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點支持:RISC-V / 新型存儲
芯榜12月9日獲悉:《廈門市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面向集成電路相關企業及高校等,圍繞研發、應用、要素保障提供支持,有效期至 2029 年。
![]()
研發補貼力度大,流片年補最高 700 萬,其中 MPW 流片按費用≤60% 補;首次全掩膜流片 28nm 以上≤30%、以下≤40%,RISC-V / 新型存儲芯片設計≤50%,市域量產流片≤5%。EDA 工具研發與購買補助均≤30%,年最高分別 1000 萬、400 萬,海滄區國產 EDA 購買提至 40%。IP 研發年補最高 500 萬,RISC-V IP 購買年補上限 700 萬。核心設備攻關年補最高 1000 萬。
應用方面,首臺套設備單套補最高 100 萬,芯片首銷年補最高 500 萬,芯片采購年補最高 800 萬。此外,人才、平臺有補貼,國家專項配套最高 1000 萬。
附件
廈門市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戰略部署,進一步健全我市集成電路產業體系,支持核心技術攻關,加快自主生態構建,完善上下游產業配套,推進集成電路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適用主體
在廈門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確認主營業務為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設備、材料等環節的企業,終端應用企業以及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應具備能夠支撐研發和生產活動的技術團隊、知識產權和經營場所。
二、主要內容
(一)支持核心技術研發
1.流片補助。(1)研發流片補助。①對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流片的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的60%給予補助。②對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的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其中工藝制程在28納米以上的,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的30%給予補助;工藝制程在28納米以下的,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的40%給予補助;對從事基于RISC-V等開源芯片與新型存儲芯片設計的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50%給予補助。(2)量產流片補助。對在市域內晶圓代工廠生產流片(不含首次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按照不超過流片費用的5%給予補助。(3)每個單位年度累計補助最高700萬元。
2.EDA工具補助。對從事EDA工具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EDA工具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購買EDA工具用于產品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EDA工具購買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400萬元補助。
3.IP補助。對從事IP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IP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助。對購買IP用于產品研發的企業,按照不超過IP購買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助。對購買基于RISC-V等開源架構及新型存儲技術IP的企業,補助上限提高到700萬元。
4.支持核心設備攻關。對從事支撐集成電路制造、封測的核心設備研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核心設備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1000萬元補助。核心設備支持方向由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行業技術發展的實際需要每年發布目錄。
5.支持關鍵材料攻關。對從事光刻材料、封裝載板、寬禁帶半導體材料等支撐集成電路制造、封測的關鍵材料研制的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關鍵材料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助。關鍵材料支持方向由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行業技術發展的實際需要每年發布目錄。
6.支持關鍵工藝技術攻關。對面向人工智能、新型存儲、算力基建、低空通信、第6代移動通信、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對關鍵芯片及模塊的迫切需求,開展高性能芯片制造、新型存儲技術研發、先進/特色封裝技術攻關的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先進/特色封裝、新型存儲工藝研發、先進制造工藝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助。
(二)支持產品推廣應用
7.支持首臺套設備、首批次材料應用。鼓勵集成電路制造、封測等產線導入經主管部門確認驗證合格的首臺套設備、首批次材料。對順利通過驗證實現量產的,按照不超過導入供應商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設備每臺套最高100萬元,材料每種最高50萬元,每家企業年度累計補助最高500萬元。
8.鼓勵量產銷售。支持首輪次芯片推廣,對新立項芯片產品首年度量產規模達到1000萬元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單款芯片產品銷售金額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年度累計補助最高500萬元。芯片產品支持方向由市工信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行業技術發展的實際需要每年發布目錄。
9.支持產業鏈合作配套。為強化集成電路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韌性,支持企業建立合作生態。對芯片采購額超過1000萬元的終端(模組)企業,按照不超過采購額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對采購基于RISC-V等開源架構芯片或新型存儲芯片的企業,補助上限提高至800萬元。
(三)支持產業要素保障
10.鼓勵企業融入國家產業戰略布局。支持企業積極爭取承擔國家重大專項,對承擔國家部委的集成電路領域重大技術攻關、重點研發計劃等,獲得國家補助的,按照國家補助金額給予不超過50%的資金配套,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國家和地方支持合計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入。
11.專業人才扶持專項。對2年內新引進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材料及設備環節專業技術人才給予津貼補助,每人最多可享受3年。
(1)重點骨干人才。對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設計企業,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設備、材料企業,年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的制造、封裝企業,以及經備案的新建重大項目,按照企業規模確定重點人才補助名額,補助對象由企業自主認定,全市每年補助名額不超過100名。補助標準為:人才上年度工資收入超過70萬元、50萬元、3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8萬元、5萬元補助。
(2)重要技術人才。引進的具有博士學歷或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人員,給予每人每年4萬元補助;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或技師職業資格人員,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補助;具有“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補助;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人員,給予每人每年1.5萬元補助。
12.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提升能級。對每年服務企業數達到50家以上的平臺,按照不超過服務收入的30%給予獎勵;每年服務企業數達到80家以上的平臺,按照不超過服務收入的40%給予獎勵,每個平臺年度獎勵總額最高150萬元;對獲國家級稱號認定的平臺,按照不超過服務收入的50%給予獎勵,每個平臺年度獎勵總額最高200萬元。
13.支持開展行業活動。經向市工信局報備,在廈門舉辦重要技術研討、行業論壇、產業大會等非營利性行業活動的單位,按照不超過活動費用(場租費、交通費、資料費、專家差旅費、食宿費等)支出的5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最高100萬元。支持政府相關部門結合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開展前瞻課題、細分領域(含集群)垂直課題研究,承接國家部委支持我市推動行業生態融合融通專題活動或課題。
三、附則
(一)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XX月XX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XX月XX日。原政策《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11號)同時廢止。
(二)已享受原政策“高端人才安家補助”和“畢業生就業補助”未滿年限的,可由人才所在企業延續申請,剩余年限按原標準執行。
(三)本政策措施中“研發費用”口徑,按照財稅〔2015〕11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的規定執行。
(四)本政策措施與本市其他文件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及規定有調整的,適用調整后的有關政策及規定。
(五)本政策措施實行預算總控。資金兌現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
(六)市工信局可結合本政策措施制定實施細則,每年結合實際發布申報通知和申報指南,組織申報并兌現上一年度符合條件的項目資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