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規范春節期間價格行為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對全省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出明確要求。
《通告》強調,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其中,落實明碼標價被列為重點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必須做到價簽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準確、標識清晰醒目。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通告》明確禁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尤其是推動糧油肉蛋奶果蔬、煙花爆竹、醫藥用品、煤電油氣及住宿餐飲、交通旅游等民生消費領域價格過高、過快上漲;不得利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針對當前消費特點,《通告》特別指出,在線旅游、網絡零售等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對消費者實行“大數據殺熟”等價格歧視行為。參與以舊換新、購新補貼等活動的經營者,不得采用“先漲價后打折”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
在價格促銷方面,《通告》要求經營者規范宣傳,杜絕“套路”。無依據的價格、無法比較的價格或在促銷前臨時顯著提價的行為,均不得作為促銷折價的基準。
省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應強化內部價格管理,開展自查自糾,并建立便捷高效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化解價格糾紛。對于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最高可處違法所得5倍或5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多付價款的,經營者必須予以退還。
市場監管部門呼吁,各經營者應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共同維護公平有序、誠信和諧的節日市場消費環境。消費者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保留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郭衛艷)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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