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博事件”的持續發酵,關于龐家與南博雙方爭論的點也在不斷細節化,具體化。其中有些問題已經逐漸清晰,但還有一些依然迷霧重重,有待進一步揭示。筆者不揣冒昧,想根據自己二十余年的從業經驗,就現在大家激烈討論的一些點給出個人的猜想。如果將來被證偽,那也請諸位口下留情,多多包涵。
一、關于南博方面出示的1961年鑒定意見是否可靠。
龐叔令提出,南博方面未出示1961年、1964年的鑒定意見原件及材料全貌,進而質疑兩次鑒定意見(主要是1961年那次)是否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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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博方面宣稱參與1961年鑒定工作的韓慎先、謝稚柳兩人,工作筆記沒有公開出版,而在張珩的《木雁齋書畫鑒賞筆記》里又查不到相關的記錄,故而網上對此事的質疑之聲一度很高。但隨著張珩關于此次巡回審查工作致國家文物局王冶秋局長等領導的《報告(手稿)》(以下簡稱“《報告》”)被披露,可以確認張珩的確是參加了本次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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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韓慎先、謝稚柳是否參與了工作,目前還無從確認,但我有懷疑,謝稚柳很可能缺席了在南博的鑒定工作。依據有三:
- 張珩在《報告》中明確提到“除韓、謝兩同志或因到寧稍晚,或因事提前返滬外,我自始至終都參加了。”而“稍晚”與“提前”在程度上顯然不同。
- 鑒定意見“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后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這三句話,除了第一句是依凡例作的結論外,第二、三兩句在語意中其實有些微沖突。既然“后面題跋完全不對”,那又何來“偽做得很好”呢?而這更像是記錄了兩個人的觀點。那么第三人呢?而且熟悉《中國古代書畫圖目》的朋友會發現《圖目》中謝稚柳表達鑒定意見的口氣與此不盡相同。
- 謝稚柳之子謝定偉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的時候提到,從未聽其父在生前提到過1961年的南京之行以及關于《江南春》圖卷真偽的討論。
- 謝稚柳“提前返滬”能合理解釋鄭重《謝稚柳年譜》中未記載1961年11月南京之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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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南博方面沒有出示鑒定意見原件以及網上很多人強調沒有看到鑒定人員的簽名,這倒很可能是因為不熟悉此類書畫鑒定工作而產生的誤會。由于此類鑒定活動的工作量極大,通常都是由鑒定專家口述鑒定意見而由工作人員記錄整理后再形成正式文本。通常鑒定專家是在材料的最后一頁簽名,甚至有可能因當時制度的不完備而根本沒有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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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于數量大,時間短,我們最多幾天平均要看到一千七百件一天。”——張珩《報告》
二、1986年“中國古代書畫鑒定組”(以下簡稱“七人小組”)在南博未看到《江南春》圖卷,其背后是否有隱情?
從《中國古代書畫圖目》未收錄,楊仁愷、劉九庵的工作筆記中未記載來推論,當年“七人小組”在南博應該是沒有看到《江南春》圖卷,那這是由于什么原因所導致的?是否存在如某些人猜測的,當時的管理者已有將之處理掉的打算呢?
以我個人的看法,很可能是“小私心有,大貓膩無”。“七人小組”成立的背景是文革結束后,各地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內收藏了大量未經鑒定的書畫作品,而當時的原則是,“七人小組”到某地,某地的文博單位準備待鑒定的書畫作品。
而這其中有的單位格局較大,意識到這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盡可能多地將庫藏作品都拿出來請專家鑒定,并在鑒定結束后根據當時形勢的需要,大力支持了兄弟單位的書畫收藏事業。比如“七人小組”在上海朵云軒花費了23個工作日,鑒定了近一千六百件(套)古代書畫,而事后上海朵云軒以此為基礎,向上海博物館和遼寧省博物館提供了300多件元、明、清書畫、書札精品。而遼寧省博物館的楊仁愷也因此與上海朵云軒及其工作人員結下了深厚的友情。
而有些單位的格局就比較小,生怕由于此次“巡檢”而漏了庫底,導致將來作品被上級調撥或討要(因為有不少作品系“十年動亂”期間由抄家而來,從法理上來說應當發還原收藏者)。因此南博方面是不是因為這種考慮而將之前被列為“偽作”的《江南春》圖卷藏著掖著,不愿拿出來請謝稚柳、啟功、楊仁愷、劉九庵等人過目,我以為還是很有可能的。
至于認為當時的領導已經有將其私下處理的想法,則略顯“陰謀論”了一些。畢竟給南博方面后續一系列操作留下政策空間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1986年版)當時剛出臺,而最終出售作品的“江蘇省文物總店”要遲至1990年12月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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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南博方面沒有將《江南春》圖卷交“七人小組”復檢,也使其失去了避免后續一系列爭議操作發生的機會。
三、南京方面提供的江蘇省文物商店發票是否可靠?
“新華社”的報道援引南京方面提供的說法,認為《江南春》圖卷于2001年以人民幣6800元的價格售出,至此離開文博系統,流入私人藏家手中。并提供了相應的發票作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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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隨后馬未都在視頻中聲稱當年的文物商店發票,抬頭處應該實名登記而不應該寫“顧客”二字,進而質疑該發票的真實性。由于馬未都在圈內外的影響力,這一說法也為廣大網民所采信。
但我以為發票的真偽應該毋庸置疑。且不說發票造假極易被識破,尤其在當時江蘇省文旅廳已組成工作專班作聯合調查的前提下,南博方面絕不至于犯如此低級的錯誤。更關鍵的是我手中就有2004年蘇州文物商店開具的發票,“購貨人”一欄索性就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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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國內的文物商店數量非常多,我們不能僅憑馬爺一句話就認為江蘇省文物總店的那張發票就有問題。
那么馬未都是不是就純瞎掰呢?其實也不是。只不過是他老人家歲數大了記岔了,當時在文物商店買東西,在一種情況下確實必須實名登記。那就是在“內柜”購買所謂的“線上文物”。比如下面這張我2005年在上海文物商店購買文物時開具的發票,不但登記了我的名字,還登記了我的身份證號碼。而兩種發票之間的區別在于前者的字樣是“外銷”發票而后者是“內銷”發票。馬未都這樣的大咖,當年在文物商店購買的基本都是“清三代”往上的文物,自然是需要實名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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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物進出境審核中,傳統上“乾隆六十年(1795)”是一個分界線,在此年份之前的被稱為“線上文物”,反之則稱之為“線下文物”。在《江南春》圖卷調撥調劑到江蘇省店的最后一次鑒定的材料中,也出現了“線下”的字樣。原則上“線上文物”不允許出境,故而在文物商店銷售時只允許境內人士購買且必需實名登記,開具內銷發票。這種柜臺因此也被俗稱為“內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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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些人認為該發票是江蘇省文物總店在私下處置掉《江南春》圖卷之后為了平賬而后補的票據也不符合常理。因為當年“藝蘭齋”在獲得該卷后是公開向外宣傳,并廣邀同好赴寧鑒賞的,可見在陸挺看來此項交易光明正大,無需遮掩。而該卷從南博調撥調劑到江蘇省店手續都是齊全的,江蘇省店的銷售也屬于其職權范圍內的事,根本沒必要鬼鬼祟祟搞張財務上不知該如何處理的后補發票出來。
那么是不是這張發票就沒問題了呢?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發票是真的,但其上的“仿仇英山水卷”對應的根本不是《江南春》圖卷,而應該就是一件普通托名“仇英”的“蘇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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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片”是指明晚期至清代以蘇州地區為核心,托名仇英、文徵明等大家而制作的工筆繪畫作品。通常以絹本重彩的山水、人物手卷最為常見。
依據有三:
- 丁蔚文在其碩士論文《仇英<江南春>考辯》中提到“藝蘭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獲得此卷;
- 有網友發現2000年4月下旬出版發行的《讀者》雜志第33頁左側的廣告彩頁中赫然印著“藝蘭齋另存有仇英《江南春卷》圖”字樣,而此日期早于南博所出示發票上的2001年;
- 發票上人民幣6800元的售價與該作的現實狀況之間存在著巨大落差。文物商店的商品銷售,其定價是要經過店內合議環節的。以《江南春》圖卷這樣名家遞藏,鈐印累累,長達7米的巨制,根本不可能在2001年能以此價格對外銷售,更遑論業內一直有傳聞,陸挺獲得此卷的成本是人民幣16萬元。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說,該作是領導私下低價賣給陸挺以便從中牟利。但試問有如此“好事”,明明1997年就已調撥到店,為何要時隔四年之后才會以如此容易引起他人猜疑的價格銷售?
因此我的推測是,當此事件引起輿情,江蘇省文旅廳已決定組織工作專班開展聯合調查的當口,由于時隔已久,實在找不到《江南春》圖卷當年出售的材料,為了形成邏輯閉環,不知道哪位大聰明找了張2001年的發票出來,并指鹿為馬,聲稱其上的“仿仇英山水卷”即《江南春》圖卷,以圖蒙混過關。只可惜這屆網友不好騙了,這才導致如今破綻百出,顧頭不顧腚。
“江蘇省文物總店”已于數年前出售給“蘇豪”集團,當年的原始材料即便沒有處理銷毀,短時間內要厘清也是難于登天。很難想象南博方面是如何在那么短的時間內就能找出這張2001年的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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