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塔拉戈納省庫尼特一處住宅樓底層華人百元店于2017年發生火災,造成整棟建筑嚴重受損。法院調查發現,物業管理公司存在失職行為。最終,法院判決該物業向業主賠償23.4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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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圖片來源:《真相報》網站截圖)
《真相報》(LA VERDAD)獲取的一份巴塞羅那省級法院判決書所載事實顯示,事情的經過正是如此。該案涉及塔拉戈納省庫尼特(Cunit)的一處業主委員會。該社區曾聘請一家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但雙方的合同關系并未持續超過一年:管理服務自2016年12月1日開始,于2017年11月18日結束。
2017年10月12日,該建筑底層一家百元店發生火災,給整棟樓造成了嚴重損失。事發后,業主們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通報事故編號,以便協調個人保險與公共保險的理賠事宜”。物業管理公司回應稱,保險由Helvetia公司承保,但保單生效日期為2017年10月16日。
根據判決書所認定的事實,此次事件屬于一起明顯的失職行為。該物業管理公司開始接手管理時,整棟樓原本在Catalana Occidente公司投保了一份綜合保險。然而,2017年1月,在需要支付保險首個半年保費時,業主委員會的銀行賬戶余額不足。保險經紀公司隨后聯系了物業管理方,催促繳費,并明確告知,如未及時支付,保單將被取消。
然而,這一情況從未被物業管理公司告知業主委員會,最終保險公司取消了該保單。因此,在火災發生時,建筑實際上處于未投保狀態。事發后,物業管理公司在“事故發生四天后”才為該建筑重新投保,而且“既沒有預算,也未征詢任何業主意見”,法院認為,此舉只是為了“制造其履行職責的表象”,而實際上,在未續保Catalana Occidente的保單、或未提出任何替代方案時,就已違反了自身義務。
盡管物業管理公司否認存在失職行為并提出上訴,但塔拉戈納省級法院認為,該公司有義務向業主說明與保險公司之間存在的問題,“甚至可以動用社區的儲備基金支付保險費用”。法院還認定,在火災發生后才重新投保、試圖掩蓋此前并無保險這一事實的做法“不可接受”。
因此,法院判決該物業管理公司賠償業主委員會的相關損失,金額超過23.4萬歐元。
(歐洲時報西班牙版奕奕)
編輯: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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