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焦敏龍)在2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民生領域惠民政策舉措解讀新聞發布會(第二場)上,寧夏回族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小龍介紹,按照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的部署要求,寧夏全區從2020年開始,提前啟動了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涉及的土地面積共1634.83萬畝、承包農戶100.73萬戶。截至2025年年底,寧夏全區第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工作已覆蓋固原市原州區、彭陽縣等10個縣(區),以及中衛市海原縣甘城鄉等3個鄉鎮,涉及承包地525.4萬畝、農戶44.68萬戶,分別占寧夏全區二輪承包面積的32.2%、承包農戶的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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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直播截圖
李小龍介紹,截至今年2月,寧夏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已對第二輪土地延包試點地區的377個行政村(社區),全部完成摸底調查、方案制定和承包經營權調查等工作,網簽合同6.7萬戶、111.4萬畝,解決395戶農戶無地少地的訴求。
“農村集體土地是村集體的重要資源,在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李小龍介紹,寧夏全區農村集體土地主要分兩類:一類是已經承包到戶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另一類還沒有承包到戶的“四荒”地等,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他介紹,對于承包到戶的集體土地,寧夏農業農村廳在保障農戶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權利的基礎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出臺了“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審批實施細則”。
根據該“實施細則”,寧夏對土地流轉建立了分級審批制度,明確了:為切實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規模經營的度,土地流轉申請由鄉鎮審核,按流轉面積大小逐級審批;萬畝以上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由自治區審批并加強監管。
同時,“實施細則”明確:土地流轉的審核部門要嚴格審查土地流轉意向協議、明細清單、經營資質等材料,確保不違背農民意愿,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生產能力和生態環境。
另外,“實施細則”注重強化土地流轉的風險防范,提倡“先付租金、后用地”,對土地流轉面積較大、涉及農戶較多、經營風險較高的項目,引導設立風險保障金,防止出現欠租金、違約等風險。
對于未承包到戶的集體土地,“實施細則”明確,要按照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嚴格管理,每年對土地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發包、出租集體土地要嚴格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進行,合同全程信息化管理,收益統一納入集體賬戶核算,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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