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繼續說南博事件。
今天關注這些捐贈作品在出賣后怎么回歸南博,官方的說法是:與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后與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
這里面值得從法律上研究。
2
先說簡單的。《仿北苑山水軸》。
1959年,由龐增和將《仿北苑山水軸》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
19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江蘇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仿北苑山水軸》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銷售。
1999年3月1日,江蘇文物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
這是一手買賣,一方賣,一方買,而且又不是違禁品,這樣的買賣當然合法有效。
至于這里面的違規調撥,似乎與買受人無關,不影響物權歸屬。
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
這也是一個標準的買賣合同關系。
2025年12月30日,也就是說在售出26年后,經過2任主人之手,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3
《雙馬圖軸》。
1959年,由龐增和將《雙馬圖軸》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
19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雙馬圖軸》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銷售。
2000年9月15日,總店以1355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
經查,購買人為某文化藝術公司原董事長王某某。
此后,王某某轉賣給字畫商章某。
章某轉賣給字畫商楊某某(已故)。
楊某某轉賣給字畫商孫某某(已故)。
2014年1月,孫某某以其關聯公司的名義將《雙馬圖軸》委托某拍賣公司拍賣。流拍后,因孫某某等未退還預付款,該畫作由該拍賣公司負責人袁某某實際保管。
簡單看,該畫從南京文物總店流出后,就經過了4輪賣,歷經4任主人手,然后又一個拍賣,然后還有個留置權。
這么復雜的關系下,25年后的2025年12月31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4
《江南春》圖卷。
1959年,由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
19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銷售。
這是內部行政違規,但不產生外部效力。
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與其男友王某合謀,準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并利用工作之便,將標價25000元的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
這是貪污犯罪行為。
1997年7月8日,張某男朋友的同事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
這個行為有欺詐成分,效力值得商榷。
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
陸某可能有疏忽大意的過失,這首買賣效力值得商榷。
2016年起,陸某先后三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十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十竹齋公司)。
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十竹齋公司。
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十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
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
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5
其實,仔細看完這些物歸原主的經歷,我感覺還是很感謝這些收藏人的高風亮節,因為他們要真是不想退出,你怎么依法依規協商?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