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關總署于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二手車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貿函〔2025〕648號,以下簡稱《通知》),針對近年來二手車出口實踐中暴露出的監管漏洞與不規范經營行為,出臺了一系列針對性措施,旨在促進二手車出口健康有序發展,構建覆蓋源頭管控、過程監督與事后追責的全鏈條監管體系。
我國二手車出口相關政策背景、主要監管規定等,筆者已在《二手車出口刑事辯護要點及風險應對指南》一文中做過解讀,此次不再贅述,重點解讀新規對二手車出口的新要求和企業合規建議。
一、新政背景簡述
二手車出口已成為中國汽車產業“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對激活國內汽車置換需求、促進新車消費、助力中國汽車“走出去”戰略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在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一些亂象:
(1)“零公里二手車”問題:部分企業將新車完成注冊上牌后即流入二手車市場,形成灰色產業鏈,以二手車名義出口新車。
(2)售后服務體系不完善:部分出口企業缺乏海外維修服務網絡和備件供應能力,導致海外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
(3)虛假改裝和申報不規范:部分企業通過虛假改裝手段規避監管,未規范申報出口許可證所需信息、買賣出口許可證等。
(4)惡性競爭加劇:部分企業一味追求出口數量,忽視質量和服務,導致無序競爭和價格內卷。
這些問題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可能損害中國汽車產業的國際形象。四部門此時出臺新規,正是基于行業發展現實情況做出的針對性響應。
二、新政核心調整:從 “規模放開” 到 “規范提質”
《通知》是對 2019年以來二手車出口試點政策的系統性升級,核心圍繞 “防套利、強合規、建機制”三大目標,關鍵調整集中在4個維度:
(1)嚴控新車偽報出口
通知明確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申請出口距注冊登記日期不滿180天(含180天)的車輛,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指導本地企業補充提交該車輛生產企業出具的《售后維修服務確認書》。
確認書需包含出口國別、車輛信息、提供售后服務的網點信息等并加蓋生產企業公章。對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車輛,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
這一“售后責任綁定”機制將從源頭規范以二手車名義出口新車的模式,引導企業回歸二手車出口“服務全球用戶、維護中國制造聲譽”的產業初心。
(2)規范許可證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企業規范完整填寫出口許可證申報信息,其中車輛品牌、型號、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等內容應與《機動車登記證書》保持一致。
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需填寫在出口許可證附表中,便于主管部門核實及動態監測。對于未按要求填寫上述內容的,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
(3)強化改裝車監管
針對以改裝車名義出口新車,實際車輛未改裝、假改裝,以改裝車名義出口禁止出口的二手車等不合規、擾亂出口市場秩序問題,政策明確提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改裝車出口企業準確填寫車輛信息,提交改裝真實性證明材料。
對無法證明改裝真實性,同類改裝車產品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具備有效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
(4)建立動態管理退出機制
《通知》發布了《二手車出口不誠信行為負面清單》,列舉七大違規行為,包括出口禁止出口的車輛、偽造證件、不履行質量保證義務等。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加強本地二手車出口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照《二手車出口不誠信行為負面清單》,對企業開展日常監督與動態管理。
對多次不誠信的企業及相關主體,在受理出口許可證申請時將綜合考慮整改情況,形成“信用與資格掛鉤”的約束機制。
三、主要風險解析: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雙重紅線
(一)行政風險:違規成本顯著提升
許可證相關違規:許可證信息填報不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如售后確認書、改裝證明),將被拒發許可證,多次違規還將被通報。
資質與經營違規:出口禁止類車輛(如報廢、抵押、盜搶、拼裝車輛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許可證,將面臨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取消出口資格。
動態管理風險:被列入不誠信負面清單后未按期整改,將影響后續許可證申領,關聯企業也可能被限制準入。
(二)刑事風險:從 “行政違法” 到 “刑事犯罪” 的轉化邊界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出口報廢車、盜搶車、非法拼裝車等禁止類車輛,案值超20萬即可立案,超100萬可能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經營罪:買賣、轉讓二手車出口許可證,或無二手車出口資質擅自開展出口業務,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5 倍罰金。
其他關聯罪名:偽造、變造許可證件可能觸發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出口不符合退稅條件的二手車后騙取退稅則可能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為走私二手車提供資金賬戶、掩飾犯罪所得等的,還可能觸發洗錢罪。
四、企業合規應對建議
(一)資質與許可管理:筑牢準入基礎
1.嚴格對照《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二手車出口有關事項的公告》(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6號)要求的企業資質條件開展運營,如流通企業需確保有固定經營場所、鑒定評估人員(需3名及以上)、財務合規等要求達標,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無嚴重失信行為等。
2.建立許可證申領雙人復核機制,重點核對車輛VIN碼、注冊日期、品牌型號等信息,確保與機動車登記證、出口合同等一致。
3.提前對接汽車生產企業,對180天內注冊車輛出口,預先獲取加蓋公章的《售后維修服務確認書》,明確售后網點與備件等的供應和維修責任。
(二)車輛合規審查:守住出口底線
1.建立 “三查” 機制:查車輛來源(排除抵押、查封、盜搶等禁止情形)、查檢測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符合二手乘用車出口質量標準WM/T 8—2022要求,二手商用車輛及掛車出口質量標準WM/T 9-2022要求)、查目標市場準入(提交符合當地標準的書面聲明)等。
2.規范改裝車出口流程:留存改裝合同、工藝文件等真實性證明,確認產品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具備強制認證等。
3.禁止境內二次交易:車輛辦理 “轉讓待出口” 登記后,不得變更境內所有人,無法出口時需重新簽訂出口合同。
(三)信用與動態管理:規避退出風險
1.對照《二手車出口不誠信行為負面清單》,建立內部合規臺賬,重點防范 “出口禁止類車輛”“不履行質量保證義務”“偽造文件” 等紅線行為。
2.建立售后責任閉環:與海外經銷商約定維修服務流程,保障備品備件供應,及時響應質量投訴,避免因售后缺位被約談整改。
3.主動配合監管核查:按要求留存交易記錄、檢測報告、許可證等資料,接受商務、海關等部門的全流程追溯檢查。
(四)刑事風險防控:劃清行為邊界
1.明確禁止性清單:嚴禁收購、出口報廢車、盜搶車、非法拼裝車等 10類禁止情形車輛,建立車輛來源追溯檔案,避免觸發走私禁止出口貨物、物品罪。
2.規范許可證使用:堅持“誰出口誰申領”原則,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或轉讓、倒賣許可證,避免觸發非法經營罪。
3.強化申報合規:按海關要求填報商品名稱(“舊+品牌+排氣量+車型”),確保報關數量與許可證申請量一致,一次完成清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能否出口退稅等,避免出現將車輛情況申報不實等觸發走私等罪名。
五、長效發展建議:從 “合規生存” 到 “價值增長”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持續增長和海外市場需求的多元化,規范化的二手車出口業務仍有廣闊發展空間。從長遠來看,新規的實施將促使二手車出口行業從“拼價格”轉向“拼品質、拼服務”。企業可以自律合規為根基,布局多元化市場、完善配套體系等,以協同為路徑,與政府、行業組織等相互配合,提升整體競爭力。
1.布局多元化市場:依托貿易促進平臺開拓新興市場,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場、區域交易中心、海外倉等,拓展營銷、倉儲等綜合服務,降低單一市場風險。
2.完善配套體系:與物流、金融、第三方質保機構等配套行業、企業合作,搭建“整備—檢測—報關—物流—售后”一站式服務鏈條,提升國際競爭力。
3.建立合規培訓機制:及時跟蹤主管部門的政策變化,定期參加、組織政策宣講,提升員工對許可證管理、車輛審查、售后責任等要求的認知,將合規經營轉化為競爭優勢。
本文作者:上海蘭迪(深圳)律師事務所 海關與財稅團隊 廖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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