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運輸局2月9日發布《關于昆明尋甸渝昆高鐵在建項目“8·18”較大導梁機傾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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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評估,本起事故中,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建議,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落實,并落實行政處罰工作。市公安局對事故涉及刑事案件立案調查,昆明市應急局對涉事單位共計處罰265萬元,對有關個人共計處罰334569.77元。各涉事單位通過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理,其中4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單位和個人處罰金額近60萬元。
2024年8月18日7時28分許,昆明市尋甸縣境內新建的重慶至昆明高速鐵路云貴段(以下簡稱“渝昆高鐵”)在建項目發生一起運架一體式架橋機導梁機傾覆墜落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762.77萬元。
此前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昆明尋甸渝昆高鐵在建項目“8·18”較大導梁機傾覆事故是一起因企業現場管理不到位,作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誤操作控制器,致使導梁機傾覆墜落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通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問詢現場目擊者、力學分析、專家技術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8#墩中滾輪支腿作業人員李某波對中滾輪支腿控制器的誤操作,造成橫移油缸動作,對導梁產生向左的水平推力,導致 7#墩前滾輪支腿、8#墩中滾輪支腿、9#墩導梁后腿失穩,導梁機向架梁方向左側傾覆墜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立案情況方面,經昆明市公安局指定,由尋甸縣公安局負責事故中涉及刑事案件的調查工作,已立案,后期將開展調查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對涉及的單位及人員進行行政處罰,情況如下:
1.中鐵十六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處135萬元的罰款。
2.中鐵二院(成都)咨詢監理有限責任公司,處130萬元的罰款。
3.中鐵十六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處81793.06元罰款。
4.尋甸制梁場負責人崔某鵬,處32700.39元罰款。
5.尋甸制梁場項目經理部安全總監林某,處33231.25元罰款。
6.尋甸制梁場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向某龍,處24761.37元罰款。
7.中鐵十六局站前八標項目部執行經理劉某,處33569.20元罰款。
8.中鐵十六局站前八標項目部安全總監喬某朝,處31545.92元罰款。
9.中鐵十六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總監衛某,處41846.66元罰款。
10.監理七標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巫某亮,處32415.74元罰款。
11.監理七標項目部專業監理工程師朱某,處22706.18元罰款。
來源:昆明交通運輸局、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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