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柜里卷著一幅小草,全文才十五字,我把“寒煙”讀成“寒山”,又把“翠”看成“醉”,旁邊老師傅笑道:“連草法都串了門,還敢聊歐顏?”
回家攤開歐陽詢《九成宮》、顏真卿《祭侄稿》,一峻拔、一渾厚,果然各站各的岸,誰也不服誰。如何理解書法上的“歐顏互不相容”?
認為“歐顏互不相容”的觀點我認為有失偏頗。把歐、顏劃規于書法“兩種體系”的觀點我也認為是不妥的。當代書法泰斗沈尹墨先生曾總體把書體歸納為“內擫”和“外拓”兩大類,歐、顏就是這兩類書體的代表。在此基礎上,后人又把這種書體擴展為南、北兩派,甚至劃為為“兩種體系”。
我們知道,歐、顏總體從筆法上講無非是出鋒、藏鋒、順入、逆入運用的多少;結體也僅是相向和相背、緊密與寬和的區別,如上升到“體系”的理論高度,則有點過了。
體系的概念是從根本上發明創造、擴展完善的。而漢字書法的演化,是有跡可循的。我們說的篆、隸、草、真、行各種書體的創立,其認為的“始祖”們,也不是大清早一拍腦袋就獨創出來的,任何一種新體的創造者都是廣大的群眾書者。“始祖”們只是完成了整理、完善、美化的任務而已。
歐體的確立,基本上是從二王、魏碑、隋志方面繼承融合而成的。顏體總體也繼承了二王,經過與篆籀筆法的參入而創立了顏體。對他們的繼承者相互也不可能沒影響。其代表人物如柳公權、楊凝式、蔡襄、董其昌、鐵保、包世臣、沈尹墨等等,他們的行書特點就是很好的證明。
書法是中國哲學思想的有形體現,其中庸、對立又統一的辯證觀也決定了任何書體都必然不可能是互不相容的。
不管是顏還是歐,它們都是書法的體系里,可以說有共性也有異性。共性是他們的基本法度驅近。如:不管是歐體的險,還是顏體的密,他們都是在追求字體的平穩和透氣。筆畫都有方圓結合。
異性他們太多了,歐顏不相容可能從這個方面來說的吧?這也是他們各成一家的部分原因。字體能不能相容,不能從淺層次來說。容不容看是部分還是全面。很多時候的相容都是部分方面的融合。
從根本上說,“歐顏互不相容”的提法是不恰當的!因為歐、顏二體,作為漢字書法,它們的“共性”還是占決定性比例的!比如:都是書寫漢字、都是楷體、都要遵循結體和運筆基本規律和具體要求等等。雖然二者之間在結體和筆畫上各具特色,比如在結體方面,歐體嚴謹,顏體寬松;筆畫方面,歐體秀麗,顏體古拙。但都沒違背漢字結體的基本規律!
客觀地講,這兩種書體若從嚴格意義上來要求,都不夠成熟!所謂“好”,只是“相對的好”!都未達到爐火純青的程度!從這層意義強來講,二者之間客觀地存在“互相借鑒、互相補充”的需要!行當“優勢補”!就如書法界中常用的贊賞之語——博采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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