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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晚,南博發布《南京博物院致歉信》,江蘇調查組發布《關于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等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處理情況通報》。
通報終于承認龐增和后人龐叔令所言屬實,龐家捐贈的《江南春》等五副古畫在南博不見蹤影。《江南春》70多年流轉途徑是:龐家→南博→專家鑒定為偽作流轉到江蘇省文物總店→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伙同其男友王某)→賣給字畫商陸某→質押于南京十竹齋→賣于字畫商朱某。
通報稱,1997年7月初,時任江蘇省文物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將價格偷改為2500元。便安排其男友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以2250元買走。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
事后,張某讓男友王某謊稱《江南春》系祖傳,賣給字畫商陸某。2016年起,陸某將《江南春》押給南京十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陸某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遂留存十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十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
既然通報說“誠懇歡迎社會各界對我省文物管理工作繼續予以監督”,如今,江蘇調查組已經把《江南春》的來龍去脈說出來了,吳鉤不妨斗膽談談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事發后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開的一張“文物古籍外銷統一發票”顯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顧客”買走,銷售清單為《仿仇英山水卷》。但通報稱1997年7月就已經“賣出去”了,為什么會有一張2001年的發票呢?
顯然,補票是為了掩蓋1997年的違規賤賣行為。可是,《江南春》已經賣出去4年了,為何在2001年要補上呢?這張發票是2001年補的,還是2025年底事發后補的?是誰在主使下補的?一個價值連城的文物,一個區區保管員兼銷售員想改價就改價,然后低價自己買走,還沒有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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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驚的是,2025年年末,事發后南博之所以公開這張2001年的虛假發票,目的竟然是為了證明《江南春》是贗品,然后來證明南博以6800元的價格賣掉贗品,處置程序是合規的。問題是,此事已經過去快30年了,現在的南博為何要掩蓋真相?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有多大的能量,居然能讓堂堂南博不惜代價為她背書,你信嗎?
價值連城的《江南春》被鑒定為“偽作”是調撥、流轉到文物總店,當作贗品出賣的關鍵環節,通報對此為何一字不提?把真跡鑒定為“偽作”的目的是什么?南博兩次聘請那么多頂級專家來鑒定,難道背后是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
更為震驚的是,早在2016年9月,上海《東方早報》報道說:“龐增和的遺孀王念瑛和女兒龐叔令屢次向南博申請公開捐贈古畫賬目等信息無果。”十幾年了,龐家無數次要求去南博看一眼古畫而不得,這是一個保管員兼銷售員能做到的嗎?若不是張某某,是誰?為什么?
通報稱,經查,徐湖平未按規定履行鑒定、復核審議程序,違規簽批向總店調撥《江南春》圖卷等書畫的申請,違規決定調撥書畫用于銷售;對內部管理混亂問題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徐湖平對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贈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既然徐湖平主要是違規調撥和管理問題,出賣《江南春》也就是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的個人行為,和徐湖平毫無關系,并沒有參與賣畫,經濟上,他仍然是清白的。
顯然,江蘇調查組雖然發布了通報,但南博《江南春》事件仍然令人匪夷所思,畢竟一個保管員張某恐怕背不起《江南春》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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