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以395對2的壓倒性優勢通過法案,只要特朗普簽字同意,就能在必要時將中國“逐出二十國集團”?
日前,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所謂的《保護臺灣法案》,這份法案編號是H.R.1531。
在美國眾議院投票時,有高達99%的眾議員投了贊同票,僅2票反對外加35票棄權,由此可見美國政壇不分黨派對臺灣問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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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的核心內容是,當美國總統向國會通報所謂“中國大陸的行為對臺灣地區構成威脅并危及美國利益”時,美國聯邦政府應采取行動。
將中方“排除”在二十國集團、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委員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和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之外。
這些聽起來挺唬人,乍一看好像中國離了這些組織就沒法發展了似的,其實根本不是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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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明確一點,這個法案現在還不算真正的法律,哪怕眾議院以99%的高贊成票通過了,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
美國的法律制定有固定流程,眾議院通過后,還得送到參議院去投票,只有參議院也通過了,再交給美國總統簽字批準,這份法案才能生效,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現在還差參議院和總統簽字這兩大關,能不能成還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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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事還有挺多詭異的地方,大家可能不知道,這個H.R.1531法案,并不是第一次被提出來。
早在2025年2月24日,就有個叫弗蘭克·盧卡斯的美國共和黨反華議員,把這個法案提交給了眾議院,但這一年多來,眾議院從來沒給它安排過投票,一直擱在那兒沒人管。
更讓人看不懂的是,早在2023年2月,這個叫弗蘭克·盧卡斯的議員,就提過一個和現在內容、名字都一模一樣的法案,只不過當時的編號是H.R.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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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再也沒給它安排過正式投票,至于為啥不投票,美國那邊也沒說原因。
這里得說一句,在這兩個法案先后提出的中間,美國國會的眾議院和參議院都進行了換屆選舉,也就是說,現在的參議院議員,和2024年那個法案送過去的時候,人員已經不一樣了。
所以這次這個H.R.1531法案送到參議院后,參議院會不會認真審理,會不會投票通過,都是個未知數,說不定還會像上一次那樣,石沉大海。
再說說這個法案本身,它里面還有個隱藏的條款,相當于給美國自己留了條后路,叫做“豁免機制”。
意思就是,哪怕法案真的生效了,要是美國總統覺得,把中國逐出某個國際組織,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那他就可以下令,這個組織不適用這個法案,不用把中國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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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問,美國為啥要留這么個豁免機制?
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因為這些國際組織,中國的參與度都很高,而且中國在里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真要是把中國踢出去,受損的不只是中國,美國自己的利益損失會更大。
就拿二十國集團來說,它是全球主要經濟體合作的重要平臺,處理的都是全球經濟增長、氣候變化、國際金融穩定這些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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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也是全球經濟增長的主要引擎之一,沒有中國的參與,很多全球性的經濟問題根本解決不了,美國就算想推動一些議題,也離不開中國的配合。
再說說那些金融類的國際組織,比如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現在全球金融市場都是相互關聯的,中國的金融市場規模龐大,和美國的金融機構有著深度合作。
要是把中國逐出這些組織,美國的銀行、保險公司這些金融機構,就沒法正常和中國開展業務,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最終受損的還是美國的企業和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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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大家要清楚,美國眾議院這次以壓倒性優勢通過這個法案,看似是兩黨一致反華、干涉臺灣問題,其實更多是美國政客的政治表演。
他們心里很清楚,這個法案大概率通不過參議院,就算通過了,總統也可能會動用豁免機制,不會真的把中國逐出那些國際組織。
他們這么做,無非是想討好國內的反華勢力,還想向臺灣當局示好,撈取政治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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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也是一項不容置疑的基本原則。
美國的這個法案,本質上就是在干涉中國內政,違背了一個中國原則,也違背了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規定,更是不得人心的。
不管美國政客搞什么小動作,都改變不了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事實,也動搖不了中國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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