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1日,代號“密使一號”(真實任務(wù)代號為“大舅”)的吳石將軍,被保密局特務(wù)逮捕,并以“間諜罪”移交給特別法庭,而后在6月10日,與朱楓、陳寶倉、聶曦三人,在馬場町刑場英勇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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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吳石將軍最開始根本判處的根本就不是死刑,而是死緩(換而言之能轉(zhuǎn)為有期監(jiān)禁),那為何吳石最終還是被國民黨反動派殺害了呢?
其實,這件事還要從吳石的直屬上級,時任國民黨空軍總司令,和“國防部”參謀總長—周至柔說起。
當時,吳石在被捕以后,周至柔就當即向蔣氏請令,希望派遣三位審判顧問,參與吳石間諜案件的審理,而蔣氏也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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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柔影視形象
很快,周至柔也把三位審判顧問安置完畢,希望能為學長吳石帶來一線生機(保定軍校時期,周至柔為第八期步兵科生,是三期炮兵科生吳石的學弟)。
這三位審判顧問,分別是陸軍上將蔣鼎文(擔任審判長),中將韓德勤和劉詠堯(擔任審判官),而這位劉詠堯,便是現(xiàn)今臺灣歌手、影星劉若英的祖父。
這三人,清一色都是吳石的老友舊識,平時的私下交往都是十分不錯,而且中將韓德勤也是保定軍校畢業(yè)(第六期),同樣也是吳石的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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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柔向蔣氏請示增設(shè)三位審判官的信件
同時,周至柔和吳石的關(guān)系更是非同一般,除開既是保定軍校的同學,而且又同屬于“小委員長”陳誠土木系的核心骨干。
1944年豫湘桂戰(zhàn)役期間,吳石和周至柔就緊密配合,吳石將軍準確傳遞出日軍的補給點情報,而后使得周至柔派遣飛機成功轟炸,一度中斷了日軍的進攻勢頭。
所以說,吳石不僅得到學弟周至柔的敬佩,就連蔣氏也對其贊賞有加,對其“吳狀元”之稱,并逐步進入國民黨軍政核心系統(tǒng)。
在《沉默的榮耀》中,有這樣一個情節(jié):在吳石被捕入獄后,谷正文帶領(lǐng)保密局特務(wù)來查抄吳公館,只是將重要資料卷宗帶走,并囑咐不要拿走其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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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非影視劇的人性表達,而是對于歷史真相的完全復原!
當時,保密局特務(wù)在查抄吳公館時,卻發(fā)現(xiàn)手握實權(quán)的國防部參謀次長,全家最值錢的就是一根4兩金條,這讓特務(wù)們對吳石的清廉有些動容,最后就把財物都留給了其孩子(吳學成和吳健成)。
在吳石被捕前,他也留下了一封絕筆遺書,稱其“素不事資產(chǎn)”,錢財幾乎用來買書、資助父老鄉(xiāng)親、援助抗戰(zhàn),希望后輩謹守清廉家風。
最后,經(jīng)過特別法庭審理,蔣鼎文、韓德勤、劉詠堯三位主審判官,便對吳石案做出了處理:念吳石抗戰(zhàn)有功,雖然情節(jié)嚴重,但是并未出現(xiàn)嚴重損失,并直接宣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也就是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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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三位主審判官就是想用“死緩”,救吳石將軍一命,也算是替周至柔和陳誠,和一眾支持吳石的軍中舊部的一個交代。
但是,蔣氏在收到這份判決書后,可以說是氣急敗壞,直接強行把“死緩”改為“立決”,并順帶將參與吳石案件審理的蔣鼎文、韓德勤、劉詠堯三人全部革職查辦。
周至柔眼看保不住老學長吳石,便只好先保住這三名審判官,便發(fā)動個人關(guān)系網(wǎng),聯(lián)絡(luò)一眾國民黨高層軍官說情,最后讓三人免除革職,但是依然記大過處分警告。
同時,在吳石將軍犧牲以后,這三位審判官也是被蔣氏排擠出國民黨權(quán)力高層,可以說在軍中幾乎淡出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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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鼎文,在吳石案后直接退役,而后成立同鄉(xiāng)會,設(shè)立文教基金,從事慈善等活動。
韓德勤,在吳石案兩年后退役(1952年),而后擔任“國大代表”,長期賦閑在家。
劉詠堯,在吳石案后擔任“國民大會代表”,兼任臺灣大學教授;后來重心偏向臺灣文化藝術(shù)教育事業(yè)。
1950年6月,吳石將軍犧牲后,妻子王碧奎自然也是難逃干系,隨即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并以連坐“同謀罪”判處9年監(jiān)禁。
但是,在王碧奎入獄后,其刑期卻是不斷縮減,最后實際只坐了7個月的監(jiān)牢,王碧奎就被提前釋放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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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在觸碰到蔣氏的政治紅線后,還能從9年刑期縮減到7個月,可以說是非常罕見了,那這背后的推手究竟是誰呢?
其實,他就是蔣氏的心腹干將,被蔣氏親自稱贊為“中正不可一日無辭修”的國民政府副總統(tǒng),“行政院長”—陳誠!
當然,大家可別小看“行政院長”陳誠,其可是有著“小委員長”的稱號,是和蔣經(jīng)國齊平的國民黨二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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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誠
當時,臺灣省的權(quán)力格局,實際就是圍繞蔣氏和陳誠兩個人,蔣氏主要負責軍事黨務(wù),而陳誠負責經(jīng)濟民生,也可以說陳誠就是踩在蔣經(jīng)國頭頂?shù)呐_灣二號人物。
1950年后,雖說臺灣地下組織被毀壞殆盡,但是依然彌漫白色恐怖,上到軍政高官、下到市井百姓,一片人心惶惶;對于地下黨,可以說是避之不及。
但是,就是在這樣的敏感時期,陳誠依然冒著“通共”(國民黨反動派集團的蔑稱)的風險,選擇去營救吳石妻子王碧奎,并資助其兩個流落街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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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陳誠為何會選擇這樣做呢?
首先,陳誠和吳石都出身于保定軍校炮兵科,吳石是第三期生,而陳誠是第八期生;很明顯,吳石也是陳誠的老學長,陳誠對于吳石也是非常尊敬。
1926年的北伐戰(zhàn)爭期間,時任國民革命軍第11師34團團長的陳誠,在身患疾病時,就是被吳石親自帶領(lǐng)警衛(wèi)解救。
所以說,吳石對于陳誠是有救命之恩,也可以說是陳誠的再生父母。
陳誠為報答老學長、救命恩人吳石,便決意救出吳石妻子王碧奎,隨即用手中的權(quán)力,對臺灣保密局和司法部門施加壓力,以“證據(jù)不足”為由,改判王碧奎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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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經(jīng)過陳誠的不懈努力,將王碧奎的9年刑期,縮減改判為7個月,這也是作為臺灣國民黨當局二把手,能夠做到的極限。
在吳石將軍犧牲后,吳公館便被國民黨反動派收回,而16歲的吳學成和7歲的吳健成,便只能流落街頭,常常是食不果腹。
面對學長、恩人的孩子,陳誠又怎么能棄之不顧,隨即化名為“陳明德”,將兩個孩子收留養(yǎng)育,還為吳健成辦理了入學手續(xù),使得吳健成能夠成功入讀臺北中學。
至于吳學成,考慮到年齡歲數(shù),陳誠便將其安排到教會學校,至于學費、衣服、伙食等生活開支,全部由陳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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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碧奎出獄以后,陳誠為了減輕吳家的經(jīng)濟負擔,便命令手下每個月給王碧奎轉(zhuǎn)交200元新臺幣,看似不多,但是實際上是普通工人三個月的薪水。
據(jù)相關(guān)歷史資料表述,陳誠多次以“特別補助”的名義,從自己的辦公經(jīng)費中撥款,而用途則是“遺屬安撫”,可見陳誠對于吳家的精心照顧。
雖然說,陳誠多次資助和暗中幫助吳石家人,但是自己并未真正公開露面,而是讓副官和吳石舊部來完成,一方面是為了避嫌,另一方面就是保護吳石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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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是周至柔任命審判官,為吳石爭取死緩,免于死刑;還是陳誠幫助王碧奎從監(jiān)獄里逃生,資助兩位吳家孩子讀書成家。
兩人作為國民黨的軍政高官,卻頂著臺灣白色恐怖的壓力,為吳家妻子兒女鼎力相助,背后反映的便是吳石將軍的崇高信仰和偉岸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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