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4S店:“是,我們承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運輸過程當中嘛,這個意外發生是不可控的嘛。”、“我們家大業大,也非常感謝您的理解,(能不能退)是邀約端口的工作。(處理結果是退還是一個什么)我看不到,(小米)他們內部需要一個協商溝通。”
車主:“感覺心哇涼哇涼的。以前對小米這個品牌感覺非常好,非常信賴。比較喜歡這個車的外形什么的。嗯,現在我感覺這個車白送我一輛,我也不會再要他的車了。”
近日,鄭州的許先生通過媒體反饋,在五個月前小米YU7開始訂購的時候,他就搶先訂購了一臺,并且交了定金5000塊錢。“總訂購價款是26萬多,等了將近五個月,哎,通知我來提車來了。結果我到了汽車現場告訴我有凹陷,我苦苦等了五個月的車告訴我有個凹陷,這個坑又挺大的,掉漆了。”許先生表示在這個情況下,不想要這個車了,但退定的要求遭到踢皮球。
據了解,小米4S店承認,車輛是在運輸過程中出了問題,為此他們向許先生提出了三個解決方案:“一、對原車進行修復,并補償1萬積分;二、在生產周期內重新安排一臺同配置車輛的生產;三、從外地調撥一臺同配置車輛”。但拒絕了退訂的要求。這讓許先生心里“哇涼哇涼”地。
首先是方案一。許先生表示:“苦苦等了幾個月的車,新車我還沒有開出4S店的,讓我鈑金噴漆。然后給我來個什么,給你個1萬積分,我1萬積分頂多少錢?他說頂1000塊錢。你們這公司不是開玩笑嗎?我說我不要積分。我就想要一個完整的車。”
其次是方案二。“再給我生產一臺全新的車,排產還需要再等個多少周。還要再重新等啊。這個我是接受不了的,我等的時間太長了,五個月了,但是我結果等來的是什么?”
至于第三個方案,已經對品牌失去信任的許先生而言也無法接受。“外地調撥一臺同配置車,現在我接受不了這個情況,轉給我那是別人不要了,我感覺這個車子也有問題,要好好的,別人怎么能不要啊?”
因此,許先生表示:“那就把車直接退了,把定金退給我就行。車出了問題,是你們先違約,你們就應該把定金退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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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許先生明確提出退訂訴求,且多次追問品牌方是否有“退定金的規定”時,4S店始終未正面回應,并以“家大業大、流程復雜、需要時間、退訂權限屬于邀約端口的工作”等等理由進行推諉。
許先生對此強烈不滿,認為企業既然“家大業大”,就應具備完善流程,特別是針對過錯在車輛質量出現問題,且消費者明確不再接受的情況下,應及時處理退訂,而非相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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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河南予順律師事務所岳增超主任律師就表示:“如果廠家或者是銷售商,他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合格的商品交付給消費者的話,它明顯的就是一種違約行為。那么如果違約的話,銷售者收的定金按照法律規定是應當雙倍返還的。”
而網友則表示又學到了:“‘家大業大’就是對退定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范圍和規范的流程。”
交付定金不僅是對消費者的約束,對于小米品牌來說,什么樣的情況下能夠退訂,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態度或規定。希望小米品牌能夠正視此問題,回應消費者的合理需求。
來源:星河商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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