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團建與工作相關且由單位組織,受傷一般可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司法解釋,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受指派參加的活動時受傷,若活動目的與工作相關(如增強團隊凝聚力、提升工作效率),且受傷是因履行工作職責或活動本身導致,可視為工作原因受傷。例如,公司明確要求全體員工參加的團建活動,期間因活動安排受傷,通常符合工傷認定條件。
若團建為私人娛樂或員工自發組織,受傷一般不認定為工傷。若團建活動與工作無直接關聯(如純餐飲、旅游觀光),或由員工自行組織、非單位要求參加,則受傷通常不被視為工作原因。此外,若受傷是因員工故意犯罪、醉酒、自殘等行為導致,也不得認定為工傷。
#工傷賠償流程#工傷保險條例解讀#公司團建活動
法律問題可直接點擊下方小程序咨詢本地律師!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