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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財經九號院
作者 | 跳跳
作者今天來聊一下江西的民營銀行江西裕民銀行,這家民營銀行業績時常虧損,信息披露不僅不及時,信披內容還容易丟三落四不符合監管要求,甚至2023年的年報在官網上都查無此報。
更令外界關注的是,江西裕民銀行的兩大股東在今年紛紛成為司法被執行人,其中持股僅次于大股東0.5%的二股東還是失信被執行人。顯然,這些股東們在資金鏈上是出了問題。要知道,江西裕民銀行原來持股30%的大股東正邦集團因為自身債務暴雷,在去年剛把股權轉讓給南昌國資,現在二股東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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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違規成常態:年報“失蹤”與
第三支柱披露逾期雙重違規
作為江西首家民營銀行,江西裕民銀行在信息披露環節的合規性持續失守,已觸及《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監管紅線。截至2025年12月初,江西裕民銀行的官網仍然沒有公布2023年年度報告(在該行網站發布的所有公告中,2024年2月至6月的內容并無2023年年度報告,且其他時間段也未公布2023年年報),成為全國19家民營銀行中唯一未披露該年度財報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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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費解的是,其2024年年度報告雖在官網標注“已發布”,但通過PC端并無法順利下載,直到通過手機移動端登陸官網才順利下載下來,得以一窺該行去年業績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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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作者發現裕民銀行的第三支柱信息披露延遲問題同樣嚴重。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規定,季度、半年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需“不晚于同期財務報告發布”,且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遲披露需提前15個工作日向監管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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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西裕民銀行的披露節奏完全背離監管要求:2024年第四季度第三支柱信息直至2025年6月21日才公布,較季度末(2024年12月31日)滯后近6個月,遠超“季度末后1個月內披露”的同期財報節點;2025年一、二季度的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時間分別為8月21日、10月23日,同樣已經超出了信披法定時限,且未查詢到任何監管批準延遲的公開文件。
不僅從時間點看,還是從披露內容的形勢來看,江西裕民銀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相當隨意,你看看下圖顯示的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乍一看還以為遇到亂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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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在時間點上的拖延、內容上的隨意,不僅剝奪了市場主體的知情權,更暴露了該行內部合規管理的薄弱。
2
股東資質惡化:
第二大股東被執行超12億成失信人
另一股東也成被執行人
股權結構的穩定性是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基礎,但江西裕民銀行的核心股東已相繼陷入信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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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股東江西博能實業集團(持股29.5%)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目前還存在的就足足有29條失信執行記錄。天眼查數據顯示,其累計被執行總金額高達12.13億元,旗下多家子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浦發銀行、上饒銀行、建行上饒分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均為其債權人,債務風險已實質性傳導至銀行股權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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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博能實業作為持股比例僅次于南昌金控(30%)的第二大股東,其股權價值縮水及償債壓力可能引發該行股權質押、處置等連鎖反應,進而影響資本充足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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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大股東中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7%)的風險同樣不容忽視。該公司自2025年10 月起成為被執行人,累計被執行金額達2800余萬元,雖規模小于博能實業,但進一步加劇了該行股東層面的信用風險敞口。
兩大股東合計持股 39.2%,其債務違約與失信狀態不僅削弱了銀行的資本補充能力,還有可能因股東關聯交易等問題引發隱性風險,這與民營銀行 “股東資質優良、股權結構清晰” 的監管要求嚴重不符。
3
財務表現羸弱:盈利可持續性待考,
年報披露仍不規范
在信披違規與股東風險的雙重背景下,江西裕民銀行的財務表現持續疲軟。公開數據顯示,該行2019-2020年連續虧損,分別虧損0.92億元、1.07億元,2021年短暫扭虧實現凈利潤6182.24萬元后,2022 年凈利潤同比下滑19.03%至5005.5萬元。2023由于年報缺失,還得從該行2024年年報中去找回溯,當年實現3.71億元營收、錄得2820萬元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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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裕民銀行在成立以來,實在是虧的年份多賺的年份少。該行在去年實現營業收入4.72億元、凈利潤0.1億元。據《財經》雜志統計數據顯示,裕民銀行該業績在全國19家民營銀行中排名倒數第二,營收僅好于新安銀行、利潤表現僅好于億聯銀行,盈利質量與可持續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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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2024年這份年報,也并不合格,許多法定應披露項在該年報中并未查詢到,比如不良貸款的期初數、期末數;逾期貸款規模及賬期分析、重組貸款;貸款損失準備的期初數、期末數,資本凈額情況以及三項資本充足率情況、資產收益率、貸款集中度等等,均沒有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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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江西裕民銀行2024年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高達5223萬元,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是虧損4318萬元,這也意味著有大量的渠道費用流向了裕民銀行的助貸機構。這不,今年11月份,該行在官網上公布了21家互聯網助貸機構,甚至還有部分機構被投訴較多的。不過這筆費用可比年度利潤多多了!
江西裕民銀行的多重亂象,本質是合規意識缺失與風險管控能力不足的集中體現。信息披露作為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其持續違規可能面臨監管處罰:根據《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的銀行可能被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影響市場準入。而股東層面的債務危機與業務合規風險,已形成“風險共振”——股東失信可能導致銀行聲譽受損、存款流失等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裕民銀行2024年引入南昌金控作為國資第一大股東,本應借助國資背景強化合規與風控,但從2025年的信披表現與業務亂象來看,改革成效恐怕未達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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