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更容易說服人,因為它不需要縝密的論證,只要理直氣壯地不停輸出鮮明,甚至是偏激的觀點就行。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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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第八章(20)
原文:
兩者(數與單位)各可為一——實際上兩個單位均各潛在
(至少,照他們所說不同的數由不同種類的單位組成,亦就是說數不是一堆,而各自一個整體,這就該是這樣),
而不是完全的實現。
解釋:
這段話直指理型論最核心的問題——它創造出來的單位是名不副實的。
柏拉圖學派說,數和構成數的單位,各自都可以被稱為“一”,
但實際上,每一個單位都只是潛在的“一”,
請注意,“潛在”一詞,是亞里士多德哲學中一個關鍵概念,
它指事物尚未完全實現其本質、處于可能性的狀態,
比如:一粒葵花籽,是潛在的向日葵,但不是實現了的向日葵。
換言之,理型論中的單位,就如同一粒粒聲稱自己是樹的種子,
而且,每粒種子的品種還都各不相同,
它們只是可能成為某類整體的一部分,本身并不是一個完滿自足的“一”。
(至少,按照他們自己的說法,不同的數是由不同種類的單位組成的,
也就是說,每個數不是一個松散的集合,而是一個獨特的整體,
那么情況就必然就是這樣了,即單位是潛在的。)
按照理型論的要求,必須要堅持以下兩個前提:
1.單位不同:因為要保持2的理型、3的理型等是獨特的整體,它們的單位就不能相同;
2.數是整體:2的理型是一個不可分割、作為整體的理型實體,不能是兩個1的臨時相加。
但是,在這兩個前提下,這些單位就非常尷尬了,
它們必須彼此不同,所以不能是通用的、真正的“一”,
同時,又不能獨立存在,因為它們只是構成那個獨特整體——理型數的、不能互換的專用零件,
所以,它們只能是依附性的、未完成的“潛在”存在。
因此,它們不是完全實現了的、完滿的“一”。
一個完全實現的一,應該是一個具體的人,或一個確定的物種形式,是獨立、完整、自足的統一體。
而理型數中的單位,既不是獨立實體,它們只是部分,又不是通用的標準,它們彼此不同,
所以,它們頂多是半成品零件,配不上理型這個代表完美實現狀態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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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他們所以陷入錯誤的原因是他們同時由數理立場又由普遍定義出發,進行研究,
這樣(甲)從數理出發,他們以1為點,當作第一原理;
因為單位是一個沒有位置的點。
(他們象旁的人也曾做過的那樣,把最小的部分按裝成為事物。)
解釋:
他們之所以犯這樣的錯,根源就在于研究問題時,同時站在了兩個不同的出發點:
一是,數學的立場(關注數量與空間形式);
二是,尋求普遍定義的哲學立場(追問事物的本質與終極原因)。
就好比有一個數學工具——砝碼,讓它既干數學的事——測量重量,又干物理的事——測量溫度,
或是非要用數學方式程去解釋一首詩的美。
也就是說,柏拉圖學派硬用數學思維解決哲學根本問題,犯了用錯工具的范疇錯誤。
于是,他們從數學立場出發,將1類比為幾何中的點,并奉為萬物的第一原理。
數學中的1,幾何中的點,在各自系統中都是基礎,
柏拉圖學派簡單地將這兩個數學起點提拔為解釋一切存在的宇宙起點,
認為萬物皆從這種數學原子中衍生。
因為他們認為,數學單位(1)就是一個沒有位置、不可再分的幾何點。
這是他們進行類比的理由。
點和單位1在抽象層面上都具有最小、不可分、基礎的特性,
于是他們得出了:
單位 = 點 = 萬物本原。
這相當于把兩個不同領域的“基礎建材”當成了同一種東西。
(他們正如其他一些學派曾做過的那樣,試圖將最小的組成部分像搭積木一樣拼裝成事物。)
當時的原子論就認為,找到物質最小的原子,就能拼出全世界,
柏拉圖學派在概念層面也做了同樣的事情,即:找到最小的概念原子(單位1/點),就能拼出整個世界。
但是,亞里士多德認為,這種拼裝主義忽視了事物真正的本質——形式、目的與內在動力,
因此無法解釋生命、思想、社會等復雜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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