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東警方破獲的“短視頻帶貨兼職”詐騙案,62人被刑拘、涉案500余萬元,不少家屬可能正為家人的涉案情況焦慮。作為處理過大量同類案件的律師,我結合案情和上海司法實踐,幫大家梳理關鍵法律問題和應對方向。
首先明確涉案罪名:此案以“詐騙罪”立案,《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上海標準6000元以上)即構罪,數額巨大(10萬元以上)、特別巨大(50萬元以上)對應更重刑罰。此案涉案500余萬元,已達“特別巨大”標準,若認定為主犯,量刑起點在10年以上;但從犯、初犯等情節可大幅減輕處罰,這也是多數涉案人員的辯護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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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案件中不同角色的法律風險。此案團伙分工明確:為首的范某、曾某是核心主犯,負責組織管理,罪責最重;“導師”“運營專員”直接參與話術誘導、收費,屬積極實行犯;而負責引流、整理話術等輔助工作的人員,更可能被認定為從犯。上海司法機關量刑時,會重點考量“是否直接接觸被害人”“非法獲利金額”“在團伙中是否有決策權”,家屬可先梳理家人在團伙中的具體工作內容和獲利情況,這是后續辯護的基礎。
若家人已被刑拘,家屬需把握37天“黃金取保期”。根據上海辦案流程,警方會在刑拘后30天內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有7天審查期。這期間律師可會見當事人,了解是否存在被誘供、逼供的情況,調取涉案聊天記錄、轉賬流水等證據,若發現當事人僅是普通員工、不知情或獲利極少,可及時向檢察院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見”。我曾代理過類似案件,當事人僅是負責整理話術的文員,未直接參與詐騙,最終檢察院采納意見,當事人被取保。
另外,退贓退賠是重要的量刑情節。上海法院通常會將“是否退贓”“退贓比例”作為是否適用緩刑的關鍵考量。若家人涉案金額不大,家屬可與辦案機關溝通退贓事宜,即使暫時無法全額退賠,提交退贓意愿書、分期退賠方案,也能體現悔罪態度,為后續輕判打下基礎。但需注意,退贓前需明確家人的實際獲利金額,避免盲目多退。
最后提醒大家,切勿相信“找關系”“花錢撈人”的說法,此類案件在上海辦理流程規范,所有從輕、減輕情節都需有法律依據和證據支撐。建議盡快委托熟悉上海本地詐騙案件的律師,第一時間介入案件,通過專業辯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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