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鄒玉杰律師; 做一輩子刑辯,防一萬人失足……〇1
人是一種極其復雜的生物,其情感與判斷往往并非基于絕對的真理或恒定的標準,而是深受自身所處位置、利益訴求和即時情緒的左右。
同一件事,同一個人,僅僅因為觀察者身份與處境的變遷,便可能引發出截然不同甚至完全對立的評價。
這種認知的流動性,深刻揭示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立場優先性與自我中心傾向。
法官與律師的互動,便是一個極具代表性的縮影。
在法庭之上,法官手握裁判權,代表著秩序與權威,追求的是審判流程的順暢與效率。
此時,若遇到一位“特別較真”的律師,凡事據理力爭,不放過任何程序瑕疵或實體疑點,法官的第一反應往往是厭煩與抵觸。
在法官看來,這位律師是在無謂地增加工作量,挑戰法庭的權威,甚至在某些時刻讓自己陷入難堪與尷尬的境地。
這種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私下里萌生“整死”對方的念頭也并非不可能。
此時,法官眼中的律師,是一個麻煩制造者,一個令人頭痛的對手,兩人的關系降至冰點,不成為仇敵已是萬幸,更遑論去肯定律師的專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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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運的戲劇性在于,它總在不經意間完成角色的互換。
當那位曾經高高在上的法官淪為階下囚,身陷囹圄,需要尋求法律庇護時,他的視角與需求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此時,他不再需要溫順服從的配合者,而是迫切渴求一位能夠力挽狂瀾的守護者。
他的目光會不由自主地投向那個曾經讓他無比頭疼的“較真”律師。
因為只有這樣的律師,才具備挑戰權威的勇氣、鉆研細節的執著和不屈不撓的韌性——這些昔日被視為“麻煩”的特質,此刻恰恰成為了拯救自己的唯一希望。
如果案件最終取得了理想的結果,這位前法官不僅會滿懷感激,甚至可能將律師視為患難之交、一生的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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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咬牙切齒的怨恨,在自身利益的巨大轉折面前,煙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贊賞與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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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戲劇性的一幕,其荒誕與深刻之處在于,那位律師自始至終都未曾改變。
他依然秉持著對法律的信仰,堅守著職業的操守,以專業和嚴謹為每一位委托人竭盡全力。他的“較真”,并非針對任何個人,而是源于對正義的追求和對當事人權益的負責。
他只是在做一名合格律師該做的事,卻因為法官身份的轉換,從“眼中釘”變成了“救命稻草”。
這種評價的逆轉,完全源于法官自身利益坐標的移動,而非律師行為本質的變化。
這一現象不僅存在于法庭,也廣泛滲透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職場中,嚴厲的上司一旦成為下屬,才會理解當初員工承受的壓力;在家庭里,叛逆的子女為人父母后,方知當年父母的苦心。
人們習慣于從自我中心的視角去評判他人,將符合自身當下利益與情緒的行為定義為“好”,將構成阻礙的行為定義為“壞”。
這種評判標準是流動的、功利的,而非客觀的、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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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性弱點提醒我們,在評判他人時,應時刻保持一份自省與謙卑。
當我們對某人某事產生強烈的厭惡或推崇時,是否僅僅因為對方觸碰或滿足了我們的利益與情緒?
我們是否能夠穿透自身立場的迷霧,去看到行為背后的本質與邏輯?
那位始終如一的律師,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法官(以及我們每個人)在不同身份下的偏見與局限。
真正的智慧,或許在于認識到立場的局限性,努力超越一己之私去理解世界。
當我們學會在順境中理解他人的堅持,在逆境中感恩他人的“麻煩”,我們或許才能更接近事物的本來面目,也才能在這個充滿角色轉換的復雜世界中,保持一份清醒與公正。
畢竟,今日的審判者,或許就是明日的受審者;今日的施與者,或許就是明日的乞求者。
唯有剝離身份的標簽,回歸人的本真與行為的價值本身,我們才能在這個變幻莫測的世界中,找到相對穩固的評判基石。
作者:鄒玉杰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
亳州律協刑委會主任,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譙城區法學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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