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周日發生在澳大利亞悉尼邦迪海灘的恐怖襲擊事件,促使澳大利亞聯邦、州及領地政府一致同意,對槍支法規進行重大改革。
上周日, 澳大利亞悉尼邦迪海灘發生恐怖襲擊事件。事件造成包括槍手之一在內的16人死亡,另有至少43人受傷。
對此,澳大利亞將對槍支法規進行自1996年“亞瑟港慘案 ”( Port Arthur massacre ) 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改革。
(注:
亞瑟港慘案于1996年4月28日發生于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州的旅游勝地亞瑟港。28歲、無業的Martin Bryant持數挺半自動步槍和沖鋒槍沖入當地咖啡廳和大樓向游客亂槍掃射,造成35人死亡、17人受傷。
長期以來,澳大利亞被視為全球槍支改革的“黃金標準”,其制度設計為其他國家提供了諸多可借鑒的經驗。
據估計,如果沒有亞瑟港慘案后的改革,澳大利亞可能已經多發生至少16起大規模槍擊事件。而悉尼恐襲的發生再次證明,風險永遠無法被降至零。
![]()
對于新西蘭而言,2019年基督城恐襲的慘痛記憶仍然歷歷在目。如今,澳大利亞的應對方式無疑將引發高度關注。
正如加拿大在2020年 Nova Scotia 大規模暴力事件后成立大規模傷亡調查委員會,以及新西蘭在同年就基督城恐襲設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一樣,澳大利亞如今也可能啟動一次高層級的獨立調查。
除美國之外(持槍被視為一項權利而非特權 ), 世界各國在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后,通常呈現出相似的政策路徑:立法改革隨之而來,涉案槍支類型要么被全面禁止,要么被嚴格監管。
![]()
這一趨勢在英聯邦國家尤為明顯,包括英國、加拿大、新西蘭和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等地區要求槍支執照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持槍具有“正當理由”,例如加入專業槍會,并強制參加槍會活動。
這種制度設計的邏輯在于,通過強化行業內部的自我監管與風險識別,促使相關群體承擔發現并報告極端化跡象的責任。加拿大魁北克也采取了類似做法。
相比之下,新西蘭在審查中,并不要求申請人證明“正當理由”。除手槍射擊者外,也不強制要求槍會成員身份,更不存在報告可疑行為的法定義務。
![]()
鑒于悉尼恐襲中至少有一名行兇者持有合法槍支執照,且理論上應當符合新南威爾士州的監管要求,接下來,制度是否真正發揮了防范作用,將成為審查重點。
目前尚不清楚 悉尼恐襲 中所使用的槍支類型,但其合法性、是否經過改裝以及彈藥容量,都將被納入調查范圍。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襲擊者似乎并未使用半自動步槍或大容量彈匣,而是通過多支普通合法槍支造成了巨大傷害。
在新西蘭,一名持證人最多可擁有12支手槍,但對于其他普通槍支的數量并無限制,合法彈藥的持有量也未設上限。
![]()
悉尼恐襲引發的最大疑問之一是:為何在一個與未持證人員共同居住、且該人員曾接受 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 ASIO審查的家庭中,槍支仍可被合法持有。
這凸顯出槍支許可制度需要超越單一申請人本身,審查其密切關聯人員的潛在風險,包括是否涉及家庭暴力、自殘、有組織犯罪或極端主義背景。
澳大利亞當局也將審視是否有醫學或槍支許可專業人士曾發出警示信號。未來的審查報告,可能建議縮短重新發證周期,并加強醫療和安全部門的參與。
![]()
盡管醫生對潛在風險的預判能力有限,但對于持有高風險槍支的人員而言,這一要求仍屬合理,尤其是在續證階段。
相比之下,新西蘭的做法較為寬松:健康從業者僅在執照發放后才會被通知,若認為當事人不適合使用槍支,僅是“可以”聯系警方。
這一標準甚至低于機動車駕駛執照的要求——在后者情形下,醫療人員若認為某人不適合駕駛,必須依法報告。
歸根結底,新西蘭現在有責任從悉尼恐襲以及澳大利亞隨之出臺的改革中汲取經驗教訓。恐怖主義的受害者,理應得到更有力的制度回應。
ref:
https://www.nzherald.co.nz/nz/what-nz-needs-to-watch-as-australia-reforms-gun-laws-after-the-bondi-terror-attack/QWXEQVMICFGPLJMO3DQ27N6OC4/
關注視頻號,第一時間收看精彩視頻
關注新西蘭早知道,了解更多晨間新聞
關注這才是新西蘭,獲取每日最新資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