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59歲的小區業主陳某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據了解,陳某文因在小區內外投放混有老鼠藥的豬肉碎,導致其他業主多只寵物犬死亡,最終被起訴判刑。被告人放棄繼續上訴,案子塵埃落定,小區養寵居民一片歡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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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南沙區某小區業主群傳來一連串噩耗。
“每過幾個小時,就聽到一只小狗死亡的消息。”受害寵物主曲女士的回憶,道出了當時小區里彌漫的恐慌情緒。
起初,有業主發現自家寵物犬莫名抽搐、狂奔,送醫途中便斷了氣。短短幾天,又有多條寵物狗接連離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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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們悲痛之余,生出了強烈的懷疑。這絕對不是偶然事件,肯定是有人故意為之。
隨著越來越多狗主人報警,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民警在小區西區11棟西側草坪、北側人行道草坪,以及小區北門外馬路的綠化帶等多處,提取到了混有老鼠藥的豬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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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專業鑒定,這些豬肉碎和三只死亡寵物狗的胃內容物中,均檢出了氟乙酰胺類鼠藥成分。
這是一種早已被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劇毒物質。無臭無味、易溶于水,一旦誤食,死亡率極高,且對人畜都有致命威脅,曾多次引發人畜中毒的惡性事件。
2025年10月8日,居住在該小區的陳某文,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次日,他被刑事拘留,23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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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的描述,陳某文長期被小區內寵物犬的各種問題困擾,公共區域隨處可見狗的糞便,到了夏天味道難聞,午休和夜晚常常聽到狗叫的噪音,輪胎被撒尿,出門時多次被狗子尾隨追逐……
日積月累的不滿,終于突破了忍耐的極限,于是心生歹念,選擇用投毒的極端方式“泄憤”。他將老鼠藥與豬肉碎混合均勻后,悄悄投放在寵物犬常活動的區域,意圖把這些讓他心煩的寵物犬“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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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文被定的罪名是“投放危險物質罪”。據悉,這是廣州首例對寵物投毒行為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定罪量刑的案件。此前北京也宣判過一起針對寵物中毒的刑事訴訟案,曾引起網友們很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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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判決后,同樣引發了網絡熱議。有網友猜測,若不是狗主人們不文明養犬,陳某文也不會做出如此極端的事來。要這么看,小區里那些不文明養狗的,是不是也有一定責任?
但這種說法,很快被受害寵物主人反駁。養有一只10歲雪納瑞犬的阿芝,便是受害者之一,她的愛犬在此次事件中不幸慘死,面對網絡上的質疑,她既無奈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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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文明養犬人,遛狗必牽繩,糞便及時清理,選擇凌晨遛狗正是為了不打擾他人。”她還表示,受害者家庭與陳某文居住在不同區域,日常毫無交集,“這不是人和狗的矛盾,本質是人和人。”
最主要的是,陳某文投放有毒豬肉碎的區域,緊鄰兒童娛樂設施,附近還有小學,一旦被玩耍的孩子誤食,后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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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法官也特意花了大量時間向陳某文說明,私人恩怨絕不能成為在公共場所投毒的借口,其行為早已超出了“泄憤”的范疇,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法院審理認為,考慮到陳某文主動投案自首,且認罪認罰,庭前簽署了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合案件性質、情節、危害后果及陳某文的認罪態度,法院最終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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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自首等情形,對陳某文的處罰力度比一年十個月還要大。比如北京那起案例中,共毒死了9條狗,被告人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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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理上來說,這個判決并沒有問題,不管有多么大的情緒,終究不能成為投毒的借口。
不過從情理上,也希望所有寵物主都能做到文明養寵,盡量不要給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帶來困擾。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說到底,很少有人天生就討厭動物,真正讓他們厭煩的,是那些不文明的行為和不文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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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看到仍有網友質疑,就算投毒了,但并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也沒有造成實際的社會危害,充其量也就是死了幾條狗而已。寵物在法律上只認定為個人財產,為什么會判這么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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