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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曉丹
2月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島內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免稅額度為每人每年1萬元人民幣,不限購買次數。免稅商品聚焦島內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貨、母嬰用品等。
政策的出臺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滿足群眾多元化購物需求,讓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成果更多惠及島內居民。
海南自貿港自啟動建設以來,“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的制度設計一直是其核心優勢。過去幾年,離島免稅政策極大激發了旅游消費,吸引了大量國內外游客,推動了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然而,離島免稅的受益主體主要是外來游客,對于長期生活在島內的居民而言,直接的獲得感相對有限。
此次島內居民消費“零關稅”政策,將“零關稅”作為常態化的關稅制度惠及島內居民,實現了三個層面的政策躍升。
第一,普惠性增強?。政策讓島內居民也能分享自貿港制度創新的成果,降低了進口優質生活用品的價格門檻,尤其是母嬰、日化、家居等剛需品類,直接減輕家庭支出壓力。
第二,生活品質提升?。通過引入更多質優價廉的進口商品,居民可在日常購物中享有更豐富的選擇與更高性價比,有助于改善生活品質,增強幸福感與歸屬感。
第三,內需潛力釋放?。政策精準對接島內居民的多元化購物需求,有望激活本地消費市場,形成穩定的內需動力,為海南經濟增添內生增長韌性。
進一步來看,這項政策體現了“民生導向”與“自貿港建設”的雙向賦能邏輯。
一方面,自貿港的制度創新需要落腳于民生改善,才能獲得更廣泛的社會認同與支持。通過讓本地居民切實感受到政策紅利,可以增強公眾對自貿港建設的參與感與認同感,減少“政策懸浮”的風險。
另一方面,民生消費的活躍反過來會促進自貿港商業生態的完善。指定經營場所的設立與運營,將帶動零售、物流、倉儲、售后服務等相關產業發展,形成政策—消費—產業—就業的良性循環。尤其在母嬰、健康、家居等領域,可能催生新的品牌引進與本土化運營機會,提升海南商業的國際化水平。
盡管政策設計具有顯著的惠民屬性,但在落地過程中仍需關注幾個關鍵問題,以確保紅利最大化、可持續。
首先,要保證商品清單與供應能力的匹配?。目前清單聚焦日常生活所需,但隨著居民需求升級,可能出現清單更新滯后于市場變化的情況。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定期評估并擴充品類,特別是健康食品、綠色家居、智慧家電等新興需求領域。
其次,要提升指定經營場所的布局與服務質量?。政策效果依賴于指定經營場所的覆蓋范圍與便利性。例如,網點過于集中或在偏遠區域稀缺,會降低居民的實際可及性。應統籌規劃城鄉及區域布局,并在服務質量、購物環境、售后保障上對標國際標準。
再次,要防范套利并監管透明?。雖然政策強調用于島內居民日常生活消費,但仍需防范變相轉售、代購套利等行為。應依托身份識別系統與交易監控平臺,確保額度使用的合規性與透明度,維護政策公平性。
《通知》明確指出,違反本通知規定倒賣、代購、走私“零關稅”進境商品的個人,三年內不得購買“零關稅”進境商品,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同時,個人、單位構成或協助構成走私行為的,或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海南自貿港的建設既要立國家戰略高地,更要筑民生福祉高地。島內居民消費“零關稅”政策正是將制度創新轉化為可感可及生活改善的又一實踐,這項政策將為全國自貿試驗區在民生領域制度創新提供有益借鑒與示范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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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丹
宏觀經濟研究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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