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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老齡化時代的到來,財富傳承問題日益凸顯,尤其是民營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面臨的傳承挑戰。聶俊峰博士認為:2025年是中國財富傳承的“覺醒之年”,財富傳承不僅是家事,更是國事、天下事,需要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和專業的工具,確保財富的有序傳承和家庭的和諧。未來,企業家和普通家庭都需要增強傳承接班的系統科學思維,借助信托制度和家族辦公室,實現財富的“長久”與“向善”。
下文內容來自聶俊峰博士在第一財經2025年度財經思想者盛典上的主旨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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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俊峰 博士
京華世家家族辦公室董事長
北京大學戰略研究所特約研究員
2025年開始,中國的財富傳承開始進入“覺醒年代”,其中的典型案例是民營企業家和高凈值人士,但其實普通家庭也面臨相似的“傳承焦慮”。回顧2025,娃哈哈宗慶后家族信托糾紛、寧波杉杉控股經歷繼承風波陷入破產重整、恒大地產許家印海外信托遭遇全球追償、愛馬仕繼承人聲稱被騙150億美金等新聞多次占據熱搜,因為繼承大瓜而出現了公眾形象“塌墳”、“塌房”、“塌廟”和“塌婚”的網絡熱詞,也充分暴露了老齡化時代財富傳承的典型風險。
2025年的娃哈哈家族遺產糾紛是中國民營企業家業傳承最具代表性的風險案例:從親情到利益、從一代到二代、從私人到法人、從本土到離岸、從家族到社會利益相關方。圍繞著宗慶后遺產和娃哈哈股權的司法紛爭尚未落槌終審,相關博弈仍在進行,但歷史已經證明:家庭失和往往是品牌敗落的開始。在2025年,我們看到的知名企業的傳承風險又何止一個娃哈哈。即使在公眾情緒層面,2025年網絡流行的“婚戀秘籍”從“搞定江浙滬獨生女”再到“江浙滬獨生子女逼問自己的爸爸有沒有私生弟弟妹妹”。這些集體性的焦慮和心理共鳴其實都在昭示著中國家庭財富傳承“覺醒年代”的到來。
一代人終將老去,但總有人正年輕。娃哈哈與宗慶后所代表的傳承“宮斗”再一次警示中國企業界:在創始人步入黃昏之際,企業必須徹底擺脫“家長文化”和道德光環,回歸戰略規劃、產品生命力和家業制度治理。從50后到60后的企業家們,要想實現企業的接班“傳宗”和財富的有序繼承都必須依靠以信托制度為核心的家族與公司治理。當宗慶后一代企業家漸次謝幕于中國商業史,我們終將發現:人無完人、業有圓缺,血緣與情愛可以隱藏,但財富傳承永遠需要陽光下的制度。
21世紀已經過去四分之一,完整經歷中國改革開放光輝歲月的“50后”與“60后”企業家們已經步入人生黃昏。從大歷史的視野來看,這兩代人無疑是有史以來最為幸運的中國人。然而行至當下,“有錢有后”的他們,在事業與財富的傳承抉擇中不得不“思前想后”:宏觀地緣經貿沖擊、產業與科技轉型換擋、家族代際傳承過渡的“三期疊加”讓中國財富與企業傳承的“未了局”充滿變數與兇險。
局面既令人深感歲月不待人的緊迫,也催促中國企業家群體增強傳承接班的系統科學思維。然而遺憾的是,中國企業家們面對“傳宗”接班的必答題時,基本處在無知無覺和半知半覺狀態。
所謂“無知無覺”就是對“身后事”采取回避的態度——所有的關于遺囑、信托、保險等財富與事業傳承的事務,在很多企業家那里“談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
所謂“半知半覺”就是對財富傳承“遇人不淑、見事不明”。
企業家作為高凈值人士,其身旁不乏目的性較強、情緒價值到位的各色機構和“賣方”人士,但是基于過往創業創富的人生輝煌,天然的自信甚至自負讓他們很難信任與托付獨立中立、專業靠譜的家族辦公室團隊并且由其長期陪伴。境內外大型金融機構雖然具有天然的信用優勢,但是作為“賣方”很難集中團隊陪伴某一位企業家,也不可能替企業家安排周全詳盡的傳承方案。
香港高等法院的相關文件披露了宗慶后人生最后階段的認知局限、手寫遺囑與“委托書”不專業,宗慶后去世之后其子女之間又上演了不合理的PTC(私人信托公司)安排……凡此種種充分說明:即使聰明如首富,傳承的安排也可能陷入孤家寡人“草臺班子”式的抉擇:信任了不理想的人、選擇了不周全的方案、留下了家族變亂混沌局。事業和財富的傳承在宗慶后以及很多企業家那里是通過碎片化的信息反饋和應激反射式的決策來進行“熵增式”安排的。所以我們會不斷看到影視劇中豪門恩怨、家產紛爭、情節混沌的劇情在中國企業家的傳承故事中反復上演。
中國傳統文化講究“五福臨門”(出自《尚書·洪范》)。所謂“五福”概念:壽、富、康寧、攸好德、考終命。中國企業家的傳承也應該追求“五福圓滿”。然而2025年,中國企業家身后事的波瀾折射出中國民企傳承未了局中的三大當局者迷思:
一是中國民營企業與生俱來的股權原罪。
與娃哈哈的情況類似,20世紀80年代開始很多民營企業家為了拿到事業的“路條”或“準生證”,在創業之初都與國企或集體企業產生復雜微妙的投資或“掛靠”關系。國有或集體企業孵化了“民族品牌”的初生。然而在后來的歷史進程當中,企業家才干是企業發展壯大的主要推動力。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數據,1998年國務院多個部委就全國城鎮集體企業進行了一次范圍很廣的清產核資,結果顯示當時有32%企業存在產權歸屬爭議。從1990年代末到新世紀,雖然很多企業完成管理層收購"MBO轉制",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過程當中,民企先后面對各種有色眼鏡,股權結構當中的國資成分延續至今便成為企業和企業家傳承的最大利益相關方。
二是民營企業產權確立過程股權結構簡單粗放。
從80年代開始普遍存在的股權結構是“夫妻店”或“兄弟幫”。創始人與第一任配偶共同持股最為普遍。這種家庭成員直接持股的股權結構安排在那個時代有其天然的合理性。然而隨著時代發展,簡單粗放的股權結構一方面容易在產業轉型與科技迭代的周期中,因為決策封閉與戰略短視導致公司治理失效;另一方面,隨著企業家年事漸長,傳承危機、婚姻變故、代際沖突與公私債務混同等各種“自然人”民事行為風險,都給公司經營管理帶來巨大不確定性。血緣能凝聚創業團隊,卻難以替代現代企業制度。借鑒歐美百年家族企業傳承的成功經驗,唯有將所有權“家族信托”化,實現企業股權所有權、管理權和受益權“三權分離”方能從根本上避免人亡故、家亂企業散的風險。
三是企業家人生中“豐富多彩”的感情與婚育風險。
當代社會早已不是“嫡庶有別”的封建時代,契約精神才是個人與企業立信立足之本,所有子女繼承權平等也體現著現代法治精神。50后以后的幾代企業家經歷了中國最嚴厲的計劃生育政策周期,男女有別、“多子多福”的中國式傳承文化對這一代人有根深蒂固的影響。企業家的婚育固然屬于私德,不宜苛責也不應背負人設包袱,但婚姻與子女結構關乎著企業股權和家庭財富的繼承與分割。簡單粗放的股權安排遭遇豐富多彩的情感婚姻已經成為中國民營企業代際傳承的最大風險。娃哈哈自宗慶后身故后發生的各種變故,正在揭示中國企業傳承最私密也最脆弱的軟肋——創業一代感情生活與治理架構的雙重混沌。如果生前不能獲得科學的認知,身后的家族與創業者本人都將不得不為認知局限而付出慘痛代價。
當前中國正處于私人財富積累高峰期——僅僅從資本市場來看,A股近5500家上市公司中民營上市公司近4000家。同時中國家庭持有的超300萬億市值的房產、超過160萬億的居民儲蓄存款——這些巨量的存量財富在老齡化時代都面臨著有序傳承的時代課題。對普通人而言,樸素的愿望是將財富留給自己想愛的人,把財富傳給自己值得愛的人并且在傳承中實現家庭和諧有序。
對企業家而言,財富能否“長久”并“向善”,取決于兩大轉型:
一是從“個人英雄主義”到“制度主義”的轉變。
若企業家仍陷于“談傳承重要,做起來不要”的惰性,其財富可能如娃哈哈般從民族品牌淪為血緣撕扯的戰場。
二是從“家族控制”到“社會貢獻”的升華。
歐美百年家族如洛克菲勒之所以基業長青,在于將家族信托與慈善基金會結合,使私有財富具備公共屬性。
我們更應思考:財富傳承不僅是家事,更是國事、天下事。每一個企業家家庭的傳承可能都關乎成千上萬個家庭的就業。有序的企業傳承也是科技創新與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每一個普通家庭的和諧傳承,也都在“家國同構”中增進社會和諧。唯有將財富納入陽光下的制度籠子,才能讓積累于改革開放時代的巨額財富,真正成為滋養未來的活水而非內耗的泥潭。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回顧歷史,財富與人性都是不可考驗的。十字軍東征時期,遠征貴族奔赴前線,便將家產托付給留守貴族,囑托受托人照顧家鄉的妻兒。如果妻子不忠、又無后嗣,這些財產便捐予神父——這就是信托制度和私人銀行的早期雛形。遠征貴族是信托委托人(Settlor or Grantor),留守貴族是信托受托人(Trustee),神父則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信托的保護人(Protector /Supervisor/Enforcer)。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制度從一開始誕生就在于平凡處見傳承,普惠了歐洲家庭的財富傳承,也鑄造了契約精神的法治基石。
今天的中國,財富傳承并非少數企業家和高凈值人群的“小眾需求”,而是幾代人在老齡化時代的必答題。
我們尤其要關注中國社會當下非常特殊的人口代際結構:50后與60后生育了70后、80后,與90后。50后與60后這兩代人自身兄弟姐妹較多,但卻經歷了中國最嚴厲的計劃生育政策,出現了大量的四位祖輩、一對夫妻、一個孩子的“421”家庭。
除了娃哈哈這樣的“大戶人家”,普通家庭的繼承糾紛、婚姻風險近年來也在不斷上升。這就要求各類機構和媒體宣傳好、推廣好財富傳承與風險管理的理念與工具,推動信托制度、遺囑和保險在老齡化時代的科學普及。
普通人更需以“制度冷峻”對抗“人性幽暗”,例如通過生前遺囑、意定監護、家庭信托、指定保險受益人等方式,讓財富成為代際溫暖的載體而非撕裂親情的利刃。
歷史總在重演,因人性弱點亙古如新。財富傳承的頂層治理需要金融為術、法治為本、文化為魂。然而一切的源頭,有賴于財富擁有者的科學認知。
現代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使家族信托和專業家族辦公室成為企業家及其家族傳承的制度和機構依賴。中國本土家族信托歷經了12年發展在曲折中前行,信托制度對于中國高凈值人士和普通家庭的普惠也在逐漸深入:2018年官方文件首度定義家族信托并要求1000萬元人民幣的門檻;2020年《民法典》界定遺囑信托;2023年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信托三分類”提出了門檻在100萬元的“家庭信托”概念;2024年底到2025年,北京、上海、杭州、廣州、廈門、天津、南京、蘇州等地先后出臺了不動產或股權信托登記試點——普通家庭的房產應用信托制度,進行風險隔離、定向傳承的普惠空間進一步打開。
2025年也是中國本土家族辦公室行業十周年:中國本土的家族辦公室也在過去十年經歷了從舶來品到本土化,從高端神秘到分化去魅的過程。中國本土家族辦公室行業在初生的十年也開啟了去偽存真、自律規范進程,涌現出了本土家族辦公室“實干派”——他們的團隊有清清楚楚的過去,也有明明白白的遠方;他們的業務專注傳承架構、引導“老錢風”的價值投資理念、引領財富向善。
真正的家族財富需要經過時間的沉淀。多數因創業創富而崛起的“新錢”難免帶著“浮財”的心態被各種奇葩收割。中國的家族客戶與家族辦公室需要共同成長。成為“老錢”的前提是要有合理的預期。家族傳承是一件非常高級的事情,需要精心的規劃、精密的執行。臨時抱佛腳,碎片化、熵增式的決策必然帶來草臺班子的組合、一地雞毛的敗局。
面對“傳宗”交班的時代難題,民營企業家們應該借鑒歐美百年家族淬煉的普遍經驗,破除“半知半覺”的碎片化誤區,形成科學傳承的系統認知:將股權家族信托化、聘任獨立家族辦公室陪伴傳承、與家族辦公室一道設立傳承制度——家族憲章“以法治家”。
這樣一個財富與事業傳承的頂層設計整體來看,就是以家族信托為中心,為財富貼上基因的標簽;以家族憲章為依據,為財富注入愛與給予的靈魂,以家族辦公室為支撐,為財富雇傭忠實可靠的守夜人。三位一體的長遠規劃既能夠幫助企業家弘揚人性的善,也可以彌補人性的缺憾包括那些“奮不顧身的愛情”。
面對一代人的“芳華”已逝,“421”倒金字塔的家庭結構,普通人都應該作好“老有所安”的思想準備,多管齊下應對家庭財富傳承集中性風險的準備:
每個人
倡導身份證與“遺囑證”的“合二為一”,每個人都應該設立遺囑——個人身份證與“遺囑證”同樣重要。
80后與90后
及早進行養老儲備,充分應對“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危機。
50后到90后
都應該學習認知家庭信托和人壽保險對家庭傳承風險轉移和指定傳承的基礎作用,將家庭信托+人身保險作為財富傳承的標配。
過去歷史與今天的新聞已經一再證明:真正的家族傳承,不在浪漫誓言,而在冷峻條款;信托不是愛的反面,而是對人性最深的慈悲。人無完人,業有圓缺;血緣可隱,制度永彰。唯有以陽光下的制度彌補人性的缺憾,方能在歲月長河中,讓家業如華夏文明般“薪火相傳,歷久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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