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這個事情不是我經手的。”這是2025年12月,徐湖平被抓前在家回應《江南春》畫卷從南博流出案的表白。現在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的調查結果出爐,證明徐湖平沒有扯謊,確實不是他經手的,都是其身邊的小青年、未婚的畫庫女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干的。徐湖平不知情,沒有直接參與,只負間接的領導責任。這事你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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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曰: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準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并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不得不佩服自詡“從沒向組織提出過任何要求”的高中畢業生徐湖平館長究竟是個什么管理水平,又是怎么管理南博與省文物總店的?
徐湖平他自己不但違規“一馬雙跨”,既當南京博物院原常務副院長(實際主持工作),同時又兼任省文物總店法定代表人、經理;既負責出庫又負責出售。他安排身邊的未婚青年女子小張也是這樣違規的“一馬雙跨”:既當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同時又兼銷售員,為其監守自盜提供了大行放便之門!
“我在位的時候(1994年),有一個玉器保管員,監守自盜,偷了29件玉器,追回了28件,這個家伙24歲被槍斃了。我們拿他被槍斃這一天,作為安全檢查日,警示全員做好安全工作。”這種從上自下“一馬雙跨”的違規管理體制,就是建立100個“安全檢查日”也沒用!
經查,根據官方調查通報和相關信息,“南博文物總店”(江蘇省文物總店),是屬于體制內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大家可以想一想,一個未婚妙齡女子張某,在1997年剛參加工作沒幾年,在南京博物院書畫總店既當書畫庫保管員又當銷售員,且是“一馬雙跨”違規工作,什么樣的背景能干上這種美差?工作體面、輕松,旱澇保收,省直事業單位,又是有多大膽子敢冒著犯罪坐牢判刑、被開除公職的風險,把《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之后又打9折后以2250元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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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事業單位南博文物總店難道是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的私人家鋪子,可以為所欲為肆無忌憚嗎?1997年的年月,就是國營小鋪或小飯店、小商店都要定期盤點、點貨,而南博文物總店內部已定價25000元的《江南春》畫卷,即屬于貴重物品,貴重的國有資產,絕非低值易耗品,悄無聲息地沒了,居然沒人問沒人管,你會相信管理混亂能亂到這種地步嗎?
須知,1997年《江南春》畫卷以2250元售出,是時隔1994年24歲保管員監守自盜被槍斃才剛剛3年,且每年該案犯的被槍斃日都是南博的“安全檢查日,警示全員做好安全工作”,在此情形下,另一位未婚妙齡的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居然也能躲過所有監管耳目,順順當當將25000元的名貴字畫給潤出去,你會相信嗎?
對此,我有四個疑問:
一、這位未婚妙齡的南博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與經理徐湖平是什么關系?是親信還是別人權貴之家的什么的公主?是否是托關系走后門入職南博文物總店的?
二、《江南春》畫卷案,這位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將25000標價以超11倍的低價2250元轉出,再以12萬價格賣給著名書畫收藏陸某,徐湖平雖然“沒有經手”,但是知不知情?
徐湖平與這位著名書畫收藏陸某生前關系密切,兩人是江蘇省收藏家協會的“主席”與“顧問”關系,“多年的好友”,經常出席活動同框。那么定價25000元的《江南春》畫卷這么貴重的物品,賣出與賣給了誰,徐湖平能毫不知情嗎?
的確,徐湖平只是說了“沒經手”,但沒有說是不知情。
三、這位未婚妙齡的南博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偷改書畫標簽價格、轉手高價賣出的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是初犯還慣犯?
四、《江南春》被監守自盜轉手12萬元價格賣出,徐湖平是否參與了分贓?
官方的調查結果出來了,但是卻沒有說清楚上面的這些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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