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景德鎮中院的一聲法槌,讓一樁塵封四百余天的慘案再次引爆輿論。
事故經過?
2024年10月2日18時42分,20歲的廖某宇在景德鎮市昌江大道駕駛電動汽車時,因與同車女友爭吵泄憤,在限速40km/h路段將車速從0.32km/h加速至128km/h,超速3倍以上,撞倒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胡某31歲、王某某30歲、胡某某11個月,致三人當場死亡。?
這場悲劇的慘烈程度,足以讓每個聽聞者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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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胡家夫妻抱著不滿周歲的孩子過馬路,本是奔赴一場團圓飯,卻迎來了滅頂之災。嬰兒當場殞命,夫妻二人搶救無效離世,一個四代的家庭就此支離破碎,孩子的曾祖父更是悲痛過度撒手人寰。
這樣的惡果,源于肇事者一時的情緒失控,更源于其對生命的全然漠視。
公眾的怒火,首先燒向那紙死緩判決。
法院給出的理由是廖某宇存在間接故意、有自首情節,且碰撞前有避讓動作。
可在樸素的正義觀里,超速222%、造成三條人命消逝的惡行,豈是一個“間接故意”就能輕描淡寫?
案發后廖某宇在現場抽煙玩手機,甚至傳出冷血言論,即便有報警自首的行為,也難掩其內心的麻木。
受害者老兩口痛失獨子、兒媳與孫兒,整日被重度抑郁和應激障礙折磨,他們只求一命抵一命,這樸素的訴求,卻沒能換來期待中的正義,怎能不讓人寒心?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被告人家屬的囂張行徑。
宣判后,廖某宇的父親非但沒有半分歉意,反而沖向受害者代理律師席意圖施暴,被法警當場攔下。
在此之前,這家人曾拋出80萬賠償想換諒解書,遭拒后更是出言威脅,稱受害者的死亡是“天災”。
這般顛倒黑白的態度,恰印證了家庭教育的缺失——一個能縱容孩子肆意飆車的家庭,才會養出漠視生命的肇事者;一個連基本敬畏之心都沒有的家庭,才會在法庭之上目無王法。
這起案件的爭議,本質是法理與情理的激烈碰撞。法院的判決恪守了“少殺慎殺”的司法原則,卻沒能撫平公眾對生命被輕賤的憤怒。
城市道路從不是宣泄情緒的賽車場,一時的任性,毀掉的是數個家庭的一生。
受害者家屬已明確提出抗訴,我們期待檢方能傾聽民意,讓法律的判決既守住法理底線,也對得起三條逝去的無辜生命。
法治的溫度,不僅在于條文的嚴謹,更在于對生命的敬畏。
景德鎮事件廖某宇的行為真是害人害己,教訓太深刻了。它提醒我們每個人:別把道路當戰場,別把情緒當武器。一次失控,毀滅的可能是多個家庭,包括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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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再次在網上發酵,廖某宇庭審照片被扒出來了,有人說,他的面相騙不了人:
眼神堅定,嘴唇下垂,單眼皮,看著就是一種很消極,性格不穩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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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作正常人,但凡出來一點事故都慌得不行,對家屬十分愧疚,哪里還敢昂首挺胸,可他卻還敢直視人家。可見他的內心毫無歉疚之心且對受害人一家充滿的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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