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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高鐵“靜音車廂”的討論頻頻沖上熱搜。一方面,高鐵“靜音車廂”并不安靜,鼾聲、孩童哭鬧聲、外放視頻聲此起彼伏……全靠乘務員舉牌提醒,被網友戲稱為“純人工靜音”。另一方面,由于系統分配機制的問題,一些并未勾選靜音服務的帶娃旅客被自動分配至此,全程“提心吊膽”;而持有無座票的乘客因在靜音車廂停留而被勸離,引發了關于“同等票價不同權利”的爭議。
高鐵是高度流動的社會空間,旅客結構極其復雜:商務出行、帶娃家庭、返鄉務工者、學生群體同時共處。不可否認,部分乘客缺乏規則意識,視“靜音”約定為兒戲。但在中國傳統的社會文化語境中,“靜默”并非默認的公共習慣。當高鐵試圖引入類似圖書館的靜音“契約”時,必然與原有的社交習慣產生摩擦。
在一些國家(如日本新干線),“靜音區”更多依靠社會習慣:手機必須靜音、通話需到車廂連接處,這是長期社會化形成的行為預期;違反者通常會被周圍乘客的目光與自我約束所修正。換言之,車廂秩序的維持并非只靠道德,靠的是社會默契。缺乏靜音傳統和默契的情況下,鐵路部門確實已做了不少努力,如廣播音量降至正常的30%-40%,乘務員提供一對一到站提醒、人工舉牌等。但問題恰恰在于,這些措施都停留在提醒和倡導的層面,缺乏明確的約束力。
倡導固然很重要,但倡導失效時怎么辦?靜音車廂試點五年了,目前依然停留在倡導階段,管理者的顧慮不難理解:如果規定太嚴,會不會引發反彈?對老年乘客、帶嬰幼兒的乘客是否不夠人性化?但過度的“人性化”,又可能導致規則的虛化。更深層的困境是執行主體的模糊——鐵路部門提供服務但缺乏強制權,乘務員只能“勸說”而不能“處罰”,乘客之間相互提醒又容易引發沖突。最終的結果是誰都覺得應該管,但誰都管不了。
要破解這一困境,或許可以借鑒一些國際經驗。美國Amtrak的靜音車廂(Quiet Car)自2001年運營至今相對成功,一個重要原因是規則清晰且執行到位,包括禁止通話、限制交談音量,違規者會被列車員明確警告,屢次違規可能在下一站被請下車。更有意思的是,Amtrak靜音車廂形成了一種“公民自治”文化,乘客會主動提醒甚至公開批評違規者,形成了非正式但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這類做法指向一個原則,即靜音車廂不能只靠自覺,必須有清晰的規則邊界、明確的執行主體和可預期的違規成本。
靜音車廂的改進不應只強調乘客文明,而應進行系統優化:首先,應該逐步明確違規行為的界定標準和相應后果,比如接打電話超過一定時間、外放聲音超過合理分貝,就應該被警告甚至要求換車廂,屢次違規可以考慮納入購票系統記錄。其次,通過優化車廂設計,設置“靜音專區”與“親子車廂”分流需求,讓真正需要安靜的乘客和帶孩子的家庭各得其所。再次,不妨探索一些市場化手段,比如靜音車廂票價略高或提供積分獎勵,用經濟激勵篩選真正有靜音需求的乘客。
最根本的,還是要持續加強公共空間規則教育,讓公共場所輕聲細語成為社會共識。在可預期的規則與可持續的文化之上,形成安全有序、互諒互讓的公共空間。
文|呂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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