪;不過,經過兩次庭審,聽了辯護發言,第二被告動搖了,要重新考慮是否認罪認罰;法庭就勸他繼續認罪認罰,可是,他不接受;于是,法庭將第二被告分案審理,命其退出法庭,禁止第二被告和辯護律師繼續參加庭審,然后,又對第五被告同樣操作;再然后,法庭又把第三、第四、第六被告分案處理,只留下第一被告。
這樣,一個案件被分為四個案件:不認罪認罰的第一、第二、第五被告,各自單獨成為一個案件,認罪認罰的第三、第四、第六被告又是一個案件。這其中的關鍵是:每個案件庭審時,不通知且禁止其他被告人及辯護人參加。這才有一次次“架出法庭”的名場面。
從法律角度,這種花式操作與“保護質證權”的法條(國際法和國內法都有,對質和詰問是被告的基本權利)相沖突。因此,杜律師才有“優雅地解決這一問題”的自信,把法理說透,把法條列舉,問題就解決了嘛,于是,他“穿上律師袍打好領帶端坐在法庭上,準備與趙法官進行一番紳士間的交流。”
不想,法官眼皮都沒抬,他也被架出法庭。待遇一致。
哭笑不得。學得十八般武藝,終歸是一肚子不合時宜。
嚴格來說,大多數人都是喜歡“紳士間的優雅交流”的,問題在于,人們總是喜歡“別人對自己有紳士般的優雅”,但自己是不是“紳士般地優雅”地對別人,就不管了。
比如,前段時間,一個法院,法官在法院接待大廳里被農婦罵了,沒有得到“紳士般優雅地溝通”的待遇,法官感覺心理很受傷,當天就把農婦罰款10萬、拘留15天,完全不顧這種違法做法是多么嚴重地猥褻了法律,也侮辱了一身法袍下的職業榮譽。這事上個月輿論關注了,上上下下實在看不下去,群議洶洶,法院不得不道歉了,退了罰款,卻堅持不撤回直接違法的拘留決定,終究還是不想要“紳士的優雅”。
這種情況,最近美國也出現了。
今年2月,烏克蘭戰時總統澤連斯基訪問美國白宮,他穿著帶國徽標志的軍裝和作戰靴。事實上,自戰爭開始以來,他在公眾場合,不管是他國議會,還是元首會見,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穿著軍人制服,以示對一線作戰軍人的支持。這是國際上眾所周知也接受、理解的。但,當著特朗普的面,白宮記者布萊恩·格倫質問澤連斯基:“你為什么不穿西裝?”“你有西裝嗎?很多美國人都對你不尊重這個職位的尊嚴感到不滿。”不只是他,特朗普的顧問羅杰·斯通,也曾批評澤連斯基的著裝是“對美國人民的不尊重”。
那場會面,澤連斯基所受的羞辱不止于此,以至于在現場的烏克蘭大使忍不住掩面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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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連斯基也沒懟著干,后來再去白宮,就不再穿那套衣服了,加一件西裝外套。結果呢,當澤連斯基10月17日又來到白宮特朗普見面,在會議現場,國防部長赫格塞斯佩戴了一條白藍紅三色領帶,就坐在澤連斯基對面。
這就,不紳士,不優雅。
雖然美國國旗星條旗也是白藍紅三種顏色,但是,俄羅斯的國旗是只有這三種顏色,而且排列順序和這條領帶一樣,在美國的網絡購物平臺上,這類領帶也被注明是俄羅斯國旗風格的。
既然這一屆美國政府團隊是很重視著裝的,那么,人們自然會認為他考慮過這身著裝對于對面烏克蘭澤連斯基團隊的外交暗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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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糕的是,當赫芬頓郵報記者問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是否注意到了俄方對這條領帶的稱贊,赫格塞斯以前有沒有佩戴過這條領帶,發言人回應說:“你媽買的。這是一條愛國的美國領帶,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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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10月16日,白宮發言人萊維特在回答記者詢問(“誰選擇了布達佩斯作為美俄元首峰會的地點”)時,也說:“你媽選的。”(Your mom did)。不久后,該記者又從白宮通訊主任處收到相同回復:“你媽。”(Your 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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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這很可能是一個越來越粗鄙、越來越不紳士的時代。
粗鄙的本質,是無視他人的尊嚴,而強者對弱者表現出的那種粗鄙尤其明顯。法官—律師、法官—農婦、白宮—澤連斯基、白宮發言人—記者,都是這樣的強者VS弱者關系。
越來越多的人,尤其是強勢地位的人,要求別人紳士般優雅地對自己,又以自己對他人粗鄙為榮。
為什么很少人自稱紳士,而很多人一度自稱“屌絲”?作為一種社會心理現象,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當一個人在社會公共生活中被粗鄙地對待,比如,被無尊嚴地藐視、羞辱、禁聲,被無顧忌地侵犯人身權和財產權……時間一長,就會造成人格貶損,就容易“自貶自鄙”。于是,他們對強者唯唯諾諾、忍氣吞聲,盡力表示出“紳士般的優雅”“紳士般的合法合規”,但卻不敢要求對方也這樣對待自己。
這種悲哀,已是深植骨中的那種。
因此,我認為,第一好的選擇,自然是相互待以紳士般的優雅,這是真正的和諧社會,君子國;其次的選擇,是相互待以流氓般的粗鄙,大家彼此彼此,你粗我也粗,你鄙我也鄙,也算是旗鼓相當,針尖對麥芒,雖然過程不免猥瑣了一些,終究可以算是一個故事,或許還可能波瀾壯闊起來,最后大家都走向紳士般的優雅。就像《大明王朝1566》里說的,“讓英雄去查英雄,讓好漢去查好漢”,陳寶國老師就演得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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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糟糕的選擇就是,弱者一方必須紳士般優雅,而強者一方可以流氓般粗鄙。比如一個小區里出了一個大流氓,他一手拿著刀,一手拿著膠帶,欺男霸女,欺行霸市,卻穿著奇怪的服裝,站在小區中央,開著大喇叭,要求所有鄰居都做紳士,對他都要紳士般地優雅。
哎呦,這場面,可不就是辣眼睛嘛。
20251022呦呦鹿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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