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東鹿邑的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本是上級下撥專項資金的惠民工程,如今卻因72萬余元工程款拖欠四年,淪為壓垮施工企業的“爛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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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161萬元,河南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中標后按約施工,項目驗收合格且
質保期早已屆滿,鹿邑縣農業農村局僅支付80余萬元,剩余欠款以“財政無錢”推諉,而這筆資金并非地方自籌,是專款專用的上級涉農資金,去向成謎的背后,是基層專項資金監管的全面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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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企業與當地農業農村局簽訂的合同,對付款節點有明確約定,設備進場、調試完畢、驗收合格、質保期滿各對應比例付款,這既是契約約定,更是專項資金使用的制度要求。企業恪守約定完成全部施工,項目落地后切實解決了當地農田灌溉難題,可主管部門在初期付款后便止步,四年間企業多次登門催要,始終未得到明確付款答復,“財政無錢”的托詞,顯然與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規定相悖,外界不得不質疑這筆資金是否被截留、擠占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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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專項資金是農業發展的“救命錢”,《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此類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嚴禁任何違規操作。鹿邑縣農業農村局作為項目主管單位,無視制度規定和合同契約,長期拖欠工程款,不僅讓施工企業陷入資金流承壓的經營困境,更牽扯出農民工討薪難題,讓惠民工程的初衷徹底落空。
這起拖欠事件,暴露出基層專項資金管理的三重深層問題:一是資金統籌失范,部分基層單位將上級專款納入地方財政“大池子”,挪用彌補其他缺口,讓專款失去專屬屬性;二是監管鏈條斷裂,從資金下撥到項目驗收,缺乏全流程跟蹤審計,違規行為難以及時發現;三是問責機制疲軟,對專項資金違規使用行為,多以“整改”代替追責,違規成本極低,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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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至,企業和農民工的討薪訴求,不僅是要回72萬余元欠款,更是對基層治理公信力的拷問,涉農專項資金姓“專”,更姓“民”,唯有守住專款專用的制度底線,織密全流程監管網絡,強化違規行為追責問責,讓每一筆涉農資金在陽光下運行,才能讓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避免惠民政策在基層落地時遭遇“中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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