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條“家委會向家長收263.3元費用,并要求換成現金后再給班主任”的報道,現在后續出來了,細節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說是家長質疑這個收費后,被班主任在94人的家校群里斥責“對我有意見來辦公室找我面談,對學校有意見就給你孩子轉學”,以及嘲諷他“收好你沒有律師資格證的所謂法律咨詢博眼球的爛現象”……這位把違規收費曝光出來的家長之所以被嘲諷,是因為他的工作是法律服務方面,目前還在考律師證的階段。
以上情況發生后,該家長甚至被班主任踢出了群。
此刻,腦子里莫名冒出方唐鏡一句話,好大的師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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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調查后認定,此事確實屬于違規亂收費,批評了副校長,以及讓班主任道歉。
沒有任何實質性處罰。
這有什么意義,這真得不是在搞笑嗎?我就好奇,如果是銀行柜臺偷偷多收了錢,事后發現確實違規,那是不是把多收的錢退回去,然后對柜員“進行批評教育”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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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新聞下面諷刺這是“罰酒三杯”,我笑了,何止罰酒三杯,還必須得是茅臺才行。
一開始,以為是家委會自己搞的收費,這又不是學校的組織,拿他們沒辦法。現在聊天記錄被家長曝光出來,校方無論如何也脫不了干系了。結果,一句批評教育、一句道歉直接完事。那下次繼續搞唄,錢收上來了,就爽歪歪。被傳出去了,就批評教育或者道歉。一個班30人,一人263就是近8000塊錢。
要是被批評幾句就給我8000塊,但凡頂個嘴,都是我對錢的不尊重!如果你愿意,我甚至可以一邊被批評,一邊向你道歉!
而且結合之前的新聞來看,這個劉老師的道歉,恐怕并非因為違規收費的原因,而是在于他侮辱、嘲諷以及把家長踢出群的行為。此前報道里曾寫道:每個班都是這樣操作的。
也就是說,收這筆費用的,可不止一個班,自然也不可能是一個班主任能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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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樣子處理,說個最簡單的問題吧,該家長的孩子以后在學校基本沒好日子過了。就算不被穿小鞋,又真的不會因為某些人的刻意行為,導致被其他學生孤立,甚至敵視?
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能想象出來如果一位班主任想要引導其他學生去嘲諷、侮辱某一位學生,將會有多么簡單吧。而新聞里所提的那名劉老師的人品,從他侮辱家長的職業,譏諷他還沒有考到律師證,以及威脅后者有意見就來辦公室面談、給孩子轉學等行為來看,不用我多說了。
當然,他還是有優點的,比如能屈能伸。東窗事發后,讓道歉,立馬就道歉了。
已經調查了,并且調查出來的結果也符合家長曝光的問題,是違規收費,尤其是其中包括國防教育費、自編資料費等,純屬胡亂收錢。但對違規的處理結果,卻差強人意:它對哪一方造成的傷害更大?
對亂收費的學校來說,無非是副校長被罵了兩句,班主任跟家長道了個歉而已。可對曝光問題的家長來說呢?對社會而言呢?
恐怕以后家長們更不敢質疑學校亂收費的現象了。
我覺得如果我是那名家長,當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沒有什么其他選項了,只能自己花更多的錢,付出更多的代價,幫孩子辦轉學。并且說句實話,即便幫孩子辦了轉學,恐怕新的學校,對此事也會心存芥蒂吧。
所以,這個結果,究竟是誰贏了?或者說,這個結果究竟是在諷刺誰?它就和這件事中間的那個過程一模一樣。
一位家長做了什么?提問、保存聊天記錄以及報警求助。
可他得到了什么?被公開羞辱、被貼標簽、被踢出群,最后一夜未眠。
我只能說,某些人破壞國家鼓勵多生多育的決心和行動,還在愈發堅韌以及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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