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建東 文夢雨 彭勃
黃帥是駐馬店市確山縣李新店司法所所長、鎮人民調委會主任,在他剛參加工作時,他曾目睹一起勞務糾紛調解的“翻車”。現場的調解員根據經驗,預估賠償額約為二到三萬元。然而,當事人請來律師后,律師迅速依據法律法規列出一份詳盡的賠償清單,主張賠償金額應超過七萬元。巨大的差距使得調解沒有成功。法院隨后的判決結果,幾乎完全支持了律師計算的七萬三千余元。這次經歷促使黃帥認識到,人民調解工作不是“和稀泥”,不能僅僅依賴于傳統的“經驗估值”,必須將法治深度融合到每一個調解環節,讓公平正義在調解過程中也能得到精準的“計算”與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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