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報道,目前在網絡平臺上,有商家自稱擁有可屏蔽“限高”信息的系統,只要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護照等信息,便能幫助“限高人員”購票,甚至還有人專門制作了為“限高人員”正常出行提供便利的攻略,此事引發網友廣泛關注。
“限高”顧名思義就是“限制高消費”,高消費行為包括乘坐飛機、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入住星級酒店等。在法律上,對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通常會發出“限制消費令”,簡稱“限高令”或“限消令”。這是一種強制執行措施,旨在約束其高消費行為,防止惡意逃債,督促其履行義務,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然而現實中,部分“限高人員”在被采取“限高”措施后,不是想著如何配合執行工作以解除“限高令”,而是琢磨如何繞開“限高令”逃避法律責任。例如,此前有媒體報道,有人利用新舊版護照更替產生的信息“時間差”實現訂票,以躲避監管,但目前這種方法已不可行。從近期報道來看,號稱能夠幫助“限高人員”訂票的中介主要通過兩種途徑購買機票,一種是利用境外的購票軟件進行購票,另一種則是利用積分來兌換機票。
深入剖析不難發現,中介之所以能通過這兩種方式鉆空子,關鍵在于信息不互通、監管有盲區、責任未壓實。一方面,境外平臺未接入我國“限高”信息庫,無法識別購票人是否屬于“限高人員”,而國內監管部門又難以對境外平臺的售票行為進行管控,從而形成監管“真空地帶”。另一方面,部分航空公司對積分管理不嚴,在積分兌換環節僅核驗積分持有人信息,未嚴格核查乘機人是否屬于“限高人員”,也未與法院“限高”名單進行比對,導致中介僅憑積分就能為“限高人員”兌換機票。應當看到,此類行為不僅會使“限高令”形同虛設,損害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更會侵蝕司法權威、破壞社會信用體系,必須及時堵上這些漏洞。
針對境外購票軟件的漏洞,關鍵在于打通數據壁壘,實現跨主體、跨領域信息聯動。應盡快推動法院“限高”名單與公安出入境系統、民航系統實現實時數據共享,并推動與境內有合作代理關系的境外票務平臺完成信息對接,將護照信息與“限高人員”進行綁定,確保無論“限高人員”是使用身份證還是護照、通過境內還是境外平臺購票,都能被精準識別并攔截。
堵住積分兌換漏洞,需要進一步規范航司積分管理,壓實航司主體責任。航司需全面優化積分兌換規則,嚴格核驗非本人積分兌換機票的行為,將乘機人身份與法院“限高”名單實時比對,明確限制“限高人員”的積分兌換權限。同時,加強積分來源核查,建立積分兌換全流程臺賬,記錄積分來源、兌換人、乘機人、航班信息,及時凍結、清理為“限高人員”兌換機票的積分賬戶,讓中介的“小動作”無所遁形。
除此之外,還需進一步強化監管,斬斷灰色產業鏈。網絡平臺要履行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清理“限高代訂”“突破限高”等違規廣告,對相關中介賬號予以限流、封禁,從源頭上遏制違規信息傳播;執法部門應加大對相關中介的打擊力度,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的生命在于執行,禁令的權威在于落地。堵住違規購票漏洞,既是對失信行為的有力懲戒,也是對誠信社會的堅定守護。境外購票軟件、積分兌換等漏洞,看似是技術層面的疏漏,實則是治理層面的短板。唯有以數據互通打破監管壁壘,以責任壓實堵住管理漏洞,以技術賦能提升防控效能,以嚴厲懲處形成強大震懾,才能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成為社會共識,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常鴻儒)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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