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村民長期在外務工,老宅空置后荒草叢生、樹木繁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航拍時,這類綠意濃郁的地塊常被系統誤判為耕地,后續想翻建房屋,就會因“土地性質為農用地”被卡住。全國三農資訊發布中心的三農信息員告訴大家,按這三招走,就能依法找回合法建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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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鎖定完整證據鏈。先把當年的宅基地批復文件、繳費收據、宅基地使用權證(俗稱“小紅本”)全部復印留存;若找不到原始批文,可到鄉鎮政府檔案室查詢底根。此外,村委會出具的“某年某月將某地塊劃給某某作為宅基地”的證明、老房屋照片、四鄰簽字確認的權屬證明,都能佐證地塊原本是建設用地,法律效力等同于正式權屬證書。
第二招:申請糾錯或農用地轉用。帶著證據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填寫《土地用途認定異議表》,申請將誤判的“農用地”恢復為宅基地性質。若地塊已納入耕地保護范圍難以直接恢復,可同步申請農用地轉用:經鄉鎮政府審核后,由縣里出具轉用方案,報市級自然資源局批準,拿到批文后就能合法開工,無需重新申請新的宅基地。
第三招:完工后及時確權登記。新房竣工驗收合格后,要第一時間申請“房地一體”確權登記,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一起登簿發證,從根源上避免日后再被誤判。記住:樹木可清理,合法權益不能丟,該屬于你的建設用地,一步都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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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遇到宅基地確權、土地用途誤判、建房審批受阻等相關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聯系全國三農資訊發布中心,專業團隊為你答疑解惑、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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