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長寧區華陽路街道司法所主動牽頭啟動“三所聯動”機制,成功化解一起涉穩勞資糾紛。
崗上發病引爭議,協商無果陷僵局
員工在崗突發疾病,經及時救治順利出院,但家屬與公司就賠償事宜的協商數次陷入僵局。家屬認為員工在崗發病,公司應負全責,要求賠償全部醫療費、后續治療費及誤工損失。公司則對工傷認定存異議,且該員工入職時自行繳納農保未辦理城鎮職工社保為由,僅愿按病假工資補償,非工傷導致的醫療費用無承擔義務。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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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協作破對立,互諒互讓達共識
針對僵局,華陽路街道司法所迅速啟動“三所聯動”機制,聯合派出所、律師事務所組成聯合調解工作組,采用“背靠背”調解策略分離雙方溝通以緩和對立情緒。律師對家屬釋明法律規定,強調賠償需遵循實際損失填平原則、工傷認定需經法定程序。民警提示極端訴求方式的法律風險。司法所調解員對公司指出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補貼不能替代繳費責任,建議從人道主義和企業社會責任角度適當補償員工已發生的自付醫療費用及后續復查費用。
多元解紛顯成效,基層治理添助力
經過多輪耐心溝通協調,公司方認識到,公司對工傷認定有異議,但員工確實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這一事實客觀存在,且公司有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義務。雙方最終達成共識,公司補償員工自付醫療費及部分后續復查費用,家屬放棄超額訴求,成功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這起案例是“三所聯動”機制有效化解涉穩勞資糾紛的典型實踐,充分體現了基層司法所調解工作的力度、深度和溫度,展現了多元解紛體系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勞動關系和諧中的重要作用。
來 源|促進法治科
編 輯|王 冠
校 核|丁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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