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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產權實務中,常有企業產生誤解:認為只要擁有專利證書,便擁有了市場競爭的“護身符”,甚至認為可以隨意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事實并非如此。專利權并不直接等同于“實施權”。即便企業持有有效的專利,依然可能面臨侵權訴訟、專利被宣告無效等法律風險。為了規避這些隱患,企業可以從以下四個維度進行客觀審視。
一、專利權的法律狀態與穩定性
擁有專利證書并不代表該權利絕對穩固。
首先,企業必須核查專利的法律狀態,確認專利是否在有效保護期內,年費是否按時繳納。一旦過期,技術即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主體均可自由使用。
其次,必須評估專利的穩定性。特別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在授權階段未經過實質審查,一旦進入訴訟環節,被告通常會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如果企業的專利穩定性不足,不僅無法維權,還可能在反訴或無效程序中喪失權利基礎。
二、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特征所確定的內容為準。在評估侵權風險時,必須嚴格比對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若產品缺少權利要求中的一個或多個必要技術特征,或其中一個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對應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則產品未落入該專利保護范圍;反之,則可能構成侵權。
三、自由實施(FTO)與侵權風險
這是企業最容易忽視的風險點:擁有專利不代表擁有“生產銷售自由”。
如果企業的專利是建立在他人有效基礎專利之上的改進型專利(即從屬專利),那么企業在實施該從屬專利技術時,必須獲得上游基礎專利權人的許可。否則,即便手里握著自己的從屬專利證書,生產銷售相關產品的行為依然可能落入基礎專利的保護范圍,構成侵權。
你手里的專利可能是針對某個特定結構的,但產品整機可能還包含了別人擁有專利的通用部件,也可能存在侵權風險。
因此,企業在投產前,不能只關注自身持有的專利,更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自由實施(FTO)分析——通過檢索全球范圍內與產品技術相關的有效專利,排查產品的技術方案是否落入競爭對手仍在保護期內的專利權利要求范圍,避免因“踩中”他人專利而陷入侵權糾紛。
四、行業情況
風險評估不能局限于單一專利,必須置于行業大背景和目標市場法律環境下綜合考量。
企業需要了解競爭對手的專利布局情況。如果行業內存在專利池或標準必要專利(SEP),單一的專利持有很難形成防御壁壘。此外,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侵權判定標準存在差異,企業在進行跨境貿易或參展時,必須評估目標市場的專利侵權風險,避免因供應鏈中的零部件侵權而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只有結合自身產品的技術路線與市場進行高價值專利布局,定期開展專利有效性評估、自由實施(FTO)排查及穩定性分析,強化高價值專利的維權能力,才能真正構建起風險可控、攻防兼備的知識產權護城河。
建議:在產品研發、上市及出海等關鍵節點,進行專業的專利風險排查(FTO)和無效宣告檢索,是保障企業經營安全的必要手段。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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