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023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新規實施兩年多。然而,記者近期調查后發現,“美顏”生鮮燈并未退出市場,而是在一些角落繼續“發光”。
不僅誤導消費,還易成為變質食材的“遮丑布”
2025年11月以來,人民網記者走訪了浙江省杭州市多家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生鮮門店及小區沿街店鋪等。一些沿街商鋪、住宅區周邊肉店有不少仍在使用《辦法》明令禁止的生鮮燈,其多為紅色燈罩,散發出明顯的紅光或紫光,將生鮮照得異常鮮艷。
還有些行為更為隱蔽:有的所謂“新國標”款生鮮燈打著“隱形紅”等噱頭,依然發出紫紅光;有些燈具可調顏色和亮度,檢查來了調成正常的全白色,檢查走了調回紅色;有的給紅罩燈穿上了白“外套”,表面合格,里面卻藏有違規燈具……
人民網曝光上述情況后,廣東、福建、江西、貴州、四川、江蘇等多地網友均留言表示,身邊也有此類亂象。
“美顏”燈為何難“滅”
記者調查發現,線上線下只要幾十元就能買到“美顏”生鮮燈。有的商家毫不諱言:“顏色好看,買的人就多。”一些電商平臺也用“生意好不好,賣相很重要”等字眼宣傳。
“按照新修訂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的商店建筑照明標準值,燈具的Ra(一般顯色指數)≥80即視為合規,但符合這一標準的生鮮燈依然能發出有色光源、影響食物色澤。”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坦言,送檢周期長、成本高,不可能把市場上的燈都拿去檢測,所以判定是否違規“以肉眼辨別為主”,但不同人對“明顯改變”色澤的主觀感受不同。
針對明顯違規行為,《辦法》明確,應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但記者發現,違規者與執法者中都存在“小過重罰”的爭議,不少人認為,“美顏”并不影響食物質量,因此,實際監管中,責令整改的多,立案處罰的很少,對違規行為震懾力不夠。
此外,電商平臺的跨區域銷售特性使得問題生鮮燈源頭治理難度加大,形成“線下查、線上賣”的監管縫隙。
建議引入特殊顯色指數,堵住監管漏洞
“《辦法》未對R9(特殊顯色指數)作出強制要求,但我們測試過,若生鮮燈能同時滿足Ra≥80和R9≥0這兩個指標,肉眼看上去色差就會很小。”因此,浙江省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照明電器檢測工程師李先林建議,在生鮮燈生產測試等環節引入“R9≥0”的標準,“從技術角度而言并不復雜,臺燈筒燈廚衛燈等家用照明領域很多產品都引入了R9,檢測設備、測試方法、評價思路都比較成熟了。”
“2022年我們就探索引入R9≥0標準,可明顯降低生鮮燈的紅光。”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處處長江文泉建議,將生鮮燈管理納入市場信用監管體系,通過對違規商戶施行信用扣分、累積記錄輕微違規行為等措施,建立數字化長效監管機制,以提升監管約束力;在農貿市場等處設置肉類“標準白光對照區”,消費者可在符合標準的燈光下直接對比觀察所購生鮮顏色,判斷其是否“美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律顧問、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教授張云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可進一步加大力度,對沿街商鋪、小區周邊門店等的違規行為實施重點及常態化監管;暢通“12345”“12315”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和媒體對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建立舉報反饋機制,實現社會共管共治;組織相關部門進社區、進商場、進農村向群眾講解新規,普及違規生鮮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提高群眾的辨別能力。
此外,由于生產生鮮燈的廠家會通過調節燈光顏色等設計來幫助違規使用者逃避監管,張云還建議,相關部門應從生產源頭進行監管,并加強與電商平臺的協同監管,督促平臺履行主體責任,下架違規生鮮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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