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時近一年的杉杉集團重整案迎來決定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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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晚間,杉杉股份(600884)發布重磅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杉杉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朋澤貿易、杉杉集團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皖維集團和寧波金資簽署了《重整投資協議》。如本次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權將發生變更,控股股東將變更為皖維集團,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安徽省國資委。
值得關注的是,杉杉股份在上周五漲停。
重整之路一波三折
杉杉集團的重整進程始于2025年3月。因債務問題引發重大訴訟,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裁定杉杉集團與朋澤貿易實質合并重整,拉開了這家浙商巨頭股權重組的序幕。此后近一年時間里,重整事項歷經三輪關鍵博弈:
首輪博弈出現在2025年9月,新揚子商貿牽頭聯合新揚船、TCL產投、東方資管深圳分公司組成投資聯合體,擬以32.84億元對價受讓杉杉股份23.36%股權,實控人將變更為“民營船王”任元林。在2025年10月的表決中,有財產擔保債權組、普通債權組和出資人組均對該方案投出反對票,重整計劃草案未獲通過。有債權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一方面新揚子商貿的主業和杉杉業務并無重合,另一方面新揚子商貿的參與也更偏向財務投資。
次輪博弈由“方大系”接棒。2025年11月24日,方大炭素(600516)公告擬參與重整,并稱將發揮負極產業技術優勢實現協同發展。公司已繳納5000萬元保證金并開展盡職調查,但僅一個多月后的2026年1月4日,方大炭素突然宣布終止參與,理由是“盡職調查不充分無法合理判斷資產價值”。
第三輪博弈中,地方國企組團入局。2025年12月,湖南鹽業集團率先以意向投資人身份報名并繳納保證金。湖南鹽業集團官微提到,此舉是集團推動戰略轉型、落實“十五五”規劃的關鍵舉措,旨在通過資本與實業深度融合,加速布局新能源新材料領域,夯實“鹽+新能源”產業布局,培育第二增長曲線。
皖維集團與寧波金資聯合體勝出
最終勝出的,是皖維集團與寧波金資聯合體。
杉杉股份最新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經遴選,確定皖維集團、海螺集團和寧波金資組成的聯合體中選;皖維集團和寧波金資為杉杉集團和朋澤貿易的重整投資人。截至公告披露日,皖維集團、海螺集團正在推進重組事宜,重組完成后海螺集團將成為皖維集團控股股東。
皖維集團是安徽省內重要的化工、化纖、建材、新材料聯合制造企業,控制的核心子公司主營業務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地分布于安徽巢湖(本部)、廣西、內蒙古、山東等地。
2026年2月6日,杉杉集團、朋澤貿易、管理人與重整投資人皖維集團、寧波金資簽署了《重整投資協議》。根據重整投資方案,用于直接收購股票和按上限計算的即期出資股票的破產服務信托優先受益權的投資總額上限不超過約71.56 億元。皖維集團通過如下安排合計控制債務人持有的 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決權或與債務人達成一致行動:
一是直接收購股票:皖維集團以每股約 16.42元(含稅)價格向債務人收購 13.50%杉杉股份股票,總價款金額約49.87億元;二是保留股票:重整后的債務人持有的剩余 8.38%杉杉股份股票,根據《一致行動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內與皖維集團保持一致行動。
皖維集團通過即期出資與遠期收購兩種方式向債權人提供清償資金:即期出資股票出資:根據債權人之選擇,皖維集團以每股11.50 元(含稅)出資作為該等債權人的償債資源,并取得債務人持有的不超過8.38%杉杉股份股票對應的破產服務信托優先受益權,優先受益權實現后的超額收益仍歸屬于債權人。公告顯示,本次投資完成后,皖維集團將盡最大合理努力為杉杉股份提供流動性支持。
截至《重整投資協議》簽署日,杉杉集團持有公司股份2.87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2.76%;朋澤貿易持有公司股份 2.05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9.13%。 如《重整投資協議》獲批并順利執行,公司的控制權將發生變更,公司控股股東將變更為皖維集團,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安徽省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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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勃
校對 :李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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