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西安建工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調解書小微企業維權陷困境!
春節臨近,全國根治拖欠中小企業賬款、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行動進入攻堅階段,國家多部門聯合發文,嚴禁機關單位與大型企業惡意拖欠、拒不執行司法裁判。然而在陜西西安,國有全資建筑企業西安建工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法院已出具生效民事調解書的情況下,拒不履行約80.4萬元付款義務,迫使債權小微企業被迫申請強制執行,成為頂風違反清欠政策、漠視司法權威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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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涉案申請執行方為甘肅宏升通達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系從事建筑設備租賃的中小微企業。2022年,該公司與西安建工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腳手架租賃合同,為其承建項目提供租賃服務。合同履行完畢后,因租賃費結算及建筑器材丟失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雙方多次協商未果,甘肅宏升通達遂將西安建工七建訴至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開庭審理,案件于審理階段達成和解。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出具(2024)陜0116民初10462號民事調解書,確認雙方權利義務:西安建工七建應分三期向甘肅宏升通達支付租賃費及丟失建材賠償款,合計804398.38元,并約定付款期限及逾期違約責任,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方承擔。該調解書經雙方簽字、法院蓋章確認,依法具備強制執行力。
但在約定付款期限屆滿后,西安建工七建并未按期履行,首期款項即出現違約,后續付款義務亦全部拒絕履行,對債權方的催告與法院告知均置之不理。迫于經營與資金壓力,甘肅宏升通達建筑機械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追加主張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費等,本次執行申請總標的達817100.68元。
工商信息顯示,西安建工第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隸屬于西安建工集團,為地方國有全資建筑施工企業,具備穩定經營能力與充足資金周轉條件,不屬于經營困難、無力償付的市場主體,其拒不付款行為,已構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惡意拒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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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2026年春節前清欠關鍵節點,國務院、最高法、住建部、國資委接連部署剛性要求:嚴禁大型企業、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貨物、工程、服務款項;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調解書的,依法納入失信名單、凍結資產、限制高消費,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國企惡意拖欠、引發不良影響的,一律暫停招投標資格、公開通報、從嚴問責。
國家三令五申之下,西安建工七建的拒執行為,不僅直接違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等法規要求,也與當前全國清欠維穩的政策導向嚴重相悖,更對中小微企業生存造成直接沖擊。
債權方負責人表示,涉案款項是企業的主要周轉資金,也是數十名工人年底工資的主要來源。被長期拖欠后,公司資金鏈高度緊張,不僅無法正常經營,更難以兌現工人薪酬,在春節來臨之際陷入兩難。
法律界人士指出,民事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拒不履行已涉嫌藐視司法,企業不僅要承擔加倍罰息、執行費用,還將面臨信用懲戒、資質受限、項目停標等一系列后果。國有企業更應帶頭守法履約、承擔社會責任,惡意拒執不僅損害營商環境,更嚴重消耗公共信用。
本案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但款項仍未到位。業內呼吁,相關法院應加大執行力度,及時采取查封、凍結、劃扣等措施;國資、住建等監管部門應對涉事國企啟動核查問責,切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守住春節民生底線。
法律不容虛置,政策不容空轉。在根治欠薪的關鍵時期,任何主體都不應逾越法律與政策紅線,唯有恪守契約、敬畏司法、落實政令,才能真正維護市場秩序與民生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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