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證券時報】;
1月22日,商務部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促進藥品零售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完善藥事服務、創新健康服務、強化應急服務、優化行業結構、規范行業秩序等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推動藥品零售行業向專業化、集約化、數字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當前,我國醫藥零售行業正處于創新轉型的關鍵時期,需要推動其從傳統藥品銷售向綜合性健康服務轉型,強化專業服務、健康促進與應急保供等功能,將其打造成貼近社區、服務百姓的‘健康驛站’,提升全民健康保障體系的韌性與可及性。”商務部消費促進司負責人指出。
數據顯示,“十四五”時期,我國藥品流通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年銷售額從2020年的2.41萬億元增長到2024年的2.95萬億元,增幅22.4%;藥品批發和藥品零售百強企業銷售額占比分別提高2.3個和2.8個百分點。在服務能力方面,連鎖藥店、醫藥電商平臺大力拓展健康管理、特藥服務、患教咨詢、24小時問診購藥等業務。
完善藥事服務和創新健康服務是本次《意見》重點部署的兩個方面。《意見》通過支持藥店提升藥學服務能力、優化購藥體驗、參加藥品集中采購、構建支付保障體系等綜合措施,推動藥店從“藥品銷售終端”向“健康服務驛站”轉型;同時,通過拓展零售藥店健康服務功能、提升健康服務體驗、豐富藥品零售業態、優化商品服務體驗、助力醫藥產品升級,進一步強化零售藥店的健康服務功能定位,更好服務人民醫藥健康需求。
例如,本次《意見》提出要優化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服務,明確參保人員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可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可執行本統籌地區基層醫療機構相同的醫保待遇政策。
在行業發展層面,《意見》提出支持零售藥店兼并重組、鼓勵批零一體化發展、優化藥品營銷體系等舉措,從而推動實現行業供應鏈效率提升。
具體來看,《意見》鼓勵藥品零售企業依法開展橫向并購與重組。鼓勵藥品批發企業依法通過兼并重組整合供應鏈與零售終端,推動批零一體化發展,實現倉儲物流資源共用、質量管理體系協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提升供應鏈效率,有效降低運營成本。在藥品營銷方面,倡導醫藥生產企業與全國或區域大型醫藥流通企業深度合作,以市場為導向規范藥品購、銷價格體系,促進藥品零售行業跨省、跨地區公平競爭,引導零售藥品價格保持合理水平。記者 秦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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