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氣水具有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等功效,成為人們在炎炎夏日中常用的防暑良藥。然而,其較高的酒精含量也不容忽視:若不遵醫囑,服用后駕車,可能構成酒駕或醉駕,存在較高法律風險與安全隱患。
近日,浙江省臨海市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危險駕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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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源視覺中國
被告人郭某明知藿香正氣水中含有酒精成分仍大量飲用后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十日,并處罰金五千元。
因每次喝完藿香正氣水后感覺神清氣爽,郭某自2024年5月開始頻繁地大量購買、飲用藿香正氣水,長期以來形成依賴。
2025年8月3日,郭某飲用完兩盒共計20支藿香正氣水后,駕車從黃巖區前往仙居縣某地談工作。
因酒精作用,郭某腦袋昏沉,其駕駛的車輛在行駛途中長時間占道行駛,更險些與大貨車發生碰撞。
后經群眾舉報,郭某行駛至臨海某服務區時被執勤民警查獲。
經檢測,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7mg/100ml,已遠超醉酒駕駛標準。案件偵查終結后,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臨海法院經審理認為,藿香正氣水說明書上載明了其酒精含量為40%~50%、服藥后不得駕駛車輛等相關警示標語。
藥店工作人員曾多次提醒郭某服用后不得開車,郭某的家人及醫生也曾多次勸誡郭某不要大量攝入。
但郭某在明知情況下仍心存僥幸,大量飲用后駕駛車輛駛入高速公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綜合郭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酒駕、醉駕并非限定在白酒、啤酒等傳統酒類,只要服用過大量含乙醇(俗稱酒精)物質后駕車,導致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相應標準,都將構成酒駕或醉駕。
駕駛人員應牢固樹立“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的安全意識,在駕車前應避免食用藿香正氣水、酒心巧克力等可能導致血液酒精含量上升的藥品、食品,仔細查看相關成分,自覺警惕酒精攝入,以確保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來源:都市快報·橙柿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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