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江蘇常州 警方接到一起報警,在當地一個工業園區內人工湖里面發現了一具尸體。
接警后警方立即趕到了現場很快將死者打撈上岸,死者是一名中年女性,身上穿金帶銀,身體表面并沒有任何傷痕,法醫初步判斷死者應該是溺水死亡的。
然而死者身上并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警方初步懷疑可能是工業園區的員工于是立即對各大公司進行走訪詢問。
然而就當警方展開工作的時候,他們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對方聲稱自己的妻子再5月9日離家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警方立即讓男子來辨認尸體,經過辨認死者正是男子失蹤的妻子雪梅。
讓人覺得惋惜的是雪梅和丈夫剛結婚2個月,結果就溺水死亡了。
據其丈夫李良表示妻子原本當天練車的,到了晚上還沒有回家于是便給妻子發去微信,當時妻子表示吃完晚飯就回家,李良也就沒有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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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良的說法,警方對沿途的監控進行了調查,發現雪梅確實晚上在聯系電瓶車,而這個電瓶車是她的弟弟送給雪梅的,警方走訪了電瓶車店證實了這一說法,并且還了解到雪梅的這款電瓶車加速非常的快,最快速度可以達到7-80碼。
得知這個消息,警方心中有了一個大概的推測,那就是雪梅自己在練車的時候一不小心沖到了湖中結果導致自己溺亡。
然而技術人員在湖邊勘測的時候卻發現了不對勁,湖邊唯一能夠落水的就是湖上的一條橋了,雖然橋面沒有欄桿,但是橋2段卻有斜拉桿,這也導致電瓶車要想墜水可能性比較小。
為了確定雪梅是不是真的騎電瓶車落水了,警方特意搞來了一輛 一模一樣的電瓶車進行實驗,結果發現不管怎么騎,只要人騎在車上,即便沖到了橋邊,人的本能也會抓獲斜拉桿不會墜湖。
但有一個可能性可以墜湖,那就是站在車邊將車推下去。
經過多次實驗,警方懷疑雪梅可能不是墜湖溺水死亡的,數日后法醫的尸檢報告顯示雪梅確實不是溺水死亡的,她在墜湖前已經窒息死亡了。
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警方調查了雪梅的通話記錄,發現案發前她只給一個叫周九偉的男子打過電話,而周九偉也是丈夫李良的熟人了,之前他就住在李良家里。
當警方對其進行調查時發現他竟然早就已經不知所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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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警方的審訊,周九偉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然而就在準備結案的時候,警方發現雪梅的丈夫李良舉止異常。
雪梅剛死沒多久,李良就要火化尸體,后來花2000雇人去打撈雪梅的手機,可雪梅的手機根本不值2000啊。
結果順著這個疑問一番調查后發現雪梅有2份人身意外險,總計400萬元,并且受益人還都是李良。
警方立即對其實施了抓捕,并且在住所搜查的時候,發現了李良搜索關于騙保的事情,經過詢問李良也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李良在背后謀劃,周九偉實施最后的殺人動作,目的就是為了雪梅的400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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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良自己的交代,他和雪梅是微信搖一搖認識的,并且聊了幾句之后二人就見面開房發生了關系。
10天后二人領證結婚,婚后李良給雪梅買各種金銀首飾,就當雪梅沉浸在幸福喜悅的時候,李良給她買了一份保險,起初的受益人還是雪梅,后來就改成了李良。
其實李良根本沒錢,給雪梅買首飾的錢全部都是借來的,再加上他自己本身的外債,他早就已經是入不敷出了。
而周九偉之所以答應就是因為他認為李良很照顧自己,把自己當兄弟,所以自己也愿意為他賣命。
而李良的計劃就是讓周九偉勾引雪梅,然后自己找好地方讓雪梅發生意外。
就這樣,案發當晚,雪梅出來和周九偉偷情,騎著電瓶車的過程中,周九偉故意把車往湖里沖,但湖水不夠深,于是周九偉就將雪梅給掐死了然后自己跑走了。
最終好兄弟都被判處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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